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8 12:39:31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迁西法院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定金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贾某某签订定金合同,约定原告以全款方式购买涉案房屋,原告支付定金后,因贷款问题无法一次性支付房款,请求被告宽限时间却被拒绝,后被告将房屋卖给他人,原告遂将被告起诉至迁西法院请求返还定金。
主审法官刘春潮对案件进行了解,发现双方在谁违约的问题上分歧很大,并且得知原告收入不高,经济状况不好,并且正准备重要考试,有些着急焦虑。鉴于本案法律关系明确,是一起比较简单的民事纠纷案件,法官刘春潮采取了电话沟通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几次通话,被告感受到法官的真诚,也体谅到原告的不易,故同意将定金返还原告。正月十五元宵佳节这天,被告主动将定金返还原告。原告收到后,第一时间对刘春潮法官表示真诚的感谢,并提交了撤诉申请和收款凭证。
一部手机、几通电话,成功化解了当事人双方看似简单的矛盾纠纷,其背后却蕴藏着法官办案的技巧和经验,找到矛盾问题的症结、采取适当的调解方式,积极促成双方共情、有效化解案件纠纷,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