时间:2022-03-28 13:00:08来源:法律常识
在公司合并时,债务人拥有什么支配权?
1、悉知权:即企业理应自做出合拼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通告债务人,并在30日本质报刊上最少公示3次。对债务人的某些通告是合拼企业做为借款人的法定义务,针对已经知道的债务人,合拼企业务必某些开展通告。对不确定性的或因地点不祥等因素没法通告的债务人,则要以公示方法开展告之。
2、偿还或贷款担保的请求权:债务人自收到通知单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单的自第一次公示之日起90日内,有权利规定企业偿还债务或是给予对应的贷款担保。不偿还债务或是不给予对应的担保人的,企业不可合拼。
3、支配权危害的救助请求权:公司合并时,合拼多方的债务、负债,理应由合拼后续存的企业或是新设的企业继承。如债务人的支配权受损,在借款人公司合并后可以向合拼后续存的企业或是新设的企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