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当地婚姻家庭律师哪里找,重庆首届十佳女律师

时间:2022-11-21 05:00:05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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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又一青年律师早逝:重庆30岁女律师夏婷昨日凌晨逝世
  • 重庆律所(律师)推荐
  • 《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重庆一年前已有家长被发禁令
  • 又一青年律师早逝:重庆30岁女律师夏婷昨日凌晨逝世

    澎湃新闻记者 蒋子文

    又一青年律师不幸早逝。

    中伦文德重庆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 图

    据微信公众号“中伦文德重庆律师事务所”消息,北京市中伦文德(重庆)律师事务所夏婷律师,于2021年4月24日凌晨不幸逝世,时年三十岁。

    据介绍,夏婷律师执业期间,始终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夏婷律师工作勤勉尽职,对业务精益求精,在民商领域卓有建树。夏婷律师为人厚道,待人热忱,热心公益,特别是对老弱病残当事人常怀仁爱之心,竭尽所能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北京市中伦文德(重庆)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6年12月,系北京市司法局、重庆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该律所隶属于1992年创立的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不久前,江苏也有一名年仅30岁的律师不幸病逝。

    2月7日,江苏盐城市律师协会发布消息:江苏煜衡律师事务所孙学涛律师,因突发疾病医治无效,于2021年2月6日凌晨一时许逝世,享年30岁。

    公开资料显示,孙学涛毕业于淮海工学院,本科,法学学士,专职律师,201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执业至今,在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等方面有研究。

    责任编辑:王俊

    校对:丁晓

    重庆律所(律师)推荐

    本人是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毫不夸张的说,重庆市法律圈子是西政人的天下。


    律所上班,你会发现同事几乎毕业于西政。


    去法院立案,你会发现立案庭法官毕业于西政。


    去法院开庭,你会发现审理法官毕业于西政。


    各司法局,各中院,高院几乎都是西政人的影子。


    ……处处皆校友


    故而我也认识很多不错的律师,如有需要可以推荐。


    关于重庆律所:


    重庆本地强所


    1.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


    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始建于1984年12月,前身为西南政法大学创办的重庆市第三律师事务所。学苑律师事务所是重庆本地的强所,前身也是西南政法大学创立的,学苑律师事务所中有很多西政教授做兼职律师,同时学苑律师事务所中多数合伙人也在西政任客座教授。


    2.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


    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前身也是西南政法大学所创立的,是重庆本地的强所。现任经济法学院院长卢代富、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李祖军、行政法学院孙兵等均在坤源衡泰兼职律师。


    3.重庆五典律师事务所


    这是本人所在的律所,是一个精品小所,所内气氛温馨。各个律师均是西政2003年毕业且执业17年的律师,因不喜欢大所的管理氛围,故在2017年成立本所。本所专注各类诉讼案件,如有需要可以联系

    《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重庆一年前已有家长被发禁令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始正式实施,引发了家长的普遍关注。

    这个新法律对家庭中的未成年人教育有什么影响?1月5日上午,上游新闻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与家族传承业务部律师路焕新,她在解读相关条例的同时还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早在去年3月,重庆市沙坪坝区就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草案,发出了重庆首张《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成功保护了一位遭受家暴的7岁儿童。

    《家庭教育促进法》不是“空了吹”

    今年1月3日,央视网发布了有关《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始实施的视频新闻,该新闻引发了8756次转发、11479次评论和222065次点赞。

    央视新闻视频截图

    在央视网发布的视频中,曾介绍了2021年11月,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设立的全国首个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以及该站成功处理的一起案件:刘某和张某因离婚纠纷,导致13岁女儿产生厌学情绪、不间断逃学,父母却放任不管,结果当地法院向这对父母发出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并指派两名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其进行指导教育。

    实际上重庆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时间更早,路焕新律师告诉上游新闻记者:“2021年3月14日,由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社工、心理咨询师组成的监护考察组,就向沙坪坝区的孙某送达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并让孙某在《监护教育保证书》上签字,督促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改善家庭教育方式,这是重庆市检察机关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发出的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据路焕新律师介绍:孙某之所以被沙坪坝区检察院督促,是因为他常以7岁的儿子不认真学习为由,对孩子进行辱骂、威胁、殴打,对孩子学习生活也缺乏关心,甚至钓鱼晚归独留孩子一人在家。母亲江某发现孩子受伤后,向沙坪坝区妇联求助,沙坪坝区妇联将线索移送沙坪坝区检察院,该院检察六部立即启动家暴案件应急处理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保证小男孩不会再次被打,沙坪坝检察机关还建议小男孩家人向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申请了人格权保护禁令,一旦孙某再次家暴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孙某当场表示认识到家暴行为的违法性,不会再辱骂、威胁、殴打孩子。

    正式法律与草案有变化

    因为长期接触、办理婚姻家庭相关的案例,从去年《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出台,路焕新律师就进行了关注,她坦言:“《家庭教育促进法》名称中的‘促进’二字,说明这部法律立法宗旨的重点是促进和帮助父母进行合适的符合孩子成长规律的家庭教育,而不是对稍有不慎的父母进行制裁。作为印证的是《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中,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违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作出的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五日以下拘留。可正式生效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删除了这些处罚措施,因此《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父母的家庭教育行为与实施前并不会增加很多较重的法律责任。”

    路焕新律师在研读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后,认为涉及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法律责任的条文主要是第四十八条,该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有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都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现存多种育儿方式都要“遭”

    《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哪些条款容易让父母违法?路焕新律师一一进行了介绍:

    第二十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这意味着丧偶式育儿要被叫停了,虽然《民法典》中规定对子女的抚养教育是父母双方的法定义务,但实际生活中父母离婚,孩子往往由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的一方会认为孩子归我了,对方不能干涉我对孩子的教育,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有时也会认为,我的责任只是承担孩子费用,教育不是我的事,这些想法和观点都是不合法的,严重时可以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第二十二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这条规定说明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孩子学业和其他方面平衡教育的原则,但并未直接规定违反本条的直接法律责任。不过孩子感觉压力太大,是可以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其他规定,向学校等家庭教育的协同机构反映,这些机构有义务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的帮助,帮助家长做出纠正。如果涉及到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进行课业辅导的,这种机构将受到国家的法律制裁。

    当然,对普通家庭影响最直接的可能是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这意味着“黄荆棍下出孝子”的传统观念将抛弃,打骂儿童的行为将被视为家庭暴力,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违反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游新闻记者 赵映骥

    本文来自【上游新闻-重庆晨报】,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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