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9 10:09:34来源:法律常识
12月9日,一份盖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广西妇幼保健院”)公章、题为《关于给予儿童保健科·发育行为儿科周湘开除处分的决定》的文件图片在网上流传。
该图片显示,广西妇幼保健院一副主任医师周湘从事非法代孕经营活动。通过修改B超单等行为,其向被害人隐瞒“双胞”真相,计划生产后秘密将其中一名婴儿卖给他人,被判拐卖儿童罪,获有期徒刑六年。
据上游新闻报道,该院一名工作人员称,周湘早先被相关部门带走协助调查,已有很长一段时间。9日16时许,广西卫健委机关党委一员工告诉九派新闻,其单位已经成立专班小组处理此事,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截至发稿前,记者未查阅到相关通报。
公开报道显示,2022年5月,南宁市司法局曾以《南宁市非法代孕活动暴露监管漏洞》为标题通报案例,其中提及一被告人“周湘”。此文章写道,近日,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审结1起被告人潘崎峰、周湘犯拐卖儿童罪案件,发现被告人潘崎峰、周湘在南宁市容留多名外籍妇女开展非法代孕经营活动。目前,该文已被删除。
【1】网传文件:医生非法代孕并偷卖婴儿,已被开除
网传开除文件显示,周湘,女,1971年2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南宁,群众,大专学历,副主任医师。1990年7月21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现为儿童保健科·发育行为儿科)工作。
经查,2019年以来,周湘等人在南宁市从事非法代孕经营活动。通过修改B超单等行为,向被害人隐满“双胎”真相,计划生产后秘密将其中一名婴儿卖给他人,并已收取他人购买婴儿的定金。
周湘等人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其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2022年4月14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周湘有期徒刑六年,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七万元。
2022年10月13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周湘上诉,维持原判。
周湘身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犯拐卖儿童罪,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2022年11月29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湘开除处分。
周湘简介。图源:网络
【2】判决书:周湘曾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告上法庭
12月9日下午1时许,九派新闻检索广西妇幼保健院官网时发现,“专家医生信息”一栏已搜索不到周湘的名字,挂号系统也查无此人。
随后,九派新闻联系广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周湘医生今年4月份左右就没来上班了,听说是因个人原因休假,以后可能都不来了。”九派新闻多次致电该院宣传科电话,并未接通。
另据上游新闻报道,广西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称,今年5月,南宁市司法局官方网站曾就此事发布通报。在南宁市司法局的官方网站上,记者搜索“周湘”,出现一篇题为《南宁市非法代孕活动暴露监管漏洞》的文章。
页面部分文字为“近日,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审结1起被告人潘崎峰、周湘犯拐卖儿童罪案件,发现被告人潘崎峰、周湘在南宁市容留多名外籍妇女开展非法代孕经营活动。”目前,该文已无法查阅。
南宁市司法局曾针对此事发布文章,现已删除。 图/上游新闻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民事判决书中,出现了“潘崎峰”和“周湘”两个名字,两人为夫妻关系。该判决书中的“周湘”也于1971年2月出生。
此判决书显示,2018年11月17日,被告潘崎峰以承包种植速生桉资金不足为由,向广西上思农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50万元。银行在做贷前调查后认为符合贷款条件,以潘崎峰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周湘承担共同偿还责任。但是,潘崎峰、周湘两人始终没有归还借款,被银行起诉至法院要求还款。2022年8月,法院判决两人还款。
【3】律师:若社会影响恶劣,或将面临禁业处罚
从事非法代孕经营活动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周湘是否会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出狱后,她能否继续从事医疗工作?针对此事,九派新闻咨询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的江慧律师。
江慧认为,如果周湘被证实利用职务便利,隐瞒“双胎”,将其中一名婴儿卖给他人的行为,显然涉嫌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条,依法构成拐卖儿童罪。
“地下代孕机构为了提高代孕的成功率,往往在未告知当事人的情况下,会偷偷的培育出两个胚胎,等生产后再告知当事人。如果当事人两个孩子都要,代孕机构就会从中多赚一个孩子的费用,如果当事人不要,代孕机构的人员会转手将孩子卖掉,很多父母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多了一个孩子,而他们的孩子在一出生就已被转卖、遗弃,让人不寒而栗。”
江慧表示,目前,代孕在中国是违法的,参与代孕的医疗人员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找他人代孕,对所生子女不管不问的,可能构成遗弃罪甚至故意杀人罪;为代孕出来的子女违法办理出生证明,可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代孕机构的人员转手卖孩子的行为涉嫌构成拐卖儿童罪;跨国代孕还可能牵涉到偷越国边境罪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或者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五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医学临床研究。”
那么,周湘受到刑事处罚后还能重新执业吗?江慧解释,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了“终身禁业”的严厉处罚,但从《医师法》第十六条规定可以得出,即使医师受到刑事处罚、被吊销医师执业证,等刑罚执行完毕满两年后,依然可以通过培训、考核等一系列程序重新申请执业。只有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会面临五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医学临床研究。
九派新闻记者 杨冰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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