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9 10:54:45来源:法律常识
在合同纠纷中,双方当事人都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或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委托专业律师就成了当事人普遍的选择。我们知道,聘请律师就要支付律师费,但如果是对方违约在先,此时是否可以主张由对方承担律师费呢?
【案情简介】
原告A公司与被告某医院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合作建立并共同经营某医院特需健康医学中心,经营期限12年,并按照协议进行收益分成。合同履行的第8年,被告向原告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此后,被告并未向原告支付前期费用及收益分成。于是被告向原告发出《告知函》,称可继续履行协议至双方签订终止协议或中心撤回之日。《告知函》明确表示,律师费问题可以双方协商。在收到被告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后,原告聘请律师解决问题,进行了大量的谈判工作及诉讼程序,有律师费支出。现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前期费用、利润及利息、律师费。
【律师说法】
庭审中,关于律师费是否由被告承担成为案件焦点。
被告医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并未约定律师费的承担问题,在没有合同依据的情形下律师费应自行承担。
A公司认为:首先,为证明在诉讼前的工作量,律师提供了大量证据,包括律师与某医院数次谈判协商的文件、发送的律师函、备忘录及双方纠纷善后处理方案、财务计算明细表(直线法摊销)等,以此证实律师为此案件的巨大付出。
其次,律师在与某医院谈判时也曾书面及口头提出律师费的承担问题,某医院针对律师提出的解决方案与诉求曾出具书面《告知函》,明确表达关于律师费,可以双方协商。最后,律师提出,引发此次诉讼的原因完全是某医院一方单方解除合同,且拒付相关费用,亦是某医院明确提出要求原告以诉讼方式解决此问题。
关于A公司主张的律师费问题,法院认为:
第一,自某医院向A公司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后,A公司委托律师就合同解除后的事宜与某医院多次协商,产生了相关律师费损失;第二,A公司曾向某医院提出要求支付律师费的请求,某医院在《告知函》中并未否认,且表达了可以协商解决的意思表示;第三,涉案合同解除的意思表示系某医院提出,且某医院并未依约支付前期费用及利润分成,致使涉案合同解除后双方当事人之间仍存在较大争议,亦导致相关律师费用的发生。因此,某医院应当负担A公司已经实际支出的律师费用50万元。
那么司法实践中,哪些情形可以向对方当时人主张支付律师费呢?
1、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的问题,那么律师费就由败诉方承担。因此律师建议在制作或审查合同时,加上一条“当一方违约时,守约方采取维权措施时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调查费、公证费等有关的一切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如此,当事人在出现诉讼时向对方当事人主张律师费便有合同依据,只要律师费的支出在合理范围内且已经实际支出,法院一般会支持。
2、合同没有约定律师费由对方当事人承担,法院也可以判决由对方承担,但司法实践中被支持的难度较大。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法发〔2016〕21号),该《意见》第二十二条规定:“引导当事人诚信理性诉讼。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非诚信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节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杠杆作用,促使当事人选择适当方式解决纠纷。当事人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
这就说明,虽然合同中没有律师费承担的约定,但若诉讼确因对方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当事人为维护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律师费用,应由违约方承担。在司法实践中,此适用难度很大,对守约方的举证责任要求极高,是否支持完全视法官的自由裁量了。
3、法律强制规定律师费由对方承担的情形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网络侵权案件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等特殊案件,法律明文作出规定,律师费由对方承担。
【浩云小结】
通常情况下,很多法律专业人士会直接告知当事人,如果没有特殊情形,法院是不会支持由对方支付律师费的。但这样的说法过于绝对,本文的纠纷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但不得不承认,在实践中这样的判决确实比较少见,因此,大家遇到此类问题,一定要先咨询经验丰富的律师,针对自身实际案情来判断是否有向对方主张律师费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