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婚姻家庭律师多少钱,同居所生子女抚养权原则

时间:2022-10-29 19:10:06来源:法律常识

当今,未婚同居是非常普遍的行为,但也要面临更多的问题,由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在同居期间生下了孩子,孩子应当由谁抚养?循定律所成都婚姻继承沈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律师解析】

抚养权是父母对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这里的子女不仅指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还包括人工生育子女(人工授精和代孕)、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对于非婚生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一致,或今后就孩子的抚养权产生诉讼时,法院会按照以下情形来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1、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由父亲直接抚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2、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3、对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尊重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律师叮嘱】

抚养孩子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需要承担抚养费,生下孩子就应当对其负责,责任不可免除。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可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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