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7 00:21:09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来聊一下【同居与家暴】吧
《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2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对家庭暴力再次作出了新规定,更大力度地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正在遭受家庭暴力的成员,要勇于利用法律武器。
那么今天就来看一下,这个规定的出台,对家庭暴力与同居关系,产生了哪些影响。
【新法新规重要3问】
Q1: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以离婚为前提吗?
A1:不需要。
Q2:哪些属于家庭暴力?精神暴力是家庭暴力吗?
A2: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所以精神暴力,是家庭暴力。严重的言语辱骂也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
Q3:家庭暴力可以有哪些证据?
A3:这个问题,其实跟我之前说过的家庭暴力取证方法、婚外情取证方法类似,新规主要总结了10种家庭暴力的证据类型,包括当事人陈述、公安的处罚、保证书、录音录像、居委会、妇联、村民的证人证言等,大家可以参考取证,平常注意多留心。具体可以参考法条或者我之前写过的文章。这里就不展示了,也可以直接问我。
【同居关系适用家暴吗?】
司法实践中,家庭暴力犯罪不仅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在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的人员之间也经常发生。
本次新规第四条指出,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一般包括共同生活的儿媳、女婿、公婆、岳父母以及其他有监护、扶养、寄养等关系的人。注意法条中有“一般”、”等“。法律说了一般,就会有例外,有等就可以进行解释。再看2015年《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其指出,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及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的共同生活人员之间的家庭暴力犯罪。
所以把同居关系,解释成家庭暴力,是完全符合社会需求的。不论是婚前同居,还是离婚后的同居行为,都属于家庭成员的合理解释。如果家庭暴力导致另一方不堪忍受而自杀身亡的,属于虐待“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加重处罚情节,应依法予以重判。
【人身安全保护令有哪些保护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二)禁止被申请人在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的住所、学校、工作单位等经常出入场所的一定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正常生活、学习、工作的活动。
上面两项是法律原文,在实践中,可以要求除了禁止实施家庭暴力之外,还禁止骚扰、跟踪、接触自己或者相关近亲属,还可以责令对方迁出住所。
【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会怎么样】
本次新规明确规定,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规定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也就是说,不履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内容,是违法且犯罪,是入刑法的罪名,是可以把对方送进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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