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9 14:36:12来源:法律常识
在前两篇文章中,本离婚律师讨论了诉讼鉴定中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与应该履行的义务。既然是鉴定,就会面临一定的风险。比如鉴定结果与您期待相反,甚至无法得出明确结论等。本律师为大家再总结一下风险都有哪些。
1、如果当事人无故不参加协商选择鉴定机构的,将被视为放弃选择的权利;
2、不按规定交纳鉴定费,则会导致鉴定无法进行,进而相关法律事实可能在案件审判决中无法查明或者法官依据举证规则进行不利于您的推定。
3、与第2点类似,如果拒绝提供鉴定所需材料,拒不配合鉴定工作的,其后果也将是相关法律事实可能在案件审判决中无法查明或者法官依据举证规则进行不利于您的推定。
4、干扰、阻挠鉴定工作,也将会面临不利于己方的后果。
5、由于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会运用专业知识与标准进行鉴定,而当事人往往是外行,所以鉴定机构所得出的鉴定结论可能会不符合当事人的预期。
6、受鉴定检材或者技术手段的局限,有时鉴定机构也无法得出确定性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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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离婚诉讼中经常会出现当事人不信任本地鉴定机构而坚持聘请外地鉴定机构的情况。由此将会导致额外费用的产生。该费用需要由当事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