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9 14:32:27来源:法律常识
运输合同出现纠纷了,该怎么处理?
原告:马某,男,汉族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律师,浙江律所
被告:浙江某运输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某
地址;余杭区乔司街道
委托代理人:石律师,杭州律所
原告马某与被告浙江某运输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2017年4月8日立案, 原告马某在2017年5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原因是双方调解成功, 本院认为,原告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和民事权利,其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准许撤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马某撤诉,案件受理费3000元,减半收取1500元,由原告马某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