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怎么能申请法律援助律师,怎么成为离婚律师

时间:2022-11-22 22:38:08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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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律师是怎样炼成的
  • 遭遇家庭暴力,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 针对判决已生效的起诉离婚案件进行再审的条件
  • 离婚律师是怎样炼成的

    历史车轮滚滚向前,时代潮流浩浩荡荡。公元2022年3月28日5时起,上海压茬推进,封控管理,史无前例地进入静默。不论是平日繁忙的职场人士,还是腰缠万贯的富豪明星,不再是“偷得浮生半日闲”,都有大把的时间陪伴家人,思考世界,谋划未来,体悟人生。

    上海静默期间,中央台八套播放律政题材剧《女士的法则》。该剧讲述了“情场职场双失意”的女律师许婕,命运使然下与陈染成为同事,共同调查同一起受贿案,并在此过程中相知相惜,逐步成为职场密友,相互扶持、共同成长的励志故事。该剧的结尾部分离婚律师蒋琼戏份较多,且女主角之一的刘敏涛饰演的陈染律师通过自己的离婚案件,也一战足以轻松应对离婚法律业务。

    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不管是贫穷富贵,平头百姓亦或亿万富豪,乃至身边的亲朋好友,总有人会离婚,总有人会向身边的律师咨询办案。七年之痒、十年之痛、高考之后、解封之后,这些重要时间节点,都是离婚业务高峰期。

    笔者结合自己体会及同行交流,有感而发,一孔之见,抛砖引玉。


    1. 离婚律师的定位

    2019年之前的十年,离婚总数逐年增加,2020年首次出现下降。民法典离婚冷静期的实施和疫情防控等因素,离婚数据的下降不等同于离婚需求下降。

    百度法律服务行业月报显示,离婚诉讼业务高速增长,成为民事三大案源支柱之一。主打离婚业务的律所或律师不少、多元化业务中涵盖离婚业务的律所或律师也很多,有大多数的合伙人、律师,也有无数中小律所的执业律师。可谓一片红海,但为什么这么多律师趋之若鹜,因为市场容量足够大,足以支持离婚律师的房子、车子、票子、妻子(/丈夫)和孩子的“五子登科”大业。

    那么,是否将离婚法律业务作为律师的主打品牌或主要业务领域呢?刚入行的法律新人在思考和选择业务方向的时候,不免会思考这个问题。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涉外律师、资本市场律师、知识产权律师等等,光鲜靓丽,飞来飞去,帅哥美女扎堆,引无数法律新人竟折腰。因此竞争激烈,百里挑一,大部分法律新人无缘进入。20年前,在一个青年律师座谈会上,有位年轻女律师交流发言。出国留学前,她在一家刑事业务为主的国内律师事务所工作,到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留学一年回来后,还是在以前的那家刑事律所工作。她朋友说:“你留学回来了,好歹去个涉外律所,或者干个国际刑法业务呀?为什么还做以前的国内刑事法律业务呢?”她说:“我也想换呀,可是找不到。”高大上的东西一般在金字塔的上部乃至顶端,粥少,僧多,无奈只能面对现实,先就业再择业。

    有失必有得。从历史的长河来看,因离婚涉及的房产等财产金额越来越大,专业离婚律师赚的钱可能比很多一入行就从事高大上业务的律师赚得多。发展就是硬道理,凭实力说话。北京某著名专业离婚律师事务所主任在直播里说,刚入行时,她也想做高大上的非诉业务,但没机会,只好静下心来专攻离婚业务,结果就干出一番事业来。

    长期做离婚业务,对律师的心理健康是否有影响?如同妇产科男医生是否会性冷淡这个问题一样。做离婚业务如同拆散婚姻一样。正所谓“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有位专业离婚女律师,同事们开玩笑称她“拆律师”。有一天,她非常惆怅地说:“以前都是我拆别人,现在别人来拆我了。” 她不久就官宣离婚了。

    有位年龄不太大的已婚男律师,时常受婚姻困扰,苦闷已久,太多太多的牵挂和不舍,决心难下。某日一位年龄相仿的男客户离婚咨询,心与心的交流,两颗灵魂的共通,感慨万千。男律师突然站起,拍案大呼 “我也去离婚”。男律师和男客户二人惺惺相惜,相互拥抱,同是天涯沦落人。男律师很快协议离婚,净身出户,超然释然,重获新生。所以说,结婚离婚的目标一致,都是追求幸福。

    此外,有些年轻男律师可能会有疑惑,男律师适合做专业离婚律师吗?答案是,完全可以。不同于医院妇产科,女士一律偏好女医生。离婚找男律师的,男女客户都有,特别是有些女客户,偏好这一口。

    市场大,上手快,离婚法律业务值得你拥有。


    2. 离婚律师的入门

    选定离婚专业后,如何入门呢?入门必修课有两门:一是专业课,二是技巧课。专业是基本功。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最高院司法解释,需要倒背如流。相关解答、诸多案例,需要反复揣摩,牢记在心。打好专业基本功,面对离婚者的10万个为什么,你就能淡定从容,娓娓道来。所谓难者不易,易者不难。古人说,腹有诗书气自华。这个气如同武林高手的内力,需要和武功招式相结合,才能迸发出巨大的能量,继而名动天下。武侠小说里的主角绝顶高手,刚开始的时候因某种机缘,获得无穷强大内力,但空有一身内力不会用,需要另有高手助其打通任督二脉,从此打遍天下无敌手,武林称霸。法律新人打好扎实的法律基本功后,需要方法、技巧、话术、套路,将其融会贯通。所谓纸上得来终觉浅,需要实践,实践,再实践。

    通常来说,离婚涉及三大基本问题:

    第一, 身份关系。双方是否同意离婚?相对方是否拒绝离婚,

    还是以离婚为筹码谈交易?等等。

    第二, 子女抚养。是否有孩子?如果没有孩子,这个问题就

    pass掉了。如果有孩子,双方是否已商定抚养人和抚养费?还是争抢中?孩子多大?和谁生活?等等。

    第三, 财产分割。首先要摸清家底,有哪些房产、银行存款、

    有价证券、车辆等财产。区分婚前财产和共同财产。一方是否有过错导致少分?等等。

    以上问题,循序渐进,可以制作清单,打勾选择。然后指导证据收集。

    对于法律新人来说,最重要也是最难的是,如何在咨询后快速锁定,及时签约付款。唯有实践、揣摩和总结,在经历无数次成功和失败,反复复盘推演后,就能总结出行之有效的武功招式、基本套路。另外,在办案过程中,要注重沟通,善于倾听,避免被投诉。只要不是太复杂的案件、太刁钻的客户,年轻律师基本能搞定。这就算入门了、开窍了。

    武侠小说里,剑客有三个境界,第一境界:手中有剑,心中无剑,练的是招式。离婚律师入门了,就达到第一个境界。


    3.离婚律师的修炼

    剑客的第二个境界是,手中有剑,心中有剑,练的是人剑合一。这是离婚律师的修炼阶段。

    律师独立执业后,首先是开拓案源。按照现在的常规套路,线上线下,全面发力,优化调整,持之以恒,日积月累,就有了稳定的案源,可以做到衣食无忧了。

    常年奔波于离婚业务,阅尽人间百态,有苦有乐。苦乐劳累中,离婚律师在不断修炼修行,所谓十年磨一剑。

    笔者刚开始办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印象深刻。客户是女方,此前已雇侦探,带了很多窃听录音过来。客户离开后,我们两位年轻男律师、两位年轻女助理,在会议室认真听录音,认真做记录。当听到小三问男主角:“今天忙不忙?怎么样?”男主角长叹一声说:“累呀”。会议室里的同事抬头相视,会心一笑。是呀,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压力山大,“累”是所有职场人的共同心声。如果再叠加夫人情人,纷纷扰扰,雾里看花,绝对是累上加累。有时和女客户雇佣的侦探交流工作,侦探谈到跟踪、夜晚蹲点用红外线望远镜侦察、捉奸行动等,这些都是谍战片、警匪片的场景。律师和朋友聊起这些事,朋友一脸的羡慕,律师工作好精彩、有意思。所谓工作着,快乐着。

    记得有次招聘时,刚走出校门的应聘者说,她想找一个理想的工作。问起何为理想的工作,她说每天都是新的。我当时感慨,律师工作相对而言,已经是丰富多彩,时常更新,但也做不到每天都是新的。其实,大多数职场中人,时常面对的是重复、机械的工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更精彩的是,会碰到一些经典案例,如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的类似案件,攻防大战,百转千回,荡气回肠。诉讼如战场。如同抗美援朝战场,当年的联合国军,一路向北,准备马上收工,回家过节。突然被志愿军打得满地找牙,节节败退,原点拉锯。有趣的诉讼,风云激荡,精彩无限。

    有乐必有苦。最苦最麻烦的是客户、特别是女客户会没日没夜,不厌其烦地找你情感倾诉,煲电话粥,促膝谈心。离婚律师需要有耐心,有时也要做好情感大师的角色,做好心理抚慰。最重要的是,如何调控,不至于把你的生活搞乱。

    婚外情的增多、小三的无孔不入、私家侦探随着法律的打击几乎销声匿迹,给律师的工作增大难度。很多客户会向律师求助,或明确要求婚外情的调查取证。律师需要指导客户尽可能多地搜集各种证据,形成证据链。如照片、录音、录像、手机短信、电子邮件、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等等。

    离婚律师的修炼修行,因境界不同,大成者居多,也有少数律师迷失自我,甚至声名狼藉。比如,男律师遇到年轻貌美的女客户,趁虚而入;或者年轻女律师遇到腰缠万贯的男客户,索性客串小三,从戏外直接杀入戏内,一场混战。


    4.离婚律师的进阶

    日积月累,闭关修炼,功力精进,炉火纯青后,进入剑客的第三境界,也是最高境界:手中无剑,心中有剑,练的是万物可为剑,出手皆成招,有我无敌的境界。
    离婚律师经过修炼修为,没有迷失自我而大成者,会更加淡定从容,提高站位,规划未来,笑对人生。这个阶段,传统、低端的离婚法律业务已更名为现代、高端的名称:家事与财富传承(Family and Wealth Inheritance)业务。

    过去单打独斗的律师,根据个人需要,可能会开办律所或加入某个中小型律所担任重要合伙人,或大所高级合伙人/合伙人,组建团队,可能继续主打婚姻家事类业务,其它业务则转介同行;也可能实现业务多元化、综合化。律师个人业务会更多地聚焦中产阶级和高净值客户,帮助客户实现家族企业的良性运作与家族资本的保全。同时,朋友圈会越来越广,团队成员不断增多,助力金融机构提升客户服务品质及境内外财富规划能力。业务范围扩展至婚姻家事、家族(企业)治理、传承规划、私人财富管理(尤其是跨境财富规划)等,利用婚前/婚内财产协议、公司资本顶层设计、家族协议、意定监护、家族信托、离岸架构等多种财富管理工具,为私人客户提供有深度、综合性、个性化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助力客户实现美好人生、家业长青。

    大约20年前沪上有位青年律师高举离婚专业化大旗,引得业内关注。那个年代,法律业务专业化,主要以高端为主,如资本市场、房地产、涉外业务、知识产权等。这位青年律师反其道而行之,选择所谓的低端离婚业务的专业化,创立律师事务所,号称专做离婚业务。连当时赫赫有名的高举房地产法律专业化大旗的朱树英律师,在一次会议上也啧啧称奇。这位青年律师开办专业离婚律所,经营大概七八年,功成名就后,再次转型,关闭一手打造的离婚品牌律所,加入某红圈所。这位律师践行着武侠剑客的三重境界。


    封控多时的上海已全面复工复产,网上各种信息爆料,最先挤爆的是离婚登记业务。据说截止7月5日上海离婚预约已满,之后日期还未放号。


    离婚律师,前景可期。

    遭遇家庭暴力,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经人介绍,刘女士和李某相识,半年后,两人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然而,在共同生活中,刘女士逐渐发现,李某不仅游手好闲,而且还有家庭暴力的恶习。李某常常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对刘女士进行言语辱骂和肢体暴力。

    为了让孩子有一个完整的家,刘女士无奈地选择忍气吞声,并承担起赚钱养家的责任。

    事情往往事与愿违,随着孩子渐渐成长,李某不但没有任何改好的迹象,反而开始殴打和辱骂自己的儿子,为此,刘女士多次选择报警处理。

    家暴屡次发生,居委会和民警也多次对李某进行劝导和警告教育,但均无效果。

    为了让自己和孩子能过上正常的生活,刘女士向李某提出协议离婚,但李某坚决不同意,不仅不改善家庭关系,反而更加肆无忌惮地出手伤人,并扬言若起诉离婚就做出极端事件。

    眼看李某的家庭暴力持续升级,刘女士带着儿子躲回了自己父母的家中。百般无奈之下,刘女士只能再次向居委会寻求帮助,居委会建议她申请法律援助。

    这种情况下,刘女士是否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

    法律解答

    根据《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因此,刘女士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并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本案中,鉴于李某的严重暴力倾向,法律援助律师依法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禁止李某接近刘女士。

    最终,在法院、派出所民警、居委会等各方参与和努力下,刘女士与李某调解离婚,刘女士得以开始了新的生活。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家庭暴力并不仅仅是家事或个人私德问题,更是个严肃的法律问题。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素材由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

    图片来源于网络

    文字:闫 漫

    编辑:李冰倩

    针对判决已生效的起诉离婚案件进行再审的条件


    虽然我国法律对于起诉离婚案件实行的“两审终审制”,但是仍然有一些当事人对于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仍然不服。为此这些当事人可以选择提起再审申请。法律规定再审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纠正错误判决,但是在一个离婚案件经过再审程序并被最终纠正前其效力仍然是存在的。所以那些认为只要自己提出了再审申请,就能阻止离婚判决的法律效力的想法是不正确的。总体来说,本离婚律师认为申请再审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时法院便会决定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离婚判决。

    2、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这里需要注意两点:其一,必须是基本事实,而非次要事实;其二,没有证据对基本事实加以证明。这个情况通常意味着原审法官违反了法律程序,没有对离婚案件的基本事实组织举证与质证。

    3、原离婚判决所依据的事实是伪造的。


    4、原判决所认定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关于这一点与上述第2点类似,说明法官违反了诉讼程序,虽然有当事人就主要事实提供了证据,但是并未对该证据进行质证。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为调查收集的;

    6、原离婚判决所适用的法律确有错误。比如本离婚律师曾经代理的一起涉及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中,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后,变卖房屋并按协议约定分割了卖房款,却并未最终协议离婚。男方反悔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并依法平均分割卖房款。该案的主审法官援用合同法中有关实际履行的条款驳回了男方平均分割卖房款的请求。对于该案,本律师以最高法院关于离婚协议生效时间的司法解释作为依据,认为原审法官适用法律错误,最终得以纠正原审判决中的错误。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该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关于审判组织的规定比如:第一审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或者只由审判决组成合议庭,人数必须是单数;而第二审则只能由单数的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此基本问题,本律师认为目前只有偏远地区的法院才可能会犯此类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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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在离婚案件中,此类错误属于严重的程序性错误。因为离婚案件涉及感情及身份问题,除极特殊情况外,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庭参加诉讼。

    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对此,很多当事人将其误解为:法庭上法官经常打断我的发言,这就是在侵犯、剥夺我的辩论权利。其实不然,根据法律的规定,离婚诉讼中会有一个专门的环节叫做“法庭辩论”。辩论与在法庭上随意插话,甚至与对方争吵完全是两回事儿。

    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这在离婚诉讼中也是一个很严重且可能出现的问题。比如原告起诉后,被告消极应对,躲避法庭的传唤。此时法官就需要格外小心,逐步采取各种送达措施。稍不留神就会犯下此类错误。

    11、原离婚判决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离婚诉讼作为民事诉讼的一种,应该严格遵循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哪些是当事人决定提交法庭处理的?哪些是当事人决定不提交的?这些事情一定要明确。法官不能越权处理双方当事人未提及的问题,也不能对当事人请求解决的问题置之不理。即便无法解决,也要在离婚判决书中表明“该诉讼请求不宜在本案中处理,当事人可以另案解决。”,以此作为回应。

    12、据以作出原判决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13、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本婚姻律师发现有些当事人在离婚多年后,得知原审法官最近因为违法被处理了,于是乎拿着原离婚判决,以法官枉法裁判为由而请求再审。这么做是不对的,因为法律要求必须是法官在审理该案时存在这些违法行为。

    最后,本离婚律师还要提醒大家注意:发起再审的事项一定不能是婚姻关系是否应该被解除的问题,这个问题是无法被再审的。言外之意就是您只能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申请再审。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儿了,关于本篇【离婚怎么能申请法律援助律师,怎么成为离婚律师】,是否是您想找的信用卡逾期呢?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敬请关注本网站,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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