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作废婚姻家庭编是什么,民法典对婚姻法的影响

时间:2022-11-22 06:29:04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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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对婚姻将产生哪些致命影响?这十点你必须知道!
  •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婚姻法、继承法等九法废止。
  • 婚姻法已经作废了,离婚一定要知道的十点
  • 《民法典》对婚姻将产生哪些致命影响?这十点你必须知道!

    来源 | 遇见吴杰臻

    作者 | 吴杰臻律师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暨高级合伙人,家事律师,广东电视台、广州电视台法制栏目嘉宾,法律评论常载于各种纸媒、官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过了,将在2021年1月1日实施。

    条款太多,大家看不过来。可能看了,每一个字都懂,但串在一起,就迷糊了。


    也有不少读者问,民法典有没有对婚姻法大改?


    今天,我给大家谈一谈民法典中关于婚姻里的变化。


    一、离婚冷静期


    第1077条规定了离婚冷静期,有四个要点:


    第一,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到民政局申请离婚。


    第二,申请离婚后,有30天的冷静期,30天到期后才可以去领离婚证。冷静期内有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第三,30天冷静期后面还有一个30天领证期,领证期内有一方不去领,就当撤回离婚申请。要注意,只要有一方不去领,离婚申请就作废!


    因此,离婚冷静期是变相有了60天。


    第四,离婚冷静期是一刀切,所有协议离婚都要经历冷静期,并没有规定家暴等情形作为例外。


    对于这个规定,可以下个结论——明年离婚会变得非常困难!


    除了个别确实冲动离婚的夫妻,大部分夫妻离婚都经过深思熟虑,甚至思想挣扎很多年,饱受摧残后才下决定离婚。


    然而,这只是离婚的第一步,是自己做出决定而已。


    第二步,还要开口跟对方谈。


    离婚无非就是抚养权和财产怎么分。我以前的文章说过,《也许,你还不知道离婚协议是可以无节操撕毁的》。(点击标题即可阅读)


    我们要知道,光签了离婚协议没用,没用拿到离婚证,离婚协议里的财产分割就是无效的。


    我曾经办过一起7天内谈成的离婚案,就因为民政局离婚限号,当天就没办成,一方事后反悔,导致对簿公堂。


    人是情感动物,在离婚时,更是如此,新仇旧恨,一起清算。


    今天你说给她1000万,她答应。


    晚上回去,思来想去,觉得哪里不对劲,男人这么爽快,说不定藏着几个亿。于是,第二天就反悔了。


    谁知道,男方明明底裤都拿出来分了!


    离婚谈判的反悔率太高了,60天够当事人反悔几十次了!


    如果这一次有一方反悔了,接下来又是漫长的谈判。好不容易谈拢了,又去申请离婚,又要面临60天,简直是无限死循环。


    二、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婚姻。


    第1053条是关于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规定。


    以前的婚姻法规定,患有医学上禁止结婚的疾病,结婚后还未治愈,这类婚姻一律无效。现在民法典删了这条规定,新增1053条规定。


    也就是说,重大疾病的范围比禁止结婚的疾病宽广,而婚姻是否无效,主动权在另一方手里。


    举一个例子,大家就好理解了。


    男方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结婚后过了5年死亡了,留下婚前3套房子,婚后2两套房子。


    男方父母知道他有病,但瞒着不说。等到儿子去世,儿媳妇要来继承房屋了。他们就跳出来说男方有病,婚姻是无效的。所以,你们自始不是夫妻,无权继承。


    换成民法典,男方父母就不能这么做了。因为,婚姻不是一律无效的。选择权在于被隐瞒的一方。


    儿媳妇可以选择撤销婚姻,也可以选择不撤销。撤销婚姻后,跟婚姻无效的后果是一样的,都是自始没有婚姻关系。


    但是,儿媳妇选择不撤销婚姻的话,她可以作为妻子继承财产。


    因此,可撤销的婚姻比无效婚姻更好一些。


    婚姻被撤销后,无过错方还可以要求赔偿,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同居财产规则来,即没有共同经营、共同投资,则没有共同财产。


    他们所生的子女是非婚生子女,但权利跟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最后,我还是啰嗦一句,要证明婚前患重大疾病,不是那么容易。大家不如婚前交换体检报告来得实在。


    三、明确家庭成员的范围


    第1045条明确家庭成员的范围,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家庭成员的明确,主要是配合认定家暴使用的。因为家暴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


    四、明确家事代理权


    第1060条规定,一方因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实施的民事行为,对另一方有约束力。


    这一条其实是吸收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只是换了一个更精准的表述。


    很明显,一方开了信用卡,平常的花销都是小额生活所需的开支,就是共同债务了。


    民事行为不仅包括借款,还包括签订其他合同,比如租房子、交租金,只要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而产生的,一个人去签订就可以了。


    五、夫妻债务的范围


    第1064条,照搬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债务的司法解释,看这个思维导图就可以了。



    六、不离婚的情况下,可分割财产。


    第1066条规定,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挥霍、损毁夫妻共同财产、伪造债务,或一方的父母、子女患病,另一方不同意支付医疗费的,可以起诉法院分割财产。


    这一套照搬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


    七、父母和子女之间,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可以起诉确定是否具有亲子关系。(第1073条)


    八、“有重大过错”,“判决不离婚后分居一年,又再次起诉”是法定离婚理由。


    以前的婚姻法的兜底条款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实务中没有任何操作性。


    现在民法典改为“”具有其他重大过错”,也就是说除了重婚、同居、家暴、遗弃、吸毒、赌博外,还可以有其他过错可能会被认定为重大过错,比如虽然没有同居,但有私生子。


    民法典还明确了“判决不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从司法实践上看,绝大部分情况第二次起诉,法院都会判离婚。从第一次判不准离婚到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是隔6个月。双方达不到分居一年的要求。


    这一条规定的出台,会不会导致法院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要求双方分居一年?有待观察。


    九、离婚经济补偿。


    第1088条规定了,婚姻中付出家务劳动较多、照顾小孩老人较多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一笔补偿款。至于标准,目前没有,需要后续司法实践跟进。


    目测这条难以充分保障家庭主妇的利益,只是开了个头而已,路子还很长。


    因此,我依然主张女性要有自己的事业,不要充当家庭主妇。如果丈夫不赚钱,那妻子就更需要出去工作赚钱。如果丈夫赚钱,那就拿钱请保姆就好啦,为什么要自己去做家务呢?有这个时间,拿去追求自己的事业不好吗?


    十、创新了一个居住权。


    居住权的内容,直接看上一期文章就可以了——《民法典即将出台,今后买这类房子就等于白白花钱!》(点击标题即可阅读)


    这里补充几点:


    第一,如果房屋按揭,设置居住权会影响抵押权人(银行)的利益,因此后续会出细则,业主为他人设置居住权,需要抵押权人同意。


    第二,夫妻共有的房屋,为他人设置居住权,需要夫妻双方同意。


    但是,如果房屋只写了一方名字,居住权人是以合理的价格购买了居住权,则为善意第三人,居住权是有效的。


    这一点跟单方卖房、抵押房屋时,善意取得的规则是一样的。


    当然,如果一方擅自无偿为自己的父母、他人设置居住权,配偶有权起诉居住权无效。


    同理,无偿为情人设立居住权,既违反公序良俗,又损害配偶共有财产权,情人因为无偿取得居住权,不是善意取得。配偶有权请求法院认定居住权无效。


    第三,以后谈婚论嫁时,出装修的一方,要求加名,对方可能只答应给一定期限的居住权。这居住权是没有意义的,因为结婚后夫妻之间有相互扶持义务,不设置居住权,也有能居住。因此,居住权要在解除婚姻关系后的一定的期限里有所体现,才有现实意义。


    第四,离婚协议中,也可以为一方设置一定期限的居住权。


    第五,居住权一定要到房管局登记才有效,没有登记就没有居住权。


    综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把原有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基本照搬进去,尤其是夫妻财产方面的规定,就是第9点的变化;第10点是物权法的变化,而不是婚姻法的。

    以上内容转自:法律一讲堂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婚姻法、继承法等九法废止。

    全国人大十三届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全票表决通过了《民法典》,它全文共1260条,从你的吃饭穿衣、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物物交易等无所不包,被称为中华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典》将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后,我国现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同时废止。

    1、首先离婚有了“休眠期30天”。

    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你俩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当规定期限满后三十日内,记准啊,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也不去婚姻登记机关的,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居住权新名词,你也许正享受。

    房屋居住权,就是指房屋没有产权证,只有居住权。那么如果该房屋拥有者获得居住权的话,要进行登记;该居住权人也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高利贷止步,借款不标明利息,你可以不还。

    高利放贷被禁止,现代杨白劳不复存在,借款可以有,但它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否则不于支持,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听明白,不提利息就没有利息!

    4、个人的信息不是别人想用就用,弄不好就违法。

    媒体及社会场合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并符合下列条件:

    a、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b、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C、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d、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以上四条民法典规定特别细,个人信息的处理量大、面广、不易掌控,也很容易自觉不自觉的违法了!它主要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5、债只能是“自己的”,父债再不用子还。

    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听明白了吗必须为家庭开支的,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父妻借债双双死亡的,子再不用还。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只有一方承担,但是人家债权人能够有足够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要除外。

    6、住高楼随易高空抛物坠物易,想好了再扔,弄不好你要坐牢。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开窗抛物也不在说随手之劳,构成伤害的一经锁定,你将被追责。

    7、小区电梯、楼顶、墙面共有场所收入归业主所有。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由物业管委会协议解决!不再由物业公司说了算。

    婚姻法已经作废了,离婚一定要知道的十点

    婚姻法已经作废了,转眼间民法典已经正式实施快一年了,其中的《婚姻家庭编》正式取代了原来的婚姻法。不管您的婚姻是否稳定,都有必要了解以下十点: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明确规定由女方抚养。如果女方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

    第二,八周岁以上的孩子,主要征求孩子个人的意愿,所以平时一定要多陪伴孩子,关心孩子健康成长;

    平时一定要多陪伴孩子

    第三,两个孩子也有可能判给父母一方,不一定是父母一人一个;

    第四,协议离婚更难了,协议离婚增加了三十天冷静期,协议离婚不是说离马上就能离了;

    第五,诉讼离婚更简单了,法院第一次判不离婚之后,只要有证据证明又分居满一年了,再次起诉法院肯定会判离;

    判决离婚

    第六,出轨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了。夫妻一方出轨,离婚时,可以要求出轨方赔偿,同时可以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第七,法律赋予了全职太太更多的保护。全职太太因为抚育子女照料老人进行了主要义务的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补偿;

    第八,一方隐瞒婚前重大疾病结婚的,另一方知道后一年内可以申请撤销婚姻;

    第九,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共签,一方借的大额债务没有用在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的,就是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承担;

    夫妻共债共签

    第十,新增了如果一方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少分或者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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