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23:20:36来源:法律常识
文丨唐大杰 (赛意企业研究所研究部主任,武汉大学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
今年以来,国际形势、国内疫情对经济运行的冲击影响加大。对此,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助企纾困等政策举措。5月1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提出指导性意见,财政、货币政策要以就业优先为导向,以保基本民生、稳增长、促消费。
当前的系列政策都是以存量企业为对象的纾困救助。我们是否可以放眼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从长计议,将一些有利于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改革举措提前实施,大刀阔斧地提供政策供给?
笔者认为,广泛的、基础的税务服务社会化可以提高纳税人意识和凝聚国家意识。因此,建议大力发展税务代理人制度,代理人受委托人(企业和个人)授权处理纳税事务,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人可以是会计师事务所这样的机构,也可以是获得许可的税务师个人。笔者建议发展的是个体税务代理人执业制度。此项政策约可为社会,尤其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提供150万个新增就业机会。
税务部门税收征管工作的规范化、操作精细化、事项高频化、办理与稽核数字化要求逐步提高,这使得征管效率依赖于办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因此,应将税务代理人纳入征管体系的主体。
以个人所得税改革为例。个税改革一直是国家税制改革的重点。长期以来,我国实行以个人为单位的单独申报制,并实行源泉扣缴,这具有征收管理简便、效率高,节约成本,保持婚姻中性等特点。但个人单独申报制已无法适应新一轮个税改革的要求,而且不利于税收公平。不少学者认为,未来个税的改革应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基础上,建立家庭申报制为主的纳税申报制度。
我国“十四五”时期将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深化个税改革意图十分明显。虽然未说明以家庭申报制为改革目标,但综合国际经验和学界研究,个税的改革目标无疑都是指向家庭综合申报的。财税部门和学界对个税家庭综合申报的改革方案已经研究多年。分析各方意见认为,主要的障碍是复杂的纳税制度,会降低纳税意愿,阻碍新制度推进。
发达国家多以家庭综合方式申报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相对复杂,对纳税人要求较高,他们何以实现较高的纳税遵从度和良性的税制运转?其中税务代理人制度最为关键。
以美国为例,该国从事税务代理的人数超过840,000,约占总人口的2.8‰,每1千人中有将近3个人从事税务代理工作。税务的前端工作多数是由这些人代理人完成的。他们协助超过50%的工商企业和 95%的个人纳税人申报纳税。澳大利亚大约有280,000人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约占总人口的10.9‰,每1千人有近11人,他们为超过95%的企业和75%的个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另外,英国有超过43,000家税务代理机构,代理大约78%的企业所得税和63%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业务。日本从事税务代理的人数超过80,000,代理超过85%的企业所得税申报。新西兰有超过5600家税务代理机构,代理83% 左右(约270万客户)的所得税申报业务。
笔者认为,借鉴国外税务代理业的经验,发展(个体)纳税代理人制度,可以规范培育我国涉税专业服务市场,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连接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桥梁纽带作用。
完善税务体系,离不开申报的规范和社会动员,密布于社会基层的税务代理人机制,应该可以为税务机关解决征纳的初步问题,让税务代理人在税收治理过程中起到润滑剂与粘合剂的作用,从而提高遵从度、提升征管质效,实现国家与纳税人的良性互动,维护纳税人权利。
2021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加强社会协同意见,要求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作用,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充分借助社会资源、发展税务中介,实现社会化税收服务可以提高税务部门的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有利于维护纳税人权利,有利于依法治税,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其主要抓手就是大力发展税务代理人制度。
我们仍以个税为例。我国的个税代缴代扣制度,也是一种代理制度,作为代缴义务人——企业的经办人员有2%的代缴服务费(手续费)收入。2021年全国个税收入1.4万亿元,此项服务费支出可达280亿元。如果全部支付给个体税务代理人,按人均10万元收入算,约可提供28万个就业机会。
进一步假设,基于推动家庭综合申报纳税制的要求,税务部门可以加大对税务代理人的服务费,如果能增加到5%,则国家在此项中的总支出可达700亿元,约可提供70万个就业机会。
加之,纳税人也应向代理人支付适当服务费,假设费率为应交税金的1%,则全年总费用可达140亿元,相当于14万个工作机会。此项服务费国外通常以不同服务项目的定额收费。在美国,一个家庭通常要负担月少则1000,多则数千美元的税务服务费。
如果全面推行纳税代理人制度,中小微、个体户也将是个巨大的市场。可以想见其提供的就业机会一定不亚于个税代理。
综上,纳税代理人制度的推广,可以为社会提供超过150万个新增就业机会。其复合效应是,国家加速推进了税务制度的改革进程,培育了税务管理的社会基础,维护了纳税人权利,并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
全面放开税务代理人制度,鼓励个体税务代理人执业发展,要避免当前的种种弊端,包括考试门槛高、涉税业务被强行分割、注册一刀切等准入制度僵化问题。
建议尽快放开税务代理人准入,改革考试制度、降低考试要求,简化注册登记制度。同时放开业务范围管制,给代理人充分的发展机会,发挥市场在税务服务中的资源配置作用。
发展税务代理人制度,是税务管理的一小步,却是推动税收法治、国家治理能力的一大步。以促就业、保经济为导向的制度创新,同时加速推动供给侧改革,加速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此为一举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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