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10:17:45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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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我和房东签了一个十年的租房合同,并交了五年的房租。万的租金我是按房东的要求转给了他儿子。拿到房子后,我还花钱装修了一下。然而前时间,房东的儿子突然找到我,说房东把房子转赠给他了,还说我和他亲签订的租房合同与他无关,让我搬走。请问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我可以继续租这个房子吗?
律师解答
依据民以及相关解释,租赁房屋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发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就算现在房屋的产权人由房东变更为了他儿子,他儿子也不合同非其本人签订为由,而不认可租赁合同存在的事实。而且,你作为承租人,已按约支付房屋租金,完全有权利请求房,即房东的儿子辑租赁合同的。对此,你窟讼,以保障你承租的权利。
之前,我和我老公闹,签订了一份协议,说好房子归我,并且二天我们就去房产交易中心把我老公的名字去掉了。后来因为我们又和好了,就没有按协议约定的去领证。可前时间,我老公突然向我提出,还要分套登悸的房子。请问律师,套房子已经登记在我一人名下,如果,我老公还有权分吗?
律师解答
婚姻当事人之间为达成的协议不仅需要双方当事成,而且需要在协议上签名,并据此办理登记手续,才能使协议生效。虽然夫已经履行了财产权利的变更手续,但因双方当事人对财产的处理是以达成为前提的,渡夫实际上并未,即这一前提条件并未成立,因而协议也无法生效,所以已经变更权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这套房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你丈夫是有权利提出,并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
我是帮我爸来问的。我妈走的早,我爸自己有一套动迁房。五年前,我爸在没有寒商量的情下,把房子直接过户给了子,也就是我大哥的儿子。后来我爸给我看了他和我大哥我嫂子签的协议,协议里约定好这套房子可以让我爸住到百年,然后我大哥一家为我爸养老送。因为我爸就这一套房子,所以房子其实都是我爸一直在住。现在,我大哥和我嫂子了,我大哥去了外地,我嫂子回了娘家,没人照顾我爸,我侄子称份协议他并没有签字,所以也与他无关,而且因为他是产权人,他还打算要把房子卖掉,让我爸搬走。律师,我爸今年已经八十了,我侄子有权赶我爸走吗?怎么才能保障我爸可以一直住在这个房子里呢?
律师解答
根据你提到的你亲与你大哥、嫂子签订的协议约定,以及你亲在房屋内居住多年的事实来看,你高,且仅有这一套房屋,现你亲处分掉自己唯一的住房后已无任不动产,其将来的生老病死不可避免。基于此,这套房屋对他本人而言确有不同寻常的意义,也是其视为养老送的归属之地。
关于你亲的居住权,由于你亲与你大哥、嫂子对居住权的约定在先,虽然对此并未进行登记,但亦应受到法律保护。即使目前你大哥和你嫂子已经,也并不能否认之前亲约定的协议内容。另外,因你侄子对该房屋档继受取得,其对物权的行使不得损害你亲的合法权。因此,你亲享有对该房屋的居住权,活居住的需要,且该权驹。对此你亲窟讼,确认其对房屋享有的居住权,并进行登记。
律师,您好!因为我和我老公三观不合,所以今年我打算和他。样的,考虑到我们的两个孩子已经大了,我就想着找份工作再次回归职场,可我老公就是不同意,还是职太太,导致我们彻底决裂。我感觉他酒我瞪,师我该怎么离这个婚?另外因为我目前没有工作,我能争取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吗?
律师解答
如果你们关于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协商一致的,可以去婚姻登记部门协议;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的,你可以通过诉讼来。具体会根据相关规定,以及你们之间的婚姻状作出判决。一次起诉,若你们之间没有法律规定的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的,通常不会判决,你需要在六个月以后再聪。或者经判决不准后,你们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你一年后再次提起诉讼的,应当会准予。
关于孩子的抚,需要根据孩子的年龄、生活情等,从有利于孩子成的角度出发来作出判决。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根据双方的具体情,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实意愿。
我和我老公闹不是一天两天了,之前是为了孩子一直拖着。前时间孩子高考也结了,他就和我提出来直接去协议。其实对于其他的我都没有意见,就是公司,我个人是想讥。这家公司是我们和别人一起合开的,我老公是股东,我是公司的财务。按我老公的,因为我不是股东,所以公司我肯定是拿不到的。我老公的意思是公司归他,他给我钱。我旧师,如果诉讼的话,公司股份归我的可能性大么?
律师解答
根据你的描述,夫的情主要涉及到的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男方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男方司股东,女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问题。若你们双方同意以股权折价款进行分割,并可以通过协商或评估确认股权价值的,会据此判决非股方取得相应股权折价款。若双方不能就股权价值达致,也不能通过评估审计确定的,通常会先就非股方经股权分割后能取得的份额情征求公司其他股东意见。若其他股东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可就股权份额进行分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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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上海购房遭限购
欲与前夫“假结婚”购入
并写承诺书做好约定
有效吗?违法吗?
这招操作真的行得通吗?
律师提醒来了......
案情描述
彤年轻的时候有过一不太福的婚姻,她在老家后,想摆脱原来生活环境的阴影,只身一人来到上海闯荡。本来彤对俯失望的,但是她来上海工作后遇到的搭档同事昊改变了她的想法。昊在与彤工作的过中,了这个外地姑娘的闪光点,并主动追求她。在两人后续的交流接触中,昊知道了彤之前的经历,不仅没此嫌弃她,反而更加心疼她,竭尽所能地对她好。昊的也逐渐卸下了彤的心防,接受了这个比她岁数还小的男友,经过一年的地下恋情后,他们修成正果领了结婚证。不过两人所在的公司不赞成办公室恋情,们公开恋情后,彤就从公司辞职了。
昊的上海人,他和彤恋爱初期,母不太同意,觉得女方年比自己儿子大还离异,而且儿子可是初婚,完全可以找个更好的对象。但是经过一时间的相处后,彤成熟稳重的行为处事也让昊的母渐渐对她有了改观,接受了这个儿媳。对于昊和彤的婚事,昊的母没有别的要求,只是提出要彤在结婚前写一张承诺书,表明他们婚后住的房子和彤没有关系。
这套房子是昊和彤结婚前,昊贷款买的,首付是他母资助的,贷款由昊自己在还。因为这套房子彤一分钱也没有出过,她当时觉得昊的家里人不计较自己的过去已经很好了,于是就顺应了昊母的要求写了这份承诺书,里面碘套房子是昊婚前购买,虽然贷款人是昊,但彤承认这套房子是昊的个人财产,彤对该房屋不享有任权利,没有任份额。看到彤连承诺书都答应写,昊母坏了,连连夸赞彤比上海本地的小姑娘都要好。
婚后的前两年,彤对自己的生活还是非常满意的,由于她本身年比昊稍,又有过一次婚,所以对昊很是照顾。不过昊也不是甩手掌柜,彤做家务的时候,他也会体贴地搭把手,两人把小日子过刀,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昊母每次来他们家都要夸彤,昊娶到她这么能干的老婆是福气。不过孩子的事一直都是这个福小家头顶的一朵乌云。本来彤和昊结婚时年就已经不小了,昊是他们家三代单传的唯一男丁,但两年过去了,彤肚子一直没动静,这让昊母很是着急,他们多次表示彤能快点给他们家生个子,女也行,只要有个孩子就可以了。其实彤和昊婚后也一直积极备孕,可就是怀不上,两人去医院检,医生也说身体方面都是没有问题,备孕这件事情和心情也有关,让他们放轻松。彤也吃了不少中药,试了很堆介绍的偏招,可惜都没什么效果。后来,昊母想让彤他们去做试管婴儿,可彤觉得自己和昊又不是有病没力,孩子总是会有的,她不同意这个方法。
从之后,彤和公婆就有了矛盾,公婆经常在昊身边吹风。刚开始昊还没什么,但是时间一也对彤也有了意见,他和彤抱怨朋友们知道他们结婚这么久都没有孩子,笑话他是不是不行。说得多了,彤和昊就会忍不住吵起来,吵架的时候又容易互相放狠话,说要。在一次激烈的争执中,昊又说要,彤实在气不过就赌气同意了。二天,两人气还没消,脑子一热就去了民政局协议。
彤和昊结婚后只有一些存款,协议中约定了财产分割,他们两人各拿一半。在民政局办理后,昊还来找了彤好几次,竟两人当初感情其实还是很好的,而且他没多久就后悔当时气急之下的冲动。但彤却不想再和昊一起了,特别是对生孩子这件事她都怕了。之后,彤自己租房居住,全力投身事业发展,也没有再找对象的念头。
去年,彤手缆了些积蓄,海自己的小房子,找中介看了几套房子也有相中的,但是因为她的户口还在外地,所以没有购房资格。房产中介看彤确实很有意向,就给她出主意,说她可以找个人结婚,等房子买好后再。彤在上海熟悉的人也不多,虽然和昊了,但最信任的还是他,而且昊和她之后也没有再婚。于是彤找昊商量买房的事情,说到了假结婚,昊本人对这个没有意见,也愿意帮这个忙。但是彤貉聊起这件事情时,她说如果是结婚买的房子就算两个人的,昊也有份,还有就是结婚后昊要是不同意,麻烦就大了,想清楚。
彤旧师,她和昊两人能否写个承诺书,约定他们是假结婚,彤购买的房子和昊没有关系,然后买好房子后多少天就去。如果届时昊不同意,她该怎么办?另外,如果他们复婚,彤之前写给昊家的份承诺书还有效吗?如果彤不写别的承诺书,再的时候,昊要是不同意,她是不是还能分割昊名下的套房子的份额?
律师评析
本期律师
民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亲自到婚姻登记进行结婚登记。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也就是说只要彤和昊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办理了结婚登记,并领取了结婚证,即形成真实的婚姻关系,不存在“假结婚”的。因此,有关于“假结婚”的约定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应为无效。
民还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参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力。这样彤与前夫昊再婚时可以对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一般情下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等,应为合法有效,双方应恪守履行。
对于的问题,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夫妻双方关于财产等协商一致,前往婚姻登记协议,另一种就是诉讼。如果彤与前夫昊复婚后,他不同意,彤只有去诉讼。但若彤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且有准予的情形的,一般情下,一次诉讼,不会判决。因此,这里我要奉劝大家,结婚是以感情为基础的,双方应有缔结婚姻的真实意愿,不应为了其他利而结婚,这样有可能会“偷鸡不成蚀把米”。
对提到的昊婚前的房屋,以及她之前所书写的承诺书,我认为由是在最初和昊结婚前就作出了承诺,因此不论复婚与否,这套房屋均为昊的个人财产,应与她无关。
上海市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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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女朋友在一起十多年了,一直没有领结婚证。她说结婚证就是一张纸,毫无意义,反而让两个人被婚姻缚,我也就没再提结婚的事情。后来一套房子方便住在一起,产证上写到个人的名字,但是买房的钱基本都是我出的,只是用她的公积金贷了点款。最近因为一些事,我们分手了,现在准备处理房子的问题。我女朋友说应该一人一半,我肯定不同意,买房的时候我出了么多钱,要是平分我就亏大了。律师,如果这个房子卖掉的话,我们两个人到底应该怎么分这个卖房子的钱呢?
律师解答
同居关系并不等同于夫妻关系,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上归其本人所有。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明属于按份共有关系,则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分享权利;如果明属于共同共有关系,则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如果无法明,视为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予以分割。不能确定出资份额的,视为等额享有。如果你有出资证明,而且你和前女友又不属于共同共有关系,一般可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主利。
我和前夫就是因为他,家里一有点钱就被他拿去还赌债。我觉德去我们这个家要完了,所以选择了。当时我们是去民政局协议,家里房子的贷款一直都是我一个人在还,孩子也是我自己带,所以他没脸和我争,最后协议里写了房子归我,孩子归我,其他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时候,他发誓再也不赌了,还说会努力改变让我回心转意和他复婚。前时间,我听别人说他又开始赌了,还欠了不少钱。没想到他竟然把主意打到我这里,上门来和我吵,说我名下还有两辆车,的时候我故意隐瞒,而且协议对他不公平,他要撤销这个协议,重新分财产。律师,我们都已经了,在民政局签了字的协议他还能推翻吗?
律师解答
协议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力。夫妻双方协议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受理。审理后,未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驳回当事人。协议的订立一般来说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一并做出了处理,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若不违反法律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亦不存在违反公序良俗或其他导致约定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一般认定为合法有效。
你前夫仅以不公平为由要求撤销,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他认为协议中有未被处分的财产,开求分割。对于你前夫认为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两辆车,就要看你是否存在故意,还是他其实早就知道这两辆车的存在,只是因为反悔所签订的协议而恶意提出,对此你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前夫对此是知晓的,而且协议中明确其他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也就不用担心他提出的这一主张了。
我和我老公结婚前,他就给我写了保证书,说要把他名下的一套房子送给我。但老公去办过户,他一直拖着不肯去,一开始说是领了证就过户,结果现在证也领好了,可他又说等孩子生好之后再过户。我旧师,着这份保证书,能到老公把房子过户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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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根据民三十二条规定,婚前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不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民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民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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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如果你丈夫只是给你写了一份保证书用于表达赠与的意愿,不属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贫、助残等公、道凳的赠与合同。而且你丈夫实际并没有履行过户手续的,依据相关规定,他在这个房屋产权过户之前,也就是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你去起诉要保证书的约定内容,支持你的概率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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