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1 07:43:08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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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打开一个诉讼程序开始,到收到一份判决书结束,会出现各种类型的法律文书,一个民商事纠纷,最终就是由各种法律文书和庭审笔录,形成了一份民商事案卷,而这份案卷,就是法院写出一份判决的依据,所以说,法律文书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
如果当事人自己参与诉讼,此类文书应当由专业律师代写,进而提高诉讼效果,尽可能减少诉讼风险:
一、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
我见过很多当事人自己写的起诉状、答辩状,当事人也对此不以为然,认为网上可以找来模板,包括有的法院提供了自动生成起诉状的智能终端,如果实在缺乏书写能力,这种方式是可以提供很大方便的。但是,作为原告而言,这份起诉状,也就是和法官的第一次沟通,在我在法院实习的时候,我接触了很多优秀的法官,他们往往能够通过一份诉状,提炼出很多信息,这是他们的专业和经验,所以,起诉状可能寥寥数语,但是对细节的把控,是需要下一定功夫的。
答辩状也是如此,答辩状更是对原告方的第一次全力对抗,就像打仗一样, 你如果是战场上的将军,现在敌方进攻你方城池,你如果不组织你的现有兵力,最终怕是难免溃不成军。所以,答辩状就像是出兵,一步一步地条理清晰、逻辑分明的对原告的进攻进行防守和反击。
以前写过一篇文章可作参考:
西安律师:答辩状内容的侧重点 https://www.toutiao.com/i7041378169672352269/
二、证据目录
证据目录是被很多诉讼当事人忽略的一项重要法律文书,甚至很多时候开庭时原告或者被告方手上是没有证据目录的,当然没有任何证据的除外。证据目录是法官审理案件的重要参考,也是了解双方证据对抗的核心,还有重要的作用在于通过一份完整的证据链来体现,一个完整的事实部分,每个阶段所需要体现的细节。最后,证据目录也是发表庭审意见的一个重要环节,这往往也被当事人所忽略。
还有一个不太起眼的作用也值得注意,证据往往是一大本,法官每天的工作量难以想象,你所提交的证据杂乱无章,势必会影响到法官审案子的思路甚至对当事人的印象,可想而知。
三、质证意见和辩论意见
在我们国家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法庭庭审是由法官主导的,一场庭审下来,当事人能够发表意见的时间是非常紧张、有限的,所以,庭审中如果要尽可能的向法庭发表意见,就需要在质证、辩论的时候,提前进行准备,发表有针对性,进攻于争议焦点的意见。所以质证意见和辩论意见有时甚至能够左右法官的判案思路的妙用。
四、庭后意见
如前所述,庭审的发表意见机会有限,在庭审结束后,综合全案包括对方的证据、意见,法庭所归纳的争议焦点你,一份庭后意见也能够起到亡羊补牢、锦上添花的作用。
结合具体的案件,可能会产生的一些程序性的文书,如反诉状、变更诉请申请书、追加申请书、强制执行申请书、撤诉申请书等等,不是说无甚重要性,但因为内容有限,往往无法发挥更大效用,当事人可以根据情况选择。
笔者经常接到当事人咨询,什么什么纠纷如何起诉?
这个问题很简单,有时却让我不知道如何回答。如何起诉这个问题涵盖面很广,如果想要简单了解,一句话就说清了:拿着起诉状和证据去被告所在地法院立案。本着负责任的态度,我也没有这么说,从确认原、被告是谁,有没有第三人开始,到整理证据,起草诉状,确认管辖法院,诉讼请求,我所团队起草了一份《民商事诉讼纠纷操作指引》和《劳动争议纠纷仲裁及诉讼操作指引》(打个广告,呵呵),详实地释明了诉讼环节和操作指引,相信能够为有所需要的朋友提供帮助,如有需要可联系,私信/电话、微信均可(白天)。
2022年10月30日下午,《精品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品牌指南(2022)》发布会暨“千万家和”婚姻家事服务生态圈公益共建行动启动仪式在上海隆重举行,多名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领域多年的专家共同探讨了专业建设与品牌建设。
主旨演讲环节,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李露以“以匠心情怀做好婚姻家事专业化服务”为题进行了分享。
李露律师专注婚姻家事领域案件研究及代理,在执业过程中,她凭借女性特有的观察力和亲和力,做到情与法相结合,以其独特的办案方式和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深受当事人好评。“律新V品”将李露律师演讲的精彩内容整理如下,与各位读者分享。
李露
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
入选《精品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品牌指南(2022)》及律新社精品律师库,并获得婚姻家事专业领域“匠心律师”品牌之星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律师同仁,大家下午好。
我是李露,是一名来自古城西安的家事律师。在我之前分享的各位律师的发言,让我备受感动与鼓舞。正是因为这些优秀律师在行业的长期坚守和引领,开启了我们家事法律服务的新篇章。今天,我以“以匠心情怀做好婚姻家事专业化服务”为主题与大家进行分享。
在分享之前,我先向大家介绍一下西北地区家事法律服务的现状。
我总结了西北地区家事法律服务发展的三个优势:
第一,前景广阔。家事案件逐年上升,专业化服务需求旺盛,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及广阔的市场。
第二,意识萌芽。省、市律协注重婚姻家事业务的培训,西北地区家事法律服务在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方面有了初步尝试。
第三,品牌化尝试。部分律师及律所打造家事法律服务专业化品牌,相继成立了家事部和家族办公室。
同样,我也总结了西北地区家事法律服务发展的三个不足:
第一,家事律所少。家事律师专业所数量屈指可数,许多综合性律所尚未设立婚姻家事部。
第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专做婚姻家事业务的律师数量少,家事案件服务质量有待提升。例如两年前,我接待过一位家庭资产丰厚的当事人,她在离婚诉讼中因为希望多分到一些财产,先委托了一位当地有名的经济方面的律师,但因为这位经济专业的律师并不是很了解婚家案件诉讼费收取方面的技巧,导致当事人蒙受了不必要的损失。
第三,新领域乱象。西部地区由于经济不断发展,家庭财富传承业务的需求也很高,但因为在家事财富传承领域深耕的律师较少,导致出现了一些乱象。
基于以上几点,我认为西北地区家事法律服务的发展空间还非常大。
接下来,我给大家分享一下我们团队在家事法律专业化服务过程中的一些探索和经验。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类律师事务所,从2011年开始走专业化道路,婚姻家事部也是那时成立的;本人亦是从2011年开始执业,有幸分到了婚姻家事部。
我们刚开始走专业化道路时也很艰辛,特别是面临着案源不足的问题。但随着专业化服务水平的逐渐提升,为客户提供的法律服务的质量也有了保障,专业化的优势因此日益凸显。我们在加强专业化的服务的同时,与其他团队也保持了紧密联系,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实现了客户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我想从以下四个方面向大家分享我们团队对家事专业化法律服务的探索与发展。
第一,分工明确、精益求精,认真做好每一个家事案件。
我们团队目前已有10名律师,坚持只做婚姻家事案件,近10年来,我们办理了1800件家事案件。在立案、调解、调查、开庭等环节,团队内部有明确的分工,大家形成有效的闭环,高效运转,为客户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第二,用心用情,爱心耐心,力促调解,追求案件良好的社会效果。
家事案件涉及感情、亲情、道德、伦理,错综复杂,我们在办案的过程中非常注重调解以及亲情的修复,我们团队办理的案件60%都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我对一个案子印象非常深刻。一位老父亲去世之后,他的两名子女对遗产产生了争夺。案件中的弟弟自己就是一名遗产分割方向的律师,在继承的过程当中,他将专业化知识运用到极致,把父亲生前的大额存款、古董字画等重要财产都进行了转移,使得姐姐在这方面没有分到任何财产,于是,这位姐姐就找到了我们。当时,我们看到了此案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姐弟血亲,弟弟又是一名律师,但我们始终没有放弃调解工作。历经一审、二审,终于在案件的发回重审阶段,我们做通了俩姐弟的工作,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后来,对方当事人,也就是案件中的弟弟,对我们的工作表达了高度的认可与感谢,他表示,我们的工作让他对家事法律业务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
一位家事律师,不仅要具备专业知识,更要有匠心情怀,追求最大的社会效果,为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国家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精益求精,用户至上,不断提升家事律师业务素养。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家庭财产类型逐渐复杂化,客户需求逐渐多样化。财产类型除存款、房产、汽车等财产外,知识产权、股权、保险、虚拟财产等引发的争议增多,财产权属复杂。许小平律所不断提升家事律师的综合素养,加强自己的知识储备。在家庭财富传承领域,许小平律所婚家团队与各大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中华遗嘱库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定制化的法律服务。
第四,积极投身公益,践行社会责任,彰显律师的家国情怀。
江平教授曾经为本所创始人许小平律师题词:“为普通百姓利益服务”。许小平律所的律师都长期坚持公益活动,我们团队也不例外。我们曾先后对接多家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以及村镇,开展婚姻家事领域的普法讲座100多场,公益足迹遍布西安市的各区县。在普法过程中,我们为家事律师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口碑,很多当事人遇到家事法律问题时,首先就会想到我们团队。
疫情期间,我们团队向妇联提供了菜单式的家事法律课题,由各级妇联选择并全面组织,通过各街道、社区、乡镇代表在直播间签到的三方联动模式,以“不接触、不缺席”的方式,进行受众面更广、传播更便捷、形式更新颖的普法宣讲,真正实现普法宣传“零距离”,普法效果“最大化”,也更好地树立了家事律师的专业形象。我认为,每一次不计得失的付出,都会被赋予它应有的意义。
最后,对于未来的发展,许小平律所婚姻家事部仍将继续立足传统诉讼业务,并通过多种举措,创新提升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化服务,我将其总结为三大要点:
第一,立足传统诉讼业务。因为家事案件数量多、基数大,同时诉讼业务需求也很大。目前我们团队的核心业务就是诉讼业务,占据团队业务量的80%,这也是团队良性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我们在与各大金融机构合作的过程中发现,很多保险机构、信托机构的高净值客户人群也需要诉讼方面的服务,所以我们一定要坚守诉讼业务的阵地。
第二,顺应数字化时代发展,建设新媒体矩阵。我们看到数字化时代的发展,并建设了自己的新媒体矩阵。我们团队尝试在数字化平台打造专业化的微信公众号、抖音账号、视频号,并在今年的6月1日创办了《家事有约》公益普法直播栏目,该节目会经常邀请家事法官、调解员、心理专家,以及本所交叉领域的团队负责人来进行分享。目前,通过与陕西卫视8套(即西部电影频道)的合作,《家事有约》栏目将以演播室加情景演绎的模式,针对婚姻家事案件“以案说法”,打造西部地区首档贴近百姓生活的家事法律普法栏目,实现电视、网络同步的媒体宣传,逐渐形成创新化、多样化、多元化的公益普法新媒体矩阵。
第三,创新发展,开拓研究新兴法律服务产品。在《民法典》颁布之后,遗产管理人制度、居住权、取消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等新规给家事律师带来了新机遇和新挑战,也促使我们在开拓研究新兴法律服务产品方面加快步伐。我们会继续认真研发具有特色的法律服务产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做好知识储备。
最后,我想用一句话结束今天的分享:“以匠心致初心,以初心致未来。”我将带领我的团队,以精益求精的品质精神、追求卓越的创造精神、客户至上的服务精神,矢志不渝、持续深耕,以匠心情怀做好家事法律专业化服务,为西部地区家事法律服务的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ND
律新社研究中心出品
新华社
新华社5月19日消息,婚姻,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作为确认婚姻关系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婚姻登记必须在一方户籍地办理的规定,多年来让不少外出工作、生活、学习的人深感不便。
好消息来了。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决定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5月19日,民政部召开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由此将进入实施阶段,现行婚姻登记制度将迎来重大改革。
据民政部介绍,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启动后,男女双方不仅可以在其中一方的户籍地进行婚姻登记,如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在试点地区,也可在试点地区办理登记。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离开户籍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的主要认定依据是看是否持有有效居住证。
居住地“扯证”:让公共服务随人走
来自内蒙古的张女士和来自山东青岛的王先生在江苏南京工作生活多年。几年前,两人决定领证结婚,但由于当时未将户口迁到南京,只好回王先生老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据王先生介绍,从南京坐火车回青岛单程要花6个小时左右,高铁票再加上其他路上的花费,往返一趟的花销接近2000元,他还专门向单位请假3天。
像王先生一样“为爱奔波”的不在少数。
根据2003年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这一规则的制定固然有着当时的考虑,但伴随着“流动中国”的形成,对常年在外的群众而言存在诸多不便。
婚姻登记是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要民生事项,也是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社会影响较大的基本公共服务。民政部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平均每年办理结婚登记1000万对左右、离婚登记近400万对、补领婚姻登记证400万对左右,直接服务群众近4000万人次。
与之相对的是我国人口流动愈发频繁的现状。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有4.93亿人处于“人户分离”的状态。更值得注意的是,流动人口中15岁至35岁的人员占了总量的70%以上。这些人员多为外出打工就业、经商办企业、求学参军人员,适婚人员占绝对比例。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流动群体返乡办理婚姻登记必将产生较大的时间、人力、物力和经济成本。
“婚姻登记作为一项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性别与家庭社会学研究室主任马春华说,“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是以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满足群众迫切需求为导向,正逢所需,正当其时。”
迎难而上:一次酝酿已久的试点
“现代社会的管理制度环环相扣,牵一发而动全身。”在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专业律师魏绍玲看来,从表面上看,试点增加了婚姻登记地的选择,但背后却涉及当事人信息核验难度增加、业务流程再造、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多方面因素,改革难度较大。
“还需注意的是,试点突破了现行《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从维护法律权威性和稳定性角度而言,本身就需要慎之又慎。”魏绍玲说。
在魏绍玲看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是打造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但要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把好事办好,需要长时间多方面的积累准备。
事实上,关于实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酝酿,并非一日之功。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文件,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打造服务型政府。作为民生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也一直在紧锣密鼓的准备中。
2017年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中,就提出了要探索开展异地办理婚姻登记工作。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也印发指导意见,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列入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与此同时,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各项条件也日趋成熟。
一方面,经过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关不懈努力,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目前已实现全国联网,民政部与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信息共享取得了积极成效,婚姻登记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这些都为“跨省通办”提供了信息化建设基础。
另一方面,民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30个部门联合发文,在婚姻登记过程中全面推行个人信用风险告知制度,加大对婚姻登记过程中故意隐瞒、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等不诚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一些地方实行的婚姻登记“市内通办”“省内通办”的探索也为本次试点积累了有效的经验。
2016年以来,在民政部的指导和支持下,沈阳、广州、深圳以及山东16个设区的市陆续开展了市域内通办试点。2020年9月25日,经国务院授权,民政部支持浙江省开展婚姻登记“省内通办”试点。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总体看,前期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积累了经验,为推动实施本次试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夏吟兰说。
为民创新:在便民与秩序间谋求双赢
在马春华看来,试点推行将给婚姻登记机关带来的挑战可以预见。
一方面,目前,全国婚姻登记机关的人员配备和工作场地主要根据当地户籍人口和年登记量核定。试点将打破现有公共资源配置平衡格局。对于流动人口、外来人口众多的一、二线城市,就地登记结婚的人数或将陡增,这些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的承载能力将接受考验。
另一方面,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涉及环节多,现实问题复杂,各地工作差异大,要实现“跨省通办”,需要各地民政部门的配合和磨合,更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婚姻登记机关作为对婚姻关系缔结或解除予以行政确认的政府部门,一方面要做细做实服务,满足常住人口的婚姻登记需求,同时也要保证婚姻登记秩序,维护婚姻神圣性和严肃性。”夏吟兰指出,“这就需要在便民和秩序之间求得双赢。”
在夏吟兰看来,婚姻家庭制度是社会的基石,维护婚姻登记制度平稳有序事关每个人的利益。试点工作既需要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参与和支持,及时了解“跨省通办”的内容和要求,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对试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开放包容的态度,多提一些建设性意见建议,让试点工作少走弯路。
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民政部选择辽宁、山东、广东等条件相对成熟的地方作为试点。“对必须推进的改革,采取试点先行的方式,找出规律、凝聚共识,其本身就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体现。”马春华说。
马春华认为,要充分发挥试点地区先行先试的作用,通过试点在如何适应服务人群的变化、如何合理有效测算和配置服务资源、有效满足群众的服务需求等方面不断探索路径、总结经验,推动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机制,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探索可行路径,为修订完善《婚姻登记条例》积累实践经验。
本期编辑 邹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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