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8 14:50:06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 大律师网
导读:婚姻是需要双方共同经营的,当缔结婚姻之后离婚是两个人的事情,离婚不能是一时冲动,也不该意气用事,在夫妻感情尚有回旋余地之时应尽量慎重考虑,法律上有些情况是不允许离婚的,大律师网小编今天带大家来了解“离婚”的相关内容,那么,2020年六个不允许离婚的条件有什么?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1、协议离婚双方没有到任意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非自愿离婚,有胁迫离婚情形。
3、对子女和财产问题没有适当处理时,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无法证明感情确已破裂,不准予离婚。
5、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6、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1、身份证:男、女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可替代身份证。
2、户口薄:男、女双方户口簿(原件);集体户口另需提供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个人页(原件);单页无住址的,需复印首页、索引页一并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或保管单位印章;有效期内户籍证明可替代户口簿。
3、结婚证: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如遗失或损毁,请出具原登记机关或档案部门出具个人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须盖保管部门公章)。
4、离婚协议书:双方协商一致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可参考自行打印或现场申领表格填写。须现场见证签名并盖手印,请勿自行签名盖印。)
5、表格: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登记申请书(须现场申领填写、签字并盖指纹,自行打印无效)。
6、相片:同底2寸近期(三个月内)免冠半身单人照片男女各2张。
7、军人证件:军人无需提供户口簿,另须提供军人证件(原件)、军人婚姻状况证明、部队调解后同意离婚的调解证明。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婚姻登记条例》;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三);
2、办理机构: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3、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4、收费标准:0元(自2015.1.1日起已取消);
5、办理条件:
(1)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
(2)该结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
(3)双方目前仍然维持婚姻关系;
(4)双方自愿离婚;
(5)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6)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6、办理程序
(一)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点击下载(登记机关提供);
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二)、审查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三)、登记
1、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