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15:46:31来源:法律常识
广东一对夫妻阿明(化名)与阿琳(化名)于2002年结婚,次年生下儿子小聪。在小聪3岁时,阿明就离家外出打工,此后九年间几乎对家庭不闻不问,仅不定期向小聪支付几百元不等的生活费。2017年,阿明竟与婚外异性相恋,之后育有一女。 2021年,阿明起诉离婚后被阿琳反诉,要求阿明支付小聪抚养费,以及离婚一次性经济补偿、精神损害赔偿金。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阿明对双方离婚存在过错。法院判决准许阿明与阿琳离婚,阿明、阿琳分别按40%、60%的比例分割共同财产;另外,阿明还要向阿琳支付经济补偿5万元、损害赔偿8万元及两人分居期间小聪的抚养费5万元。
阿明不服一审判决向佛山中院提起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章程)
来源: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