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1 13:49:20来源:法律常识
发现以往办理劳务合同纠纷实务当中,非常多单位并不注意协议解除权与违约条件,且有许多合同法律方面的书籍更是将合同解除以及合同终止一概而论,将其与不可抗力条款、违约认定条款、追究责任条款与中止履行条款、清算条款混淆在一起写,法律执行中间,其实合同解除权所引起的纠纷层出不穷。为了正确行使合同权利,运用合同违约条款,徐宝同律师团队依据十多年来解决劳务合同纠纷的操作经历,就劳务合同纠纷中常见的争议提出了实务建议,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各位能够有一些帮助。
正确区分重大违约与轻微违约
违约区分为重大、实质性的违约和细微、非实质性的违约,对于不同性质的违约,法律规定了不同救济和解决方法。区分违约是不是重大的意义在于,假如合同一方仅仅是轻微违约,但合同另一方却采取了重大违约时才能采取的措施,反而可能导致原来的守约方违约。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的时候可以解除合同,但我们必须注意:当事人的认定并不是最终的,当事人以为存在重大违约,法院或许不这样以为,而法院的裁决才是最终的。所以,当事人在处理劳务合同纠纷时要十分留心,一旦错误地解除了合同,就意味着自身违约,要承担由此造成的违约。
徐宝同律师团队专注公司、商事、股权、合同诉讼和仲裁争端解决,十余年法院审判实务和规则研究经验,特别是在劳务合同纠纷方面。本文不能视为对特定案件的法律建议或看法,仅为笔者团队在办理类似案件时法院的裁判规则。如你遇到法律问题,可以联络徐宝同律师,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