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9 15:42:04来源:法律常识
事件回顾:
2003年,樊某与顾某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一份。
樊某将建筑面积为300多平方米的住宅楼一幢,以人民币20万元卖给顾某;如单方违约,承担违约金2万元;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后来,在中介机构的介绍下,樊某又以27万元的价格将同一栋住宅卖给了韩某,童某。
顾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范某赔偿损失2万元,理由是他破坏了合同。
知识拓展:
房屋买卖合同对方违约怎么赔偿?
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买卖合同未约定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第584条(损害赔偿的范围)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协议,造成另一方的损失,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相当于违反合同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然而,违约方订立合同时,不得超过违约方预见或预见的可能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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