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婚姻家庭律师费用多少,常州市天宁法院今天开庭

时间:2022-11-22 13:33:06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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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幸福的N种可能——常州市天宁区法院家事庭法官办案感悟

    幸福的N种可能——常州市天宁区法院家事庭法官办案感悟|婚姻家庭律师慧云团队

    2015-11-12丨 婚姻家庭律师慧云团队

    【慧云视点】 幸福的婚姻各有各的幸福,但不幸的婚姻却大体都是相似的,他们在婚姻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一些不成熟或者可以称之为婚姻杀手的地方,比如:自我、过分依赖对方,不独立、缺乏责任感等等。作为一名多年从事婚姻家庭的女律师,劝诫各位,想要获得幸福婚姻,首先需要完善自己,做一名独立完整、成熟自信的“好人”。做到懂尊重,能包容,善自省,会沟通,守承诺。

    作者|佚名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这是很多人对婚姻关系的总结,但是聆听了婚姻家事法官们办案之余谈起的各类婚姻家庭案件,却不禁有了这样的想法:幸福的婚姻或许各有各的幸福,但不幸的婚姻,却大体都相似的。同时有了这样的疑惑:对于那些要求“尽快离婚去重新寻找幸福婚”的人,即使遇到爱情,就真的能拥有幸福的婚姻吗?我认为:能够拥有幸福婚姻中的夫妻双方应该是这样一种人:懂尊重,能包容,善自省,会沟通,守承诺。

    幸福路径之一

    懂得宽容 少一些自我为中心

    讲述法官:天宁法院家事庭庭长周萍

    一对小夫妻来离婚,我问他们有什么矛盾,没想到一句话引燃了炸药桶。

    女方:他自私,完全不考虑别人。他喜欢吃咸的辣的,做菜就放很多盐很多辣椒,我说了多少次了要吃清淡点,他就是不听。

    男方:法官你看看,作为一个女人,她不做饭,我做饭她还挑三拣四。

    女方:你做饭怎么了,我妈那么大岁数了,带孩子多累的。你妈怎么不来带啊,那可是她的孙子,又不跟我们家姓!

    男方:提起这个就生气。本来说是我妈带孙子的,结果她坐月子的时候,我妈怎么伺候她她都不满意,我妈是被她气走的!她就是任性,难伺候!

    从他们的争吵中,我了解到他们谈了4年恋爱,结婚两年,我尝试用多种方法唤起他们美好的回忆,然而最后,双方还是都非常坚决地要求离婚,但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和财产分配又有诸多要求,在我艰难地帮他们协商解决了孩子抚养问题,分割了共同财产后,这一对相恋三四年才修成正果的小夫妻结束了他们不到两年的婚姻。

    表面上看,这对小夫妻相恋多年,感情基础较好,因为些家庭琐事就离婚实在是草率又可惜。但是,在如此微小日常的事情上都能衍生出这样针锋相对的矛盾,又怎么能期待这样两个人相携相伴,去共同面对漫长人生中那些不可预测的风雨呢?

    事实上,他们这一对极具代表性地体现出那些不幸婚姻的相似特征:个人性格上注重自我,遇到矛盾时指责他人,缺乏自省,缺乏宽容。

    在审理的离婚案件中,这些年 80后已经成为离婚的主力军,甚至有的90后刚刚达到法定婚龄领了结婚证,没多久又要离婚了。过度以自我为中心,是这些年轻家庭的一个相似之处。在婚姻中,以自我为中心,就会认为对方的付出是理所当然,自己的任何一点付出都应当被铭记和感恩,自己的事情永远是首位,更不会懂得体谅和照顾别人。所以会有人在法庭上拿出水电煤气的票据说“我为这个家庭付出的很多”,而不提对方承担了孩子的全部花销。所以会有丈夫仅仅因为怀孕不适的妻子让他倒杯水影响了游戏进程,就说出“别人都怀孕生孩子,怎么你就这么烦”。所以会有妻子在丈夫生病时照样逛街购物,只是因为“我又不是医生,在家也不能替他生病”。

    以自我为中心,便会不知尊重,不能包容。所以有人对待陌生人彬彬有礼,对待配偶却呼来喝去,而且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家人才不需要客气”。在人际交往中保持对他人的尊重,是因为我们懂得恶劣的态度和语言会给他人带来不适甚至是伤害,那么,对于最亲近的家人,不是更应该避免伤害吗?不会包容,不仅是要学会包容对方的缺点,更多的时候要学会包容差异。两个人在不同的家庭背景下成长,就算是“门当户对”,也不可能在各个方面保持完全一致,既然选择结为夫妻,就应该承认和接受差异的存在,对两个人之间的差异性给予更多的适应和包容。

    幸福路径之二

    学会独立 少一些人格与经济依赖

    讲述法官:天宁法院家事庭副庭长韩志伟

    最近判决的一个离婚案件让人感触挺深的。

    夫妻双方结婚十五年左右,结婚时男方二婚有一子四岁,女方初婚。因女方家中不同意双方婚事,女方几乎与家中断绝关系嫁给男方,后随男方专业退伍定居常州,女方在常州无任何亲戚朋友,全部生活重心放在丈夫、儿子及后来生育的女儿身上,除了工作外没有其他社交活动,没有结交新的朋友。女方的工作是公交公司售票员,多年来没有学习任何技能,因为无人售票车的普及濒临下岗。男方起诉离婚的原因主要是双方差距较大、没有共同语言,女方有时脾气暴躁、争吵时整桌饭菜直接掀翻,后来精神寄托在封建迷信上、家中供佛烧香等。女方接到诉状后情绪就非常激动,坚决不同意离婚,称离婚后失去丈夫、收入又低,活不下去。第一次判决不离后,双方争吵甚至发生肢体冲突,女方到妇联求助,妇联曾提出与男方单位联系一下,告诫男方不能再与其发生肢体冲突。女方说:“他工作压力大,打就打两下吧,他也需要发泄一下的,如果让他单位知道了,对他影响不好。我来找你们的意思是希望你们让他跟我好好过日子,不要跟我离婚了。”后来男方又两次起诉坚决要求离婚,最终判决离婚。

    这个案子中,女方的命运让人嗟叹深思。不独立的人,缺乏独处的能力,完全依赖于他人给予幸福,要求配偶将全部注意力集中于自己,一旦对方不能达到要求就会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人格和经济独立的人,不会时刻关注对方在做什么,与什么人在一起,不会过分依赖配偶,不会要求对方时刻想着自己,因为他们情感的寄托不在他人,而在自身。他们具备独处的能力,甚至能够享受偶尔独处的乐趣。

    在审理过的案件中,有不少是因为自身的不独立、不成熟而缺少安全感,因为没有安全感而不信任对方,从而导致婚姻危机。一位全职太太因为怀疑丈夫与女同事有染,三番五次突袭到单位“查岗”,甚至与其怀疑对象在丈夫单位上演了一场“原配大战疑似小三”的狗血大戏,结果是男人和女同事双双辞职。男人坚称无辜,宁愿“净身出户”只要求离婚,“只求法院给我个解脱”。我问女当事人:你怀疑的原因是什么?是他前科劣迹还是有蛛丝马迹?她的回答是:都没有啊,但是我老公这么好,现在的年轻小姑娘最喜欢这种男人了,又不自重,都会送上门的!你看看电视剧里那些女秘书都是狐狸精!对于她的神逻辑我也是无言以对,只能劝她先出去找份工作,改变一下生活的关注重点。

    独立,给予人自信的底气,专注于塑造一个更好的自己,正确看待夫妻关系,避免过于敏感引发的矛盾,信任自己的魅力,也信任配偶的忠诚。同时,经济上不依赖他人而生存,精神上不依靠他人,即便婚姻真的出现问题,自己依然可以面对和承担一个人的生活,甚至可以遇到更好的人。有这样的自信,才能更好地信任他人。

    幸福路径之三

    选择成熟 少一些“中国式离婚”的悲剧

    讲述法官:天宁法院家事庭助理审判员王东莉

    中国式婚姻有一个典型特点,就是双方父母、长辈的介入。到家事庭第一年,就遇到这么一个令人惋惜的离婚案件。年轻小夫妻,儿子四岁。双方一见钟情,恋爱后感情很好,但因女方父母离异,是单亲家庭,男方母亲坚决不同意双方结婚。男方一向对母亲言听计从,但因女友与母亲第一次爆发冲突,最终以下跪、威胁终身不娶等方式使母亲屈服,男方母亲也因此在婚前就对儿媳有了怨气。而结婚后,一旦双方因琐事有点小矛盾或女方有做的不好的地方,如:不太会做家务等情况,婆婆都会归咎于儿媳家里是单亲家庭。婆媳矛盾越来越激烈,男方在母亲和妻子之间越来越为难。女方起诉要求离婚,第一次男方不同意离婚,称双方有着深厚的感情,一定努力处理家庭关系,化解家庭矛盾。但大半年后女方再次起诉离婚,调解中女方对法官说,我对他有感情,但是实在受不了他妈,再和她相处下去我会疯的,而且也对他越来越失望,他根本处理不了家庭关系。而男方也红着眼睛对法官说,我对她还有感情,但是她和我妈的关系实在不好,我夹在她们中间快要精神崩溃了,已经影响到我的工作了,而且我也知道她受不了我妈了,离婚也是放她解脱。双方调解离婚,房子归女方,女方要给男方一半房款。到了月底付款期限, 女方未能筹集齐款项,男方的母亲不停催促男方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再次调解,希望男方考虑到女方带着孩子不易,放宽付款期限,不要强制执行,但男方扛不住母亲一直施加的压力,未能调解成功,最终房屋被拍卖。双方之间仅存的一点感情也荡然无存了。

    在两个独立的人组成的家庭中,个人所成长起来的原生家庭应当是“爸妈家”,夫妻关系一旦建立,就应当形成一个新的原生家庭,应当是“我们”,财物是共同财产,家务是共同负担,每个家庭的情况不一样,总会有适合两个人的处理方式,而不总是需要接受来自双方父母的“指令”。

    在一些夫妻的认知中,与父母组成的原生家庭是“我家”,父母和自己与配偶的关系是“我们家和你”,而小夫妻的关系是“我和你”。日常生活中遇到事情,还是本能地向父母寻求帮助,一旦夫妻之间产生矛盾,更是要“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父母面对宝贝儿子或宝贝女儿,首先考虑的问题往往是“我的孩子不能吃亏”,所以一旦父母介入小夫妻的纠纷,往往是互相指责、扩大矛盾。这其中,暴露出小家庭心理上的不独立,同时也反映出婚姻关系中,与双方老人如何很好相处,让老人成为美好婚姻的助力而非阻力,这样的代际友善和相处智慧在不少不和谐家庭中是缺乏的。

    幸福路径之四

    看重责任 淡一些你多我少的斤斤计较

    讲述法官:天宁法院家事庭审判员晏国平

    这是我经手的案件中很普通却很有代表性的一个案例。小夫妻婚后育有一女儿,婚房系男方婚前购买,水电煤气等生活费用均绑定在男方银行卡上。在女儿两岁左右,夫妻双方发生矛盾后,男方离家,母女住在婚房,男方不顾女儿年幼,断掉家中水电煤气,女方遂带女儿回娘家居住。分居后男方不支付抚养费,大约半年后女方作为法定代理人以女儿名义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经法院调解约定双方轮流抚养女儿,每人半年。约一年后,男方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女儿由女方抚养,理由是“我要工作的,一个男人没办法养小孩”;女方答辩称若离婚,要求男方抚养女儿,理由是“我身体不好,一个人没法带小孩”,因双方均不愿抚养女儿,不能妥善处理女儿抚养问题,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仍由双方共同抚养女儿。不久,因男方不抚养女儿,亦不支付抚养费,女方再次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女儿随女方生活期间,男方支付抚养费。

    这个案子中,那个被双方你推我搡的小女孩让人心中难受。都说孩子是婚姻关系的压舱石。为什么会是压舱石,因为她增加的是责任的砝码。但在这对夫妻这儿,我看到的只是你多我少斤斤计较的不断强化,对婚姻责任心,责任感的冷淡。

    婚姻,就像夫妻感情的联名账户,如果两个人都不断向其中存入关心、包容、责任等积极因素,账户的余额就会越来越多,甚至获得孳息。如果一方乃至双方都不存入,而是以自私、计较、争吵等消极方式不断支取感情,那么,就算是有十年、二十年的感情积累,也经不起这样的透支,迟早会破产。

    做一个“好人”,找一个“好人”,确认一致的婚姻基础,悉心经营和维护,或许,是通向幸福的一种可能。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愿天下眷属皆能白头,愿不能白头的都能够好聚好散。

    专注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研究

    解决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

    传播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知识

    常州人,免费律师团进驻到你家门口了,有事就找他们!

    略懂法的小伙伴都知道,“遇事找法”,这不仅让解决问题的效率double,也是最靠谱的途径!

    对付老赖,“法律”是王道!

    还记得前一阵拖欠工人工资不付,带着女友住星级酒店泡温泉的老赖闵某吗?

    闵某是我市某信息公司的法人代表。2012年11月至2013年10月,公司拖欠毛某等3名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共计71790.2元

    新北法院联合公安部门,对闵某进行网上布控。闵某被带回法院后立即全额付清了拖欠的工人工资,还受到司法拘留5天的处罚。

    遭遇家暴,拿起法律武器勇敢说“不”!

    今年70多岁的张某,已有46年婚姻生活。自有了孩子,丈夫不断在外找情人。妻子跟丈夫理论,却屡遭殴打。警察多次上门批评教育,社区也多次调解,但效果甚微。因房产等问题,张某一直不愿离婚。

    自3月1日家暴法实施,这类暴力行为若经过调解无效,完全可以通过法律让施暴者受到严惩,并获得应有的赔偿。

    老人赡养无着落,“法律”帮他讨说法!

    常州一老人不幸摔伤,花了4600余元治疗出院,因行动不便,小儿子将老人送到戚墅堰福利中心,每月费用1650元。小儿子夫妇收入不高,找3个兄弟姐妹协商一同负担,未果。而老人每月也只领取农村养老金75元,再没其他收入。

    无奈,老汉将子女们告上了戚墅堰法院,要求他们承担赡养费和医疗费。

    最后法援判决赵老汉四个儿女每月各自支付老人生活费400元,分担今后发生的一切医疗费,此次摔伤的医疗费也一起平摊。

    ◆ ◆ ◆ ◆ ◆

    诸如此类的案例不在少数,

    然而,许多人不懂得寻求法律帮助;

    最后,有人赔出了自己性命,

    有人挨不过内心的愤懑,

    走上犯罪不归路。

    一念之差,由受害者变为违法者。

    有人说:“守法的成本太高了,找个律师,得花多少钱啊!”

    别急,现在你住的小区里,

    就有免费的法律服务!

    来看看司法局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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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社区都将配备至少一名法律顾问,每周定期深入社区坐班或为居民预约上门服务。以后如果你有任何法律问题或纠纷,又不想高额聘请律师,在社区就可以直接向法律顾问免费咨询!

    今年与“法”有关的福利还有这些!

    1

    12348是面向广大市民群众的法律咨询专用电话,拨打这个电话就能咨询法律问题。

    2

    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提高到低保障标准的1.5-2倍。

    3

    延伸公证服务网点,免收公证咨询费,为残疾人、老年人或特定当事人定制有关公证事项。

    4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申请公证减免收费,减半收取重特大灾害事故当事人的财产公证费用。

    5

    公示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司法考试收费标准,增强收费透明度。

    6

    畅通举报电话85681625,坚持民生民意导向。

    律师走进居民身边,

    让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狂刷“存在感”!

    常州一男子4S店买了奥迪,一检测惊呆了!律师称可“退一赔三”

    新买的奥迪才开了没多久

    就出现方向跑偏的问题

    最近,

    这样的事就被常州市民茆先生给遇到了

    他请专业人士检查后,

    竟发现新车有多处疑似维修的痕迹!

    新车刚上路就跑偏 ,一查竟有多处疑点

    在金坛区的一个居民小区内,记者见到了茆先生购买的新车,型号是奥迪Q5L。车上已落满了灰尘。茆先生说,他这辆车仅开了100多公里,就一直停在小区里,已经有4个月了。“心里面非常难受着急,新车问题越发现越多。”

    茆先生说,这辆奥迪车是今年4月22号,他在金坛区鼎奥奥迪4S店购买的,花了30多万元,提车当天晚上,他在驾驶时就发现车辆有方向跑偏的情况。之后他把车开到朋友的汽修店简单检查了一下,结果令他难以置信,“这个里面钣金,喷漆,加上车灯这一块全是有问题的,朋友让我赶紧去找4S店。”

    经茆先生指点,记者从外到里查看了这辆奥迪车,的确发现有很多疑点。首先,车子的引擎盖闭合不严,有一些缝隙不均匀。打开引擎盖,可以看到翼子板背面有很多新的焊点,明显是经过修复的,还有一些螺丝也好像被人动过,上面的白色油漆与整个车子的油漆很不协调。另外,通过车头的进气栅栏向里看,一些塑料件上有明显的裂缝。

    茆先生还气愤地告诉记者:“这个保险杠是更换过的,里面的东西都撞碎了,你想想外面肯定不是原厂的。”

    车子出厂,大灯还在生产线?

    更让人觉得蹊跷的是,这辆车的两个大灯分别是2018年11月28号和2018年12月6号生产的,但这辆车的出厂日期却是2018年11月15号。“就是说这个车已经出厂了,然后这个灯还在生产线生产没有好,是不合常理的。”

    4S店承认车子被“动过手脚”

    根据这些疑点,茆先生怀疑4S店卖给他的是一辆维修车。于是,提车后的第二天,茆先生找4S店交涉,当时店里的负责人推脱说自己并不知情,并称4S店也是受害者。“我们也是受害者, 我们也要查,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肯定是动过手脚了。”这位负责人承诺进行解决,但4个月过去了,却始终没有任何答复。

    8月5号下午,记者陪同茆先生再次来到金坛区鼎奥奥迪4S店,销售经理姚欢表示因为汽车运输环节复杂,他们还在调查。“从长春过来的车基本上先走陆运到大连港,大连港走海运到上海 ,在上海港走陆运到我们店,所以这个过程中我们没有办法去监控。”

    记者了解到,

    每辆新车在交付给客户之前,

    4S店都要进行出厂前检查,

    那么鼎奥奥迪4S店

    当时为什么没有发现相关问题呢?

    姚欢说:“它的质量损坏,如果我们发现就到不了他这一步,我们是确实没发现。”

    但车主茆先生觉得4S店是在推脱责任,“在我交车之前,整车已经装潢几天,他把我车里面东西全部拆卸掉了,竟然说没发现这些情况,那是不可能的。”

    江苏省消保委汽车技术专家魏世康表示,汽车出厂前检查包括外观,油漆,底盘等,茆先生购买的这辆车,有些问题十分明显,按道理4S店应该可以发现。

    律师:若商家故意隐瞒真相则构成欺诈车主可要求“退一赔三”

    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律师笪文倩表示,在一般消费者看来,新车是全新、未经使用、未经维修的车辆,维修过的车显然会影响消费者购买选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达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目前茆先生已经向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鼎奥奥迪4S店“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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