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分割律师,判决了怎么复婚

时间:2022-11-30 16:47:51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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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后复婚,再财产分割(上海判例看裁判规则)
  • 财产分割律师多少钱
  • 房屋分割纠纷典型案例(附观点,常见纠纷都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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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复婚,再财产分割(上海判例看裁判规则)

    裁判要旨:“”后复婚,仍可针对“”时未分割的财产、隐瞒的财蚕要求分割。

    1、后财产没有分割,复婚后,仍可以就前次没有分割的财产起诉要求分割。

    【基本案情】(2013)民一(民)初字82号、(2013)沪二中民一(民)字811号

    【明】某、某原系夫妻关系,?4日经上海民政局协议并办理登记。双方约定财产协商解决。拢四吃蚍ㄔ海蠓指罘蚱薰叵荡嫘诩渌旱拿萋贩课莸某鍪劭睢:笈四场⒑文?月2日复婚。某某7月4日撤诉。拢四吃俅嗡咧练ㄔ撼破渑既坏弥拢文吃蛄嗣萋贩课荩ǖ羌拢?月出售该房实得售房款币180万元,房款被某一人独占。后经某调,某自达轿车一辆量银行存款、股票证券和银行基金。现要求分割上述财产。

    原审认为,某、某后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方案双自行协商。某、某协议时,对夫妻财产明确协商解决,现因对房屋售房款和车辆分割意见不一,某,合法律规定,也不违反诉讼时效的规定,某某要求分割上述财产并无不当。对于眉州路房屋和马自达轿车产权登记在某名下,取得产权时间在某某、某一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判决】原审判决后,上诉人某不服,向本院称:某与某系为动迁安置,后又复婚,始在一起生活,不存在夫妻财产未处理的问题;眉州路房屋产权虽登记在某名下,但实际是某与其母亲的共有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后应两年内提出财产分割,某某在三年后复婚的前提下提出财产分割,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上诉人某请求二审撤销原判,改判或发回重审。

    上诉人某主方系、眉州路房屋系案外人财某某,均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本院不予采信。本院认可原审对事实的分析认定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与适用,故对上诉人某,本院难以支持。

    ,原审认定事实清楚,本院认为,某与某在民政局协议时明确约定双方财产协商解决,眉州路房屋出售款及马自达轿车均系某与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某主张要求分割有据。原审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提交的证据对本案事实进行了认定,并在此基础上依并无不当。

    2、办理手续后,复婚前,一方购得的房产为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基本案情】某与张某经人介绍认识,碌羌墙峄椋楹笊蛔诱拍衬场T?8日,经调解,双方协议,共同债晒⒛澈驼拍掣鞲旱?500元。双方留存于的协议载:现闸北区403号房屋归某和张某某居住并所有;现闸北区102号房屋归张某居住和所有;

    ?2日,某与张某在闸北区民政局登记复婚。月,某将张某诉至要求。路ㄔ号芯霾祷兀蛔祭牖椤B,某再次起诉要求,经调解后撤回起诉。拢拍称鹚咭罄牖椋撤回起诉。

    ?5日,××中心(甲方)与×(乙方)签订房约,双方约定:甲方将403号房屋,建筑面积62.3米出售给乙方。当日,××中心(甲方)与张×(乙方)签订房约,双方约定:甲方将102号房屋,建筑面积38.9米出售给乙方。月7日,某取得403号房屋丹书;同日,张某取得102号房屋丹书。

    【认为】张某虽主方2000年的是,是为了分房而办理的,并已经7月22日补办了结婚登记,但该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首先,双方属于复婚,而非补办结婚登记。其次,依张某之主张,双方当初办理的离华了达到不正当目的而为之的。张某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知此属不当行为而故意为之,故相关当事人应对不当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从本案已明的事实可知,403号房屋和102号房屋取得产权登记证书的时间为月7日,也即在调解之后复婚之前,故其应当被认定为各自的婚前个人财产,分别归其个人所有。

    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会员,上海科律师职律师。专注领域的诉讼,秉承“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执业理念,用热忱的服务态度,力求为境内外客户提供高水平的法律解决方案。主要执业领域有:房产纠纷、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劳资纠纷、刑事辩护、企业法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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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分割律师多少钱

    其实请律师一般没什么题,但是价格要看你的情。诉还是协议,都可以去找律师,当然,律师的价格肯定是不同的。事实上,律师的用还有很敦,无论是地区、你的情还是律师的时间,这都会影响律师的价格。宝团队根据处理财产分割的经验,就律师问题提出了建议,分享给大家,对大家能有一些帮助。

    1.地区收入经济低。

    如瑰经济水平不是很高,么律师也不会很高,一般在2~3000元右。

    2.地区收入经济高。

    如果地区经济收入高,律师也会增加,一般在4000元以上,特别发达的在7000元起步。

    3.财产数额较大。

    如果案件中的财产纠纷数额巨大,律师将根据数额进行调整。

    根据财产金额提取百分点,或按约定价格支付,金额越大,律师就越高。

    4.案件度。

    如果案件特别复杂,涉及到很多事情,律师的用也会增加。如果是跨省、跨市的诉讼,可能要承担律师的出差,可以协商。

    5.入行时间。

    生收最便宜,他们的经验不多,你的诉讼可以用来练。

    期入行的律师收也很高,因为他们经验丰富,能熟练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6.咨询律师。

    咨询律师也要收,对面聊天还是电话沟通,一般按一小时收,每个标准都不一样。

    免咨询不会告诉你太多关于诉讼的干货,直到你付钱,才会教你如诉讼。

    现在还有很多律师免咨询。如果不知道该怎么办,可以选择这样的免咨询律师看看自己的情。

    案件是还是困难,如果案件不难,就不需要请律师,这样你就可以起诉。

    当然,如果你有这个能力,请律师肯定没有题,价格可以直接参考以上情。

    起诉的序是什么?

    起诉的序包括三个阶:

    1)一阶:起诉阶。

    本阶包括以下三个序:

    1.原告向提交起诉书、副本及有关证据;

    2.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

    3.审起诉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否则退还原告文件和材料,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2)二阶:答辩阶。

    1.案之内将原告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被告因非个人意愿不能在十出答辩的,狂,院可以作出期决定。

    3)三阶:审判阶。

    本阶进入诉讼的实质性阶,主要是审证据,明案件,区分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它包括以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提交诉状和证据;

    4.决定是否受理诉讼;

    5.受理诉讼案件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诉状复印件;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委托律师坏人士代表诉讼(一般当事人必出庭,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庭的,必向出具书面意见);

    8.根据原告和双方提交的证据,对是否允、如分割财产、如解决子女抚出判决。

    诉讼结,但不服判决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之日起十中级。逾期不的,判决生效。对生效的判决(调解)不服的,当事人不能按讼法的规扼,只能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请再审。

    起诉要花多少钱主要取决于实际情。起诉的序是固定的,但过可能会拖很时间。

    宝,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际律师协会(IBA)理事,亚洲代替性纠纷解决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裁员,泰国国际裁中心(THAC)裁员。宝团队专注公司、商事、股权、合同、疑难诉讼及裁争端解决,十余年审判实务及规则研究经验。本文不能视为对特定案件的法律建议或意见,仅为笔者团队在处理类似案件时的裁判规则。如你遇到法律问题,可以联系宝,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房屋分割纠纷典型案例(附观点,常见纠纷都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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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分割纠纷典型案例(附观点,常见纠纷都在这里了)//诉讼,涉及房屋分割纠纷典型案例(常见纠纷都在这里了)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变化,率的走势也逐年提高,其中深四大城市的离畸地区相比又属最高。而涉房屋分割纠纷案件审理情及相关法律问题成为热点。

    文章:之家

    案例一、首付资助非权属 将资金当房产

    案情介绍:小王是家中独子,母一生勤,蛟?008年小王和小登记结婚,为了支持两岗北京打拼,2010年小王母拿出自己的100万元生积蓄作为首付款为小两口按揭买了一套两居室商品房,首付款是小王母直接转给小王账户后由小王向开发商支付,购房合同也是小王签署,房屋贷款是以小王的住房公积金办理,一直由小王支付按揭贷款,2013年该房屋产权办理在了小王个人名下。2016年,小两口因感情不和闹,小诉到要求与小王,并要求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小表示两人感情基础薄弱,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同意,但不同意房屋作为共同财产分割。该房屋由自己母出资,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贷款也是自己一直在还,应当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法官:婚姻法解释三7条规定的“婚后由一方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并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对己方子女的个人赠与,房屋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这一条款应当做限制解释,这里所称的出资应当仅指全额出资。因为只有全额出资,母才能取得房屋产权,将所购房屋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才具备房屋产权赠与的法律属性。本案中,小王的母对所购房屋仅支付了首付款,属于部分出资,无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虽然产权登记在小王个人名下,但不能适用解释三7条的规定,因为小王的住房公积金在二人婚后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王实际直用共同财产在偿还按揭贷款,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具体分割时应当根据公平,酌情考量小王母的出资情对其适当多分。

    案例二、协议归纸上字 赠与还需变登记

    案情介绍:先生和前妻多年,因户外活动和年比自己小20多岁的张小姐相识,两人迅速确定了恋爱关系并登记结婚,先生在婚前有一套登记在自己名下别墅,张小姐大学业后就在北京打拼,但一直没有能力自己购房,为了表示自己对张小姐的感情,先生在结婚当天就和张小姐签署了一份书面协议,协议约定这套别墅产权在婚后归张小姐个人所有,与先生无关。巨大的年龄差距让二人婚后矛盾重重,最导致两人感情破裂。张小谨城,要求与先生,并按照二人签署的婚内财产协议判决别墅归自己个人所有。先生同意,但认为当初签署协议是为了和张小姐好好过日子,现在两人即将,房产证也并未实际变更登记,不同意再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过户手续。

    法官:婚姻法19条规定“夫妻双以约定婚婚后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部分共同所有”,该夫妻财产约定可以排除法定财产制的适用,对双方具有约力。这里所指的财产约定是一种有对价的,双方财产权的安排,不包括将一方个人财产约定归对方所有的情形。将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约定归另外一方所有在实无对价的赠与合同,涉及房的,应当适用合同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婚姻法解释三6条的规断述两部法律接轨的结果,在约定涉及房屋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前,赠与人课意撤销权。故本院判决驳回了张小姐要求先生按照协议履行变更登记的诉求。

    案例三、婚前买房婚后得 财产性质不转化

    案情介绍:小马和女朋友小恋多年,?年登记结婚。小马一直收入实,就在平区沙河镇以个人积蓄出资全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期房,签订合缴纳购房款后直到2012年才交房入住并办理产权证。小陈用自己婚后的积蓄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购买了家具家电。2013年双方孩子出生后一直由小马母亲帮忙照顾,后因婆媳矛盾,小陈向起诉要求和小马,并要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小马对和子女抚养问题都没有异议,但坚持认为房屋是自己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不同意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官:婚姻法解释一19条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结合婚姻法18条的规定婚前财产属方个人财产。本案中,小马在与小陈登记结婚前已经用自己的婚前财产支付了购买房屋的全部价款,也就是已经完成了房屋买卖合同中己方的全部义务。虽然该房屋实际交付和办理产权登记发生在结婚后,这只是售单方。小马婚前支付的购房款只是在婚后发生了形式上的变化,变成了房屋产权而已。该房屋仍应当为小马的个人财产,不因小马与小陈的结婚而发生转化。小陈对房屋的装修合不动产添附的规则,装修用和家具家电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故判决房屋归小马所有,由小马补偿小陈装修和家具家电汾小陈的部分。

    案例四、民间仪式虽重 民政登记方有效

    案情介绍:王先生和小姐时便相识,婚前恋爱多年,感情一直很好。拢饺税凑占蚁绶着蠛丫侔炝寺≈氐幕槔瘢捎谡孕〗愕ノ惶厥猓耘渑忌矸萁艘欢ㄊ奔涞恼螅税炖斫峄榈羌且丫?月份了。在此期间,王先生母以儿子的名款出资在西城区车公购买了一套二手学区房,房年3月份办下房本,登记权只写一人。二人结婚后工作繁忙,王先生经常在外地出差,聚少离多,久而久之歌远。小疥起诉到西城,请求判决二人,并认为西城区车公的房屋是二人举办结婚仪式后王先生母赠与给两个人共同生活居住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王先生同意,但坚持认为该房己母对自己的个人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官:按照婚姻法解释二22条一款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这里所指的结婚应当做解释,我国法律采取的是登记结婚制,就是只有办理具有法律效力的结婚登记后才能认定为双方具有法定夫妻关系。根据传统俗举行的婚礼、仪式、订婚均不具备登记的法定效力,不能认定双方产生法定夫妻关系。王先生母在二人办婚礼后登记结婚前全款出资为二人购置房屋,虽然也具备用于二人共同生活用途的目的,但产权登贱个人名下。根据传统俗和家庭道德,为子女婚前购房的母悍表达赠与双方还是单方的,实践也认识并尊重到这一点,采取了登记推定主义。即结婚前如果为子女购房的母将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才可以认定为母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意思表示,视为对双方的共同赠与,如果仅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则只能认定为对己方子女的个人赠与。故据此最认定车公的房先生的个人财产,驳回了小姐的诉求。

    婚姻法解释二22条二款的规定同样可以适用登记推定主义。当事人结婚后,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一般该出资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如果出资母将房屋登记在了己方子女名下,也可视为母明确表示赠与己方子女。

    案例五、违建房屋不合法 只能定居住

    案情介绍:石先生和周女士于70末经人介绍结婚,婚后一直和石先生母一起居住在老人所有的位于西城区某胡同的私产平房内,石先生母右去世后,石先生通过继承取得了房。2008年,双方婚生子大学业后没有地方居住,也搬回到平房内。石先生觉得居住空间太小,向房屋管理和城市规划部门请扩房,但因平房属于文保单位未获得批准。石先生和周女士便找来装修队,在老宅的院落内私自加了两层房屋。后石先生因老年活动认识了女士后坚持要和周女士,周女士不同意,石先生便起诉至。

    周女士同意,但要求分割二人共同所有的房屋,包括房本上房屋测绘图中载明的面积和两人婚后共同扩建的两层。

    法官:城镇房屋的建设和管理由城镇房屋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未获得行政管理部门,擅自拆除原房屋、新房屋、改扩建房屋的,事后也未补办相应手续的,改建房屋将无法获得行政确认和取得合法所有权,属于违法违章建筑。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登记才能发生效力。无法取得物权登记的违建不受物权法的保护,不能认定为当的合法房。时,双方对此类房屋归属勃求分割的,不能超越,代行政确认房屋的所有权并予以分割。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21条的规定,时双方对未取得所有权或者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且协商不成的,不宜判决房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据此没有支持周女士要求分割违法的两层房的主张,只分割了原房本记载的房屋面积。但考虑到周女士后生活困难,无房居住,房屋确属二人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建造并具备分开居住的条件,判令的两层房一层由周女士居住使用。

    案例六、房改房,价特殊 认定分割公平

    案情介绍:先生和老伴金女士结婚三十余年,2015年两人都从单位退休,本是准备安享晚年的岁数,两人却因为家庭琐事一直争吵,最无法挽回感情打算。两人对没有异议,但对于婚后的一套房执不下。原来先生和金女士结婚前一直以个人名义承租单位分配给其居住的一套两居室公房,90该公房进行房改,先生以成本价购得,购房款先生称是向其母借的,他认为应当属于其个人出资购得,且房改后房屋登记在先生个人名下,该房屋应当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不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金女士则坚持认为该房改房屋购买时是两个人以共同财产出资购得,金女士16年的工龄和职级,应当按照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故金女士只得起诉至要求并分割房改房屋。

    法官:房改房是指城镇居民自行出资购买的根据房屋改革政策出售的房屋,是一个从公有住房到私有住房的产权过渡,是对城镇无房居民和职工的一种房屋福利,按照规定产权一般只能登记在原陈。房改房的主要分为单位自管公房和直管公房。成本价购买的房改房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一般住用一定年限后可以上市交易,但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相关税。

    婚姻法解释二19条规定,一方婚前承租,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房改房登记权爹作的规定。虽然先生购买的单位公房婚前由其个人承租,但对于购房款先生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属于个人财产,即使是向母所借,也只是产生共同债务的问题,购房款仍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改后产权登记在,也应当认定房屋属于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故该房改房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案例七、经适房屋看政策 认定虽易分割难

    案情介绍:周先生和黄女士2009年经人介绍相识结婚,周先生系北京户,黄女士系外地户。二人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一直矛盾不断,先生经过摇号取得了一套位于大兴区黄村镇的经济适用房购房资质,俯订了购房合同并办理了按揭贷款,以两人共同财产支付了房屋首付款,两人每月用工资结余定期偿还月供。2016年该房屋办下产权并登既生个人名下。2017年二人因感情不和打算协议,但对这套经济适用房的分割上却产生了分歧,双方均主张取得该房屋的单独所有权,并给予对方房价补偿。双方协商未果后黄女士起诉至,要求判决房屋归自己所有,跟价值补偿。

    法官:根据婚姻法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归夫妻共同所有。本案争议的经济适用房属于二人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偿还月供购买,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带别,它是本市政府组织开发兴建,并以较为经济的房价向本市城镇居民家庭销售的房屋。经适房只针对本市城镇户中的低收入群体,取得房产证后5年上市交易,交易时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本案争议房屋属于北京市经适房,只能由具有北京市户的城镇居民享有产权。故最判定房归周先生,参照同区域的商品房屋价值给予黄女士价值补偿。

    与经适房类似的还有“两限房”,即限房价、品住房。“两限房”和经适房一样,也是本市政府批准,对本市城镇居民的一种住房福利,购房人同样需要具备本市城镇居民户。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两限房,如果只有一方具有本市城镇户,应当判归本市居民所有,按照公平由得补偿未得价值补偿。

    案例八、单方处分共有房 配偶如护权利

    案情介绍:先生和妻子沙女士结婚多年,生与婚外三者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沙女士和先生发生争执后两人开始分居,两人碍于子女和老人的劝阻,一直没有办理手续。先生和沙女士婚宏在平区天通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屋,房屋已偿清贷款并登贱名下。2015年,沙女士从子女口中得知打算将房屋低价卖给自己的弟弟,房屋当时市场价大约400万元,先生和弟弟经中介公司已经签署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房价格为200万元。沙女士得知后非常气愤,向提出了纠纷,根据律师建议迅速对涉案房屋进行了财产保全,以防止房屋被私下过户,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涉案房屋。

    法官:夫妻之间互相具有家事权,根据家事权的规定,对于日常家庭事务目内的处分,夫妻双方均能以自己个人名义进行,并对配偶方发生法律效力。但家事权围不包括对生产和生活资料的重大财产处分。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或者追认,擅自出售共有房屋,属越家事权的行为,处分共同财产。按照婚姻法解释三11条的规定,并结合物权法埂得的制度规。除非买受人合善意取得的三个要件:1、善意;2、支付合理对价;3、房屋已经办理过户登记,买受人才能主张对无权处分的共有房屋成立善意取得,配偶方才返还共有房屋。

    本案中,权处分共有房屋的行为,其弟弟对该房屋的性质和先生夫妇之间的矛盾是明知或者的,而其依然单方签署购房合同,不能认定其对先生处分共有房权处分这一事实存在善意。其次,先生弟弟也没有以一个合理的对价作为购房款,涉案房屋也并未实际办理过户登记。故最判定涉案房屋作为夫妻共同分割,和沙女士按份共有,每%的份额。沙女士持生效判决通过执行,变更了房屋登记状态,并成为了按份共有人。

    案例九、协 未办也无效

    案情介绍:林先生和女士结婚多年,积累了丰厚的共同财产。孩子上大学后二人渐渐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几次想要。拢饺嗽谝淮渭ち艺春螅龆ㄐ槔牖椋⑶┦鹆艘环堇牖樾槭椋槭樵级ǘ嘶楹蠊虿⒌羌窃谒矫碌姆蚱薰餐课萘教挥诔羟疾莸氐囊惶坠榱窒壬ザ浪校挥诤5砬苁鞯囊惶坠榭着ザ浪校渌餐撇餐苯朔指睢G┦鹦楹蟮拇稳眨骄颓巴抗芫滞瓿闪朔课萑ㄊ舻谋涓羌恰S捎谒ぷ鞣泵Γ恢泵挥星巴裾职炖砝牖榈羌恰B,女士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出轨情形,她觉得自己在婚姻中受到了伤害,要求改变原来的房屋分割方案,林先生应当净身出户。为自己没有出轨,房屋已经按照协议进行了分割,已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士,要求按照共同财产分割上述两套房屋,均由女士个人所有。

    法官:协议与一般民事合同存在一定区别,它既有身份关系的约定,也有财产关系的约定。按照婚姻法解释三14条的规定,当事成的以登记或者到协议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未成,一方在诉讼中反悔的,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协议属型的附生效条件法律行为,只有生效条件(登记或者诉讼调解)成立时,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本案和女士虽签署了协议,但未前往民政局办理登记,该协议并未发生法律效力,双方据此履行的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因缺乏履行基本,应当恢复原状。

    案例十、婚后受赠避争议 惊明确

    案情介绍:先生母早年离异,一直由爷爷奶奶抚养大。参加工作后由于无房居住仍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老人特别疼爱先生,先生也非常孝顺,一直无微不至地照顾老人生活。先生和小姐结婚,因双方收入水平均不,婚后两人依然函爷奶奶居住在一起。因小姐一直爷爷奶奶存在矛盾,四人一直关系紧张。2015年,两位老人自感年岁已高,前往公证处立下公证遗嘱,将两人的夫妻共同房屋遗赠给先生,并指个人财产,无关。2016年、2017年两位老人相继离世,过公证遗嘱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登记在了自己个人名下。底,小姐以釜要求,并要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先生继承的房产。

    法官:根据婚姻法17、18条的规定,婚内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妻一方,否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本案中,先生爷爷奶奶通过公证遗嘱,指定遗产归先生鸽他人无关的表述,应当属确指定给夫妻一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驳回了小姐要求分割该套房产的诉求。

    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会员,上海科律师职律师。专注领域的诉讼,秉承“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执业理念,用热忱的服务态度,力求为境内外客户提供高水平的法律解决方案。主要执业领域有:房产纠纷、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劳资纠纷、刑事辩护、企业法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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