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后离婚法律怎么判刑,上海滩惨案

时间:2022-10-29 11:40:09来源:法律常识

[旧案钩沉]张 华:酒醉后的暴行


摄影:施蕾

酒醉后的暴行

(一)

“今朝我要打死伊!”

七月似火,一天清晨,东方渐渐吐白,在本市方浜西路人民路附近,一个30多岁男子凶神恶煞似的,死命用手抽打一个70多岁老人的头面部,嘴里还在嘟嚷,满口酒气。

周围人越聚越多,好不容易这名汉子被群

众人拉开了。

老人在家人搀扶下向小北门派出所报警。此时,他面部高度肿胀,大便失禁,已神志不清,被急送市三医院抢救。当晚8时,抢救无效而死亡。法医检验,老人系生前头部遭受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而死亡。

民警上门依法传讯,把那男子从睡梦中叫醒,把他押送至派出所。

这是发生在1993年7月7日凌晨的一起残害老人致死恶性案件,消息传出,人们纷纷投书司法机关,要求惩凶犯。

……

(二)

行凶者名叫解国强,36岁,1982年顶替其父进上海中药制药三厂当工人。几年前与妻离婚,1992年7月解国强搬进了上海方浜西路某号二楼。一人独居,与酒为伴。楼下70多岁的陆某与人合伙开办了一家饮食店,店内请了几个外来妹做帮工,平时解国强一人在家,要吃面,即刻会端上热气腾腾一碗。上下两家倒也相安无事。陆老头每天早早来到店内,开店门,做面浇头等,很是卖力。

7月6日这天夜晚,解从其姑姑家喝酒回来,已有点酒醉。晚1点多,楼下邻居A某找他外出吃酒。推辞一会,在楼梯口正遇三楼居B某,也是酒友,三人至西藏路口的一家餐厅,8.9瓶“青啤”落肚后解国强已是头重脚轻,摇摇晃晃回家走到门口。上楼时,见店堂睡着两个外来妹,陆老头已在做活了。酒能乱性,解淫念顿起。复下楼,与陆搭话。

“你这么大的年纪,不要做了!”

“没事情,来帮帮忙。”陆友善地答道。

酒话连连,解国强无故寻衅滋事。接着,解国强硬逼两个女帮工到楼上他房间,女帮工迫于淫威,只得上楼、在房间,他逼问两女帮工,一定要帮工承认陆某对她们有越轨行为。帮工否认哭着逃下楼。

此时,醉眼惺忪地解国强已丧失理智与人性,冲下楼,朝陆举手就是一巴掌,二话没说,把老人拖上楼。

邻居闻声下楼,只听见从解国强房中传来阵阵耳光声,进屋见老人脸部青肿,便赶紧把被打伤的陆扶下楼,解又冲下来,在店门口,用手猛抽老人的脸面部。老人仍没还手,脸上重重挨了好几下。解叫嚷道:

“我要打死他。”

饮食店门口,人们在劝解。解国强仍不罢休。当众凭空捏造事实,似乎显得很“气愤”。

“老头子白相小姑娘,等于白相我妹妹,这老不死不是人,不打他打啥人,要打死他。”

……

善良的人哪知真正做卑劣勾当的是解国强本人。七旬老人本该颐享天年,却被无辜活活殴打致死,解国强也因酗酒而走向自我毁灭。我国法律规定,醉酒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故不能对其以轻处罚。日前,解国强被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罪判处死刑。

——上海青年报《生活周刊》第三版 虹桦 199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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