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08 11:00:00来源:法律常识
住在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的任某,多次向汪某追债无果,一怒之下,居然住进了欠款人汪某家里长达三个月。近期,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案件单位以入侵别人住房罪对任某立案侦查。
2022年52岁的任某人生坎坷。老公于2013年5月生病住院治疗,2014年6月自身又不小心将腿摔裂。2次危急中,他几回向曾欠自身老公9万余元的借款人汪某追债,但汪某却乏力计付,还四处藏身。无可奈何,任某一气之下搬入汪某家里追债。这一住便是三个月,这期内汪某有间不敢回,汪某的老婆也带孩子回了娘家人。
对任某这类违纪行为,本地派出所民警多次对它进行文化教育,让她应用就在方式追债,不然那样偏执的手段会触及法律法规。可任某追债急切,就想要这类雀占鸠巢的办法让汪某还款。
2014年10月份,公安部门多次劝阻无效后,以因涉嫌非法入侵别人住房罪对任某立案侦查,并移交检察系统移送起诉。检查官表述说:在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要求非法入侵别人房屋的处三年以内刑期。任某入侵别人住房三个月之久,经住宅主人家和公安部门规定其撤出而不予撤出,显而易见组成此罪。
本来得理的任某,追债急切可以了解,可是却因而触犯刑律被立案侦查,经验教训深入。本案提醒大伙儿一定要选用合理合法的方式保护自己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