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流程如何办理手续
(一)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内地婚烟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2.符合《婚烟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3.在婚烟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受理。婚烟登记员按照《婚烟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
(三)冷静期。自婚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烟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烟登记机关核无误后,发给《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烟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
(五)登记(发证)。
上海离婚流程如何办理手续
上海离婚流程办理手续,具体如下:
1、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2、准备相关材料;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何进行协议离婚呢
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做监督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打印还是手写没有统一要求,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上海,某些区县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亲自书写,不能打印,如闵行区和普陀区。所以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最好同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省得白跑浪费时间。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