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05:25:12来源:法律常识
6月25日,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齐金岭一行到普洱调研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地走访普洱市正元公证处、普洱市法律援助中心、普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单位。省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马红,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张明,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魏文生等人陪同调研。
在普洱市正元公证处,调研组参观了办证大厅、看望了一线工作人员,认真听取普洱市公证行业发展情况汇报,深入了解正元公证处合作制改革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对该公证处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判。
就下一步如何纵深推进全市公证工作,调研组要求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坚定做好公证工作信心。公证处在合作制改革后,对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要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保障公证改革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以问题为导向,推进普洱公证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要通过多渠道、多种方式,不断加大公证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对公证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要按照五好党支部创建和五化建设要求,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内强素质、外强业务,真正做到“党建强、业务强、发展强”,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要牢记质量是生命线,持续强化案件管理。切实履行依法办证,严把公证办证质量关,规范办证、严格办证程序,杜绝假证、严防错证发生,确保无投诉现象。正元公证处要出思想、当标杆,发挥好合作制改革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全市公证行业再上新台阶。
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研组详细了解了普洱法律援助工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等情况,看望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
调研组指出,公共法律服务在全面依法治国中起着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在维护公平正义、增进群众法治获得感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普洱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实际,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法律服务资源分配不均衡、首选率不高等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推进普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下一步,要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职能作用。公共法律服务承担着多项职能,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均起着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作为,勇于担责,有为才有位。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要发挥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三级实体平台、作用。以打造特色实体公共法律服务品牌为契机,加快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升级改造。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加强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手段的引入,推进“一网通办”、远程办理等服务,提高法律服务质效。要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将农民工、残疾人、低保户等群体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解决好困难群体“急难愁盼”事,切实发挥好法律援助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引导受援群众优先采取和解、调解等方式结案,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