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9 23:37:10来源:法律常识
如果生活在古代,对于离婚或许都难以启齿,毕竟古代思想还比较传统,但是现如今,离婚并不可耻,当婚姻无法进行下去时,离婚反而是最好的解脱,根据民政局公开数据显示,从2003年起,我国离婚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最新公布的《2021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1年全国结婚登记764.3万对,而办理离婚手续的高达283.9万对,离结率达到37.15%,每1000对夫妻,在2021年就有2对夫妻离婚。
从2001年-2019年,全国离婚登记达到5328.4万对,加上近三年数据,累计离婚数量超过6000万对,每一次的离婚都会伴随着财产分割,而我国居民家庭大部分财富都在房子中,从买房到装修入住,不仅掏空夫妻之间2个钱包,还会耗尽双方父母的4个钱包,正因为如此,离婚时对房产的分割必不可少,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聊聊,夫妻离婚,房子具体该如何分割?尤其是这5种情形,男女双方都要留意。
01夫妻共同出资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出资买房,在生活中尤为常见,举个例子:男方小王和女方小李先登记结婚取得结婚证后,共同出资购买一套商品房,价值100万元,小王工资收入15000元/月,小李工资收入5000元/月,从收入占比可以看出,这套房子中男方与女方的付出比例为3:1,后因夫妻之前感情不和睦,双方达成离婚共识,房子不是一笔小数目,又该如何分配才公平合理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夫妻共同出资买房属于婚内共同财产,离婚时先按照“双方协商”原则处理,协商不成时,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公平协商的情况下,只要双方都同意,无论房子如何分配,都享受法律保护,但是双方达到无法协商地步时,除了婚前财产部分,婚后双方所有的收入来源均属于共同财产,按照夫妻双方均分原则分配,比如这套房子男方实际出资75万元,女方实际出资25万元,离婚分配是也按照各占50%进行分配。
02婚前财产,共同还贷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前其中一方买房,婚后共同偿还房贷,也是比较常见的情形,举个例子,婚前男方按揭贷款购买一套房子,价值200万元,首付款60万元,按揭140万,算上利息共计应还267.5万元,月供7430元,结婚后双方用工资收入装修和偿还月供,后因双方感情不和离婚,已偿还贷款67.5万元,剩余房贷200万元,此时的房产又该如何分配呢?
根据《民法典》第七十八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婚前其中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登记在个人名下,后续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住房贷款的,离婚时按照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不动产判为婚前登记一方,但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产增值部分按照共同财产划分,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婚前的60万元首付款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偿还的67.5万元房贷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各自分得33.75万元,离婚后,女方应得到男方33.75万元补偿,房子划分给男方。
03一方征信不好,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时怎么分割?
买房时,征信影响绝大部分人买房权益,尤其是那些“连三累六”情形,3年内连续逾期3次以上,5年内连续逾期6次以上,在买房时很容易被银行拒贷,但是为了结婚又不得不买房,所以登记在另一方征信好的名下,举个例子:男方小王征信不好,贷款申请被各大银行拒绝,于是小王在婚前支付首付款买房,并登记在女方小李名下,总房款100万元,首付款30万元,买完房后双方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贷总余额133.7万元,偿还33.7万元房贷后,因感情不和离婚时,房子如何划分呢?
根据协议离婚的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不成后,诉讼离婚就得需要依据,针对征信不好,首付款来源可以作为诉讼房产分割的重要依据,比如小王给小李30万元的首付款,需要转账记录,最好还得有转账记录备注或书面协议,否则将认定为小李个人财产,如果小王能提供为小李买房出资首付款30万元记录,此时房产分割按照真实出资划分,即小李需要给小王偿还30万元用于首付款的资金,婚后偿还的33.7万元房贷,小李需要补偿50%给小王,房产归小李所有,房贷债务也由小李承担。
04婚内给子女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央行曾在城镇居民家庭负债调研数据中得出数据,我国城镇家庭二套房以上家庭占比41.5%,这些二套房家庭中,由于受到限购影响,不少家庭将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比如男方小王和女方小李买房,将房产登记到子女名下,但是几年过后因为感情不和导致离婚,未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希望将当年买给子女的房产一并分割,这个时候又在如何分割呢?
针对这类情形,需要根据夫妻给子女买房时“真实意思”进行判定,如果明确表示房产赠予给子女,则离婚时房产不可分割,由监护人代为管理,如果“真实意思”只是登记在子女名下并非赠予,则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至于如何界定“真实意思”,还得根据双方是否有给子女买房过程的事实依据,比如沟通记录或提前拟定的协议,可以作为房产是否可以作为离婚分割财产的依据。
05婚前一方父母赠予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割?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越来越富有,在子女结婚时为表达诚意,不少父母存在赠送子女房产类情形,比如陪嫁、彩礼等通过房产表达,举个例子,小王和小李结婚前,小李父母购买一套房子作为小李嫁妆,并登记在小李名下,后面因为小王和小李性格不和而离婚,小李父母赠送给小李的房子,离婚时该如何分配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为夫妻之间共同财产,小李父母赠送给小李的房产,且登记在小李一个人名下,不属于共同财产,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反之,如果父母在赠予房产时明确表示赠送给夫妻双方的,则属于共同财产,可以进行离婚分割。
最后,笔者想说的是,我们每个人在对待婚姻时往往都会不留余力,但是房产毕竟作为一笔不小的资产,最好还是界定清新为好,毕竟最坏的结局虽然谁都不希望发生,但最坏的打算还是要提前准备,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对得起他人,对得起内心即可,公平,公正,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是法律层面判定财产分割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