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8 23:25:11来源:法律常识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创新服务机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赤峰市民政局将在全市开展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试点内容及范围
(一)赤峰市户籍居民在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或补领婚姻登记证时,男女双方或一方为赤峰市户籍,在适用范围内可在赤峰市任意旗县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二)不适用范围: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全国婚姻登记系统内无婚姻数据的、婚姻数据与当事人提供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婚姻登记业务由原登记机关受理(信息不一致的已在原登记机关进行更正的不在此限)。
二、注意事项
(一)提倡网上预约。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婚姻登记工作有序安全开展和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办理婚姻登记业务,请当事人在“蒙速办”APP上进行婚姻登记预约。在预约过程中当事人须填写个人详细信息,同时上传电子档案的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双方户口簿主页和本人页及预约办理的其他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在婚姻登记系统上进行预约审核。如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条件,工作人员会标明原因,待登记材料补全,审核通过后当事人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情况可以直接进行现场办理。
(二)离婚登记按照“在哪里申请,在哪里办理”的原则办理离婚登记。即不可以在一个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到另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三)如申请离婚登记后,在“冷静期”、“办理期”期间双方当事人户口迁出赤峰市的,当事人需到户口迁入地重新申请,重新计算并经历“冷静期”。
三、咨询和监督电话
来源:赤峰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