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8 17:28:04来源:法律常识
昨天,本律师收到了海南三亚法院寄来的判决书。经过不懈努力,法院最终支持了我方的全部诉讼请求,认定男方在婚内私自转移财产至其母亲名下及男方母亲占有房屋拒绝返还的行为违法,故判决男方的母亲按期将房屋返还过户给我的当事人(女方)及男方。
该案的情况较为复杂,本离婚律师在此仅就关键案情做个简单介绍。女方与男方为多年夫妻。数年前,双方决定在海南省三亚市投资50余万元购买一套房产。购房期间,恰逢女方生病住院,故女方将绝大部分购房款转账给开发商后的后续工作(诸如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收房、装修)等事宜均交给男方办理。然而,男方却怀有私心,在未与女方协商的情况下,与其母亲恶意串通,假借其母名义办理的其余购房手续,导致房屋登记在了其母的名下。
对此,女方始终被蒙在鼓里,直到夫妻感情破裂、开始闹离婚时才发现男方在婚内转移房产的事情。于是,女方在委托本律师代理其离婚官司的同时,向海南三亚地区的法院提起物权保护纠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男方母亲将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返还过户给女方夫妻名下。
虽然我方有房屋出资的证据,但鉴于男方与其母亲恶意串通并声称向儿子儿媳借款买房,所以本来婚姻律师还要收集其它充分的证据准备反驳。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我方的努力终于获得了足以反驳被告及其儿子——男方狡辩的关键证据。仅经过一次庭审,法官便做出了判决,支持了我方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男方母亲于一个月内配合将房屋过户至女方夫妻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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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胜诉结果仅是女方婚姻家庭纠纷的第一步。有了这份判决,我方便获得了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私自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鉴于男方行为的性质恶劣,未来在关于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女方可以请求法院对男方作出部分或者少分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