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2 10:37:07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离婚什么东西才具有法律效应,离婚时,如何主张家务补偿孩子】,以下3个关于【离婚什么东西才具有法律效应,离婚时,如何主张家务补偿孩子】的信用卡逾期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信用卡逾期知识。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图片源自网络
尹律师:
我的闺蜜陈姐自从和丈夫结婚后,就放弃了自己的工作照顾家里、抚养孩子,还要照顾公婆的饮食起居。现在他们感情破裂打算离婚,陈姐很犹豫,因为结婚这么多年把精力都放在了家里,已经和社会脱节了,离婚之后没有直接经济来源,生活可能会面临困境。听说《民法典》规定了家务补偿制度,请问陈姐这种情况应该如何主张家务补偿呢?
辽宁读者 夏女士
夏女士:
您好!感谢您的关注。《民法典》确实规定了家务补偿制度,它的立法本意在于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对于负担了较多家庭义务的一方,合理给予经济补偿,也是切实维护婚姻中弱势方权益的有效途径,肯定其在婚姻中同等的人格地位、经济地位、家庭地位。
如果您陈述的情况属实,陈姐也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在婚姻生活中承担了更多的家务劳动,离婚时是可以主张家务补偿的。
离婚家务补偿制度的适用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规定,离婚家务补偿的前提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比如:(1)表现形式:抚养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2)较多义务,即要相比较;(3)补偿,补偿的字面意思和赔偿差不多,但在法律适用上有明显区别,“补偿”是补充性的、一般少于对应金额,“赔偿”则是惩罚性的、一般相当于或多于对应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家务补偿制度并非《民法典》“创设”,原《婚姻法》中对此早有规定,《民法典》只是去掉了前提条件“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即原《婚姻法》中家务补偿制度适用于夫妻约定财产制,《民法典》取消了这一前提,扩大了请求权的适用范围,同时明确了家务劳动补偿请求的具体办法。
离婚家务补偿应遵循的标准
家务补偿制度是独立于夫妻财产分割的一项单独的制度,《民法典》立法本意综合考虑到长期在家庭中用家务劳动付出的一方,离婚后一段时间内可创造的独立价值有限,对此给予一定的认可和补偿,但本意并非在于让家务劳动一方获得更高的财产价值。
家务劳动形成的更多的是一种无形的财产价值,“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民法典》虽然对家务劳动补偿作了相应规定,但是由于每个家庭情况各不相同,无法用统一标准来适用和衡量,只能根据当事人的陈述与举证情况,结合每个家庭的特殊表现从共同生活时间、双方整体收入、双方工作能力、家庭整体劳务负担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家务补偿制度核心在于“补偿”
在婚姻家庭中,一方承担较多的家务劳动,为另一方有更多精力从事职业劳动、获得经济效益作出贡献,导致其自身投入在自我发展上的时间和精力被大量压缩,在婚姻关系难以维系时,应当享有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权利。
但是,家务补偿制度核心在于“补偿”,是对家务劳动具有社会价值的一种肯定,目的是希望夫妻双方都能积极主动地承担家庭责任,千万不要扭曲理解为可以“捞一笔”的法律工具。
(北京雷杰展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尹红志)
一、基础篇
1.不要什么事情都打110
严格意义上讲,这点甚至算不上什么法律常识,但是太基础了又太多人不知道了,只有单独列出来放在最前面。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意外事故的第一反应就是打110,让警察来帮助我们解决问题,其实110受理管辖只有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危及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事故事件;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紧急求助;违法违规行为这七大方面。
除此之外,你打110也没办法,不如打下面这些更专业的电话:
(1)12345 当地政府一切投诉,俗称市长热线。
这个电话一般用于提建议,问行政方面的问题,表扬政府工作人员,或者举报违法犯罪。如果要投诉当地政府,就不要打这个电话了,打中央组织部“12380”网上举报受理电话。
(2)12320卫生局 医疗机构投诉,医患纠纷,假药投诉举报
(3)12358 发改委价格投诉
买到不合理定价的商品都可以打这个电话投诉。
(4)12369环保局 污染投诉,噪音污染、灯光污染、环境污染等
(5)12398电监局 电力投诉
(6)12365 质监局质量投诉
(7)12333劳动局 劳务、劳资纠纷投诉,不付工钱,不保障劳工权益
(8)12316农业局 三农问题投诉
(9)12350 安监局安全投诉
(10)12319 市政监管 市委投诉,有的地方叫城管。
一般的扰民时间,比如楼下KTV太吵了,打这个电话就成。
2.打官司不一定要请律师,尤其是证据充足的案件
其实法律关系相对简单的案件是可以不请律师自己打官司的,比如说双方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债权债务关系等,只要你觉得自己证据足够,赢面大,完全可以自己来打官司,不过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一般准备材料包括起诉状、原被告双方的主体材料、证据材料,不过相对复杂的案件还是建议大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3.买到过期食品至少可以索赔1000
如果在超市你买到了过期食品,那么恭喜你要发一笔小财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向商家或生产厂家要求退钱。并要求支付价格10倍或损失3倍赔偿金,最低赔偿金为1000元。
当然,现在大型超市管理还是比较好的,很难遇到过期食品,如果你“有幸”遇到了,付款后一定要保存好商品和小票,然后到服务台索赔,如果索赔无效可以拨打12331食药监管电话举报。
4.饭店、酒店禁止自带酒水是违法行为
饭店、酒店禁止带酒水我们大家都习以为常,其实他们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如果在日常生活中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电话举报。
5.法院打官司要收费,但不一定要你掏钱
我们生活中遇到不可协调纠纷,第一反应大概就是打官司,但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实法院打官司是要收费的,叫案件受理费。对不同的案件收费标准不同,有按件收的,有按诉讼金额比例收的,比如财产案件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比如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只不过是由原告预交,根据案件判决结果,由败诉方承担。
我们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就算法院打官司收费,我们也是应该积极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我们的权利。
二、借贷篇
1.资金融通时要写借条还是欠条
首先,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当我们日常生活中遇到资金融通的情况时,一定要搞清楚双方的债务关系,根据具体情况写好借条(欠条),因为遇到债务纠纷时,它是解决问题最有力的证据。
如果你实在分不清,可以使用下面这个小程序——欠条说。一键签署电子合同,不怕丢也不怕距离远。
2.任何合同都不能随便签,落笔就会有法律效益
有交易的地方就避免不了风险,很多人在签合同的时候因为是“老熟人”看都不看就翻到最后一页签字,最后被骗的一干二净。所以说无论多熟悉的亲戚朋友,在资金方面都不能粗心大意。
在签合同之前,我们必须深入了解对方的资信状况,核查担保人是否具有担保能力,有抵押财产时一定要严格查验,不动产的抵押更是要及时办理抵押过户。这种书面材料证据一定要十分谨慎。
3.任何涉及钱财的行为都应该保留充足的证据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多多少少应该都见过不少金钱老赖,无论你怎么催就是无动于衷,上了法庭也死不承认,赖到最后因为证据不足却逃过一劫。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我们大家在借给别人钱的时候除了要写清楚规范的欠条外要保存好所有的转账记录,最好是纸质版,就算是一堆现金也最好拍张照片。当我们还款出现问题时,转账记录就是非常好的证据。
4.担保人具有连带还款责任,不要随便当担保人
“只要签名就可以,还款绝对不用你操心,就帮朋友这一次吧”听到这样的请求,很多人碍于情面,尽管心里有点不情愿但还是会在担保合同上签字。
这一笔下去,可就承担了连带的还款责任,如果贷款人无力偿还贷款,你可就要为这次贷款兜底了。朋友情面固然重要,但担保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权衡利弊,能避开的尽量就不要给自己增加风险。
毕竟,合同只要满足了下面这些条件就是有效的:
借款协议该如何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5.最有效的投诉欠债不还的小技巧
欠钱不还真的太常见了,直接进入主题,给你们介绍一下起诉的小技巧。
(1)写诉状书时一定要记录好起诉事由和被告人的信息,方便送达审判书。
(2)准备好纸质材料,借条(欠条)以及转账记录。
(3)催债记录(最好有电话录音,信息截图等)
三、就业篇
1. 自愿放弃社保后生病,公司仍然要报销医疗费
如果公司跟你说,可以签协议自愿放弃社保,每个月到手的钱多一点,你答应也行不答应也行,
因为不管怎样协议都是无效的。
《劳动法》强制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患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后生病了,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医保报销比例来赔付医疗费,如果公司拒绝,打12333劳动局电话,或者直接法庭见。
2. 入职不签劳动合同,就可以要求支付双倍赔付工资
不少人在招聘时会遇到一些黑心企业,工作后却不签订劳动合同。其实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获取双倍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定的义务,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个月支付双倍工资。
虽然我们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只干十一个月就告他然后拿双倍工资走人,但是大家要注意赔付是有时效性的,离职一年后是无法索赔的。
3. 试用期被随意辞退也可以要求赔偿
绝大多数实习生在实习期间都任劳任怨,恐怕不能得到转正,但是劳动合同法中针对试用期员工专门规定了“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也是需要单位事先向劳动者说明的,并不是单位一句话就能决定你的去留。
如果试用期遇到单位单方面辞退,我们大可以根据劳动法要求相关赔偿,但前提是我们在单位没有任何出错和违反单位规定的行为。
4. 劳动合同虽然固定了年限但也是可以解除的
签了劳动合同就得一直在这家单位干?很多人都对劳动合同有些误解,认为签了劳动合同就得一直固定在一个单位。其实劳动合同是可以解除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中比较重要的就是企业是否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否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当然,通过协商也是可以解除的。
5. 一进入单位就有权要求单位给缴纳社保
很多单位总是说转正之后才会缴纳社保,但是法律规定,正规用人单位必须给所有员工缴纳社保,否则就违反了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
如果还想继续工作下去,我们可以到单位所在区的社保稽核部门进行投诉,由该部门责令更正。如果不想继续工作下去就可以以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提交辞职,并且可以要求单位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为你补缴社保。
四、婚姻篇
1. 家庭暴力也是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家庭暴力事件屡见不鲜,很多人为了家庭为了孩子选择忍气吞声,但是忍不能解决根本的问题,只能助长施暴者的恶习。受害者身心受到不公平待遇时可以采取以下维权办法。
(1)提起离婚诉讼
(2)请求损害赔偿(必须请求离婚为前提条件)
(3)提起刑事自诉
(4)到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受害人可以到检察院申诉
(5)对于轻微伤害,检察院不予起诉的,还可以重新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损害赔偿的
2. 举办婚礼不代表成立夫妻关系
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从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后才成立夫妻关系,如果办完喜酒后直接进行同居生活,等同于未婚同居关系,不属于合法婚姻。
所以并未具有法律效益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直接同居的婚姻出现问题时不能按照相关婚姻法进行解决,建议大家尽量先登记再结婚。
3. 离婚不一定非要去民政局,法庭也可以直接判决离婚
我们都知道离婚是需要拿着结婚证去民政局进行办理,其实法院也是可以直接在法庭上判决离婚的。
如果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实已破裂,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属于感情确实破裂的情形: A、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B、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的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多次教育不改的D、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
4. 夫妻分居多年也不算自动离婚,只要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就还是夫妻关系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如果分居满2年以上的,调解无效的,可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可以判决离婚虽然分居已多年,但没有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的或没有到法院起诉要离婚的,双方仍然属于夫妻关系。
5.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具有探望小孩的权利,抚养方无权拒绝
很多父母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拒绝另一方来看望孩子,进而希望孩子断绝与另一方的关系。但是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小孩的父或母,有探望小孩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不过父或母探望小孩时不利于小孩身心成长的,由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前言:为了离婚,为了要孩子,离婚协议约定孩子归我,对方不付抚养费。离婚后,我还能要求对方付抚养费吗?
一般来说,协议离婚就是根据双方的意愿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即可。但是您知道吗,登记了离婚协议,不一定就代表彻底了结了。离婚协议有多大的法律效应?可能存在哪些风险?今天,云南泊江律师事务所离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抚养费
许多女性朋友,为了离婚,为了要孩子,签订的离婚协议约定对方不用支付抚养费。离婚后,苦不堪言,还能争取抚养费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和相关司法精神,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属于未成年子女享有的法定权利,离婚协议可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决不能限制或剥夺他人的合法权益。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未成年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简单理解,孩子在18岁以前,离婚后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就算是当初约定了不用支付抚养费,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依然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二、财产分割
依然是为了尽快离婚,选择不要财产,离婚后,还有反悔的余地吗?
重点是当初是否对财产分割已经进行了约定!
存在情况下面的情况,并且是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1、离婚协议并未约定财产的分割;
2、离婚协议存在未分割财产部分,但只能要求对于未分割的财产重新进行分割,已经分割的财产不支持要求重新分割;
3、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4、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5、登记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大过错,如子女非亲生、存在严重出轨行为等,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三、债务分割
离婚时,协议约定所有债务由对方个人承担,自己还有责任吗?
离婚时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是有效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承担,因此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一切债务由一方承担,但是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
也就是说,若债务产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借方依然可以夫妻共同债务起诉双方,除非能证明债务为对方个人债务,并未用于家庭开支。
有下列情况的债务,最容易引起纠纷:
(一)、夫妻一方私自投资,所产生的债务。
区分关键是:要看投资过程中有无收入,收入有没有用于共同生活,而不是是否知情。
如果投资并未产生收益,或者收益用于了花天酒地等对方,那么就属于对方个人债务;如果中途产生收益,且用于了家庭,那么基本上会判定为共同债务。
(二)、夫妻一方因赌博所产生的债务。
(1)欠下的赌资,为个人债务(并且,赌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2)为偿还赌资所借的款项。
在实操案件中,离婚后,债权人起诉双方共同承担债务时,有判决为对方个人债务的情况,也有判决为双方共同债务的情况。问题在于举证责任的分配将直接影响结果公平性:若债权人存在举证责任,则需证明借款人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若配偶存在举证责任,则需证明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
(三)离婚后,被债权人起诉了才知道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债务。
关键还是在于这些债务是否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如果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就算不知情,还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最后,泊江离婚律师有话说:
人生在世,难免有没擦亮眼睛遇到渣男、渣女的时候。当醒悟过来决定离婚时,切忌不要简单的认为:离婚协议就能解决所有问题、签了离婚协议也备案到民政局了自己就毫无关系了。
能好聚好散,当然更好;但如果遇到人渣,离婚协议就很可能会存在很大的风险了。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一旦存在潜在风险,一定要找律师,一定要找律师,一定要找律师!不然处理不当,后期后悔了哭的地方都没有!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儿了,关于本篇【离婚什么东西才具有法律效应,离婚时,如何主张家务补偿孩子】,是否是您想找的信用卡逾期呢?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敬请关注本网站,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