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了解拖欠原因 顺利解决债权债务关系

时间:2022-03-31 12:00:01来源:法律常识

引言】1998年5月,法国某家庭用设备公司和上海市一家大中型装饰建材核心签署了一份额度为19万RMB的产品购销合同。在法国商业服务设备公司按履行合同了所有的责任后,上海市大中型装饰建材核心却在缴纳了30%的订金以后,终止再次付款剩下钱款。法国家庭用设备公司提前准备采用哪些行为?能不能按期接到剩下钱款?…… —— 贷款逾期应收账款案例分析债务方(也称受托人或招标方):法国的一家商用设备企业

负债方(也称承包方):上海市一家大中型装饰建材核心

一、案子原因 双方于1998年5月签署一份机械设备门的产品购销合同,乙方位招标方选购10个机械设备门,合同书单价为RMB190,000.00元。彼此在协议中约好了自己的支配权、责任及其违背承诺所要承担的法律依据。招标方按履行合同了所有的责任(包含运输机械设备门和安裝机械设备门),而承包方在向招标方付款了30%的订金(RMB57,000.00元)后,便终止向招标方付款剩下的RMB133,000.00元。招标方虽多次与承包方商谈(根据电話、传真件及其当众商讨),规定承包方付款剩下工程款,但均沒有結果。招标方在督促多次无成效的情形下,于2002年7月授权委托我企业—中华国际性企业信用等级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其管理方法此笔贷款逾期应收账款。

二、案件剖析 我厂自接任本案后,即进行对本案进行基本调研。依据受托人给予的材料及其根据侧边方式掌握到的状况,我厂对案例开展前期的剖析:

1、尽管招标方在承包方借款后一段时间内,一直向承包方催收欠款,但均是以电話、传真件的方式(传真件上不会有招标方的公司章或一切责任人的签名),不具有所有的法律认可;在我国法律法规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一般要求),本案因为招标方未根据宣布合理的书面形式方法开展追款,没法促使诉讼时效期间的终断,故已超出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法规视角来讲,招标方已缺失胜诉权(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招标方就承包方借款一案向法院提出诉讼,人民法院将以判决的方法“不予以审理”或“驳回起诉”)。因为超出诉讼时效期间,承包方可以不会再向招标方偿还借款;

2、根据侧边的掌握,负债方—承包方是本地工商管理局审批注册登记的法定代表人,现阶段仍在公司法人的运营使用期,且公司一直处在诚信经营情况,但承包方因为运营管理不当,近些年经济效益一般;

综合性以上二点,我厂为本案基本判定:

1、承包方具备法律法规法律主体,能单独担负一切民事法律关系义务,且借款的金额较小,承包方彻底有实力还款,不还钱的直接原因很有可能是赖账,主观性上不肯偿还借款(这类借款人较为难沟通交流); 2、招标方虽然有支配权向承包方追收借款,但在法律法规上已无胜诉权。故我厂在解决本案的第一步基本列入——尽一切勤奋,争得保证诉讼时效期间的再次测算,使受托人能再度在法律法规上拥有胜诉权。

三、案子全面调查和剖析 在基本研究后,我厂即进行对案情进行实体线调研。为了更好地更全方位、详尽地掌握本案债务的产生及其承包方迄今还没偿还借款的缘故,我厂根据电话联系融合调查的方法与甲方开展了实质的触碰。

针对我厂的干预,承包方逐渐时十分不协作,涉及到本案的承包方有关工作人员针对我厂的联络采用了逃避的心态,均推说自身不能对该事承担,又不给予责任人的联系电话。凭着很多年催款帐款的工作经验,我厂对各种各样状况有一定的应收对策,故承包方的逃避心态并没有使我厂觉得艰难。在与承包方触碰以前,我厂工作人员已前去负债方现场掌握到:尽管承包方企业的总建筑面积较为大,但因为企业的管理十分疏松,立即寻找承包方责任人并不艰难。

在电话联系沒有結果的情形下,我厂工作人员立即前去负债方,寻找承包方的责任人,将我厂的地位与来意说明后,从该责任人的嘴中,我厂掌握到案子的一些状况,融合受托人的材料,我厂汇总出该案子的问题为:

1、招标方遗失了机械设备门的收货单及验收报告单,因为招标方没法给予以上票据,依据承包方的会计程序流程,承包方没法下款;

2、因为当初的经办人员工作人员均已没有在承包方工作中,缺乏经办人员工作人员的签名,没法将收货单与验收报告单补足(承包方没有人想要在票据上签名,担心负责任);

3、承包方觉得仅有招标方在补足全部票据的情形下承包方才可以偿还借款。

我厂觉得:承包方一方面规定招标方补足全部的票据,另一方面又没人想要在票据上签名,这样的事情下补足票据只有是句空谈。 我厂从受托人处掌握到受托人机械设备门的款式与主要用途,开展调查,在承包方大型商场内发觉了2台机械设备门,且仍在运用中。依据这样的事情我厂向承包方责任人明确提出:机械设备门是客观现实承包方(且仍在运用中),证实招标方的确承担了自个的责任,即使承包方当初的经办人员没有在,承包方的责任人依据客观现实的机械设备门,有权利并且有义务在收货单和验收报告单上签名。 四、案子协商 接着通过多次的商谈,承包方责任人明确提出让受托人当初的经办人员员工在我厂的陪伴下,三方一同商议如何把办理手续补足。获得受托人肯定后,己方与承包方进行了艰辛但有效的管理者的商谈,最后承包方允许由该公司技术部在机械设备门的收货单和验收报告单上签名,并服务承诺支付。

至此,我厂得到第一步的获胜(即承包方明确提出不肯支付的缘故获得处理)。接着而成的是艰辛的催收全过程,我厂在逐渐接案对案件分析报告后即觉得:承包方迄今未将账款结清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其主观性上不愿意偿还借款(赖账),并不源于其常说的票据缺乏。因而在票据补足后,我厂逐渐开展电話催收,承包方逐渐以多种借口逃避我厂,我司早就充分考虑这样的事情的产生,故对于此事已作了相对的提前准备:在第一时间已得到承包方财务主管和责任人的其他(手机上)联系电话。为了更好地在最短期内可以将借款讨回,我厂按时与承包方俩位责任人电话联系。

五、审结 在我厂的加强监督与追款下,承包方于2002年10月底一次性付款了所有借款。

我厂在进行本案后,用书面形式审结的形式将“商帐追收报告”交到招标方。此案历经3个月,期内我厂技术专业商帐追收工作人员经历了艰辛、细腻的证据调查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出色的商业服务谈判策略,最后圆满解决了这起帐龄贷款逾期很多年的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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