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9 13:27:08来源:法律常识
夫妻双方分居大半年,
一致同意离婚,
可当他们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却最终被判决不准离,
这是怎么回事呢?
一起来看看~
案件详情
2014年2月,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半年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于2015年和2017年生育一女一子。婚后,原、被告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致使夫妻之间出现矛盾。近年来,双方均怀疑对方有婚外情,致使夫妻矛盾进一步加深。2021年10月,被告因工作原因搬离原告家。2022年4月,双方曾一起到民政部门协商离婚事宜,期间双方发生争执。2022年5月原告向平南法院提起本案诉讼。
庭审中,原、被告同意离婚,但均称经济困难无能力抚养两个婚生子女。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离婚诉讼是复合之诉。在离婚案件中,不仅仅是对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处理,而应该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并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第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对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职责”规定,本案原、被告虽均同意离婚,但双方未能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且双方均一味强调自己的客观困难,推卸自己的责任,拒绝抚养未成年子女,此种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亦违反了公序良俗的原则,与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相悖。依据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的基本原则,对原告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请求,本院依法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不准原告与被告离婚。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必须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加以监督和保护。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