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事后报案怎么办,【以案释法】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证明 法院应如何处理纠纷

时间:2022-11-22 12:11:09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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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案释法】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证明 法院应如何处理纠纷
  • 发生交通事故后别慌!一文讲清事故处理&赔付知识点
  • 遇到交通事故关于赔偿问题该如何处理
  • 【以案释法】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证明 法院应如何处理纠纷

    【案情简介】

    裴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某村无视频监控路段上行驶,袁某在其前方与被告同向而行,裴某称其为了躲避对面车辆并避免碰撞行人而采取了紧急制动摩托车的方式,致自己和摩托车一起摔倒,待裴某起身时发现袁某亦躺在地上。袁某当即被送往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三十余天后好转出院,出院诊断为:脑挫伤、创伤性蛛网膜下出血、创伤性硬膜下出血、枕骨骨折、头皮挫伤、高血压病I级(高危)、左前分支传导阻滞,后袁某又入住天水市中医医院住院治疗二十余天,出院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脑挫裂伤、创伤性脑内血肿、高血压3级。事故发生数天后,袁某家人向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公安分局郊区交警大队报案,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内容为:“本起道路交通事故属事后报案,现场证据无法提取,双方当事人询问材料无法形成交通事故事实,成因无法查清,特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经袁某申请,法院组织当事人随机挑选了鉴定机构对袁某伤情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袁某伤情为“双侧叶脑挫裂伤致软化灶形成伴头晕、头闷,符合十级伤残”,并鉴定了后续治疗费、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

    【争议焦点】

    袁某和裴某之间是否存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袁某的各项损失应当如何赔偿。

    【裁判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一条规定:“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本案中袁某提交《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证明裴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将其撞倒受伤,但“现场证据无法提取,双方当事人询问材料无法形成交通事故事实”的证明书内容无法证明双方存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法律关系,但袁某确存在损伤,故本案应按一般侵权纠纷进行处理。

    根据袁某提交的录音内容可以认定袁某摔倒与裴某有关,再结合裴某在事发后告知在场人员去取钱并积极为袁某进行治疗的举动可以认定裴某存在一定过错致袁某摔倒受伤,故裴某对袁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袁某系七十多岁的老人,且患有高血压多年,故袁某在住院期间亦对其自身疾病进行了治疗,《司法鉴定意见书》因“双侧叶脑挫裂伤致软化灶形成伴头晕、头闷”,故将袁某伤情评定为十级伤残,高血压的临床症状本就包括头晕、头闷,故结合袁某的年龄及既往病史应当酌情减少裴某承担的责任。最终判决裴某承担袁某各项损失的70%,袁某自行承担自身损失的30%。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裴某主动要求履行判决。

    【法官寄语】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首先报警处理,有助于交警部门在无视频监控的情况下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出具事故认定书,明确划分各方责任,避免双方因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划分的大小等事宜各执一词,增加诉讼风险和难度。


    交通事故事后报案怎么办,【以案释法】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证明 法院应如何处理纠纷

    发生交通事故后别慌!一文讲清事故处理&赔付知识点

    突发交通事故

    对许多司机朋友来说是个不小的难题

    不是手忙脚乱就是在原地懵圈

    不熟悉交规也总是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划分

    别慌!遇到交通事故后

    如何高效处理并依法维权?

    一起往下看↓

    01

    报警or保险,谁是第一顺位?


    事故发生后是先报警还是先通知保险呢?

    这个得分情况来看。

    1、造成人员伤亡

    如果发生人员伤亡,首先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包括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同时向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报警(拨打122或者110电话),并保护现场。因抢救受伤人员确实需变动现场的,应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现场原貌,以便交警部门正确划分事故责任;然后及时通知承保车辆保险的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进行保险查勘。

    2、发生较大财产损失

    如果发生较大财产损失,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报警,并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等方式保存现场,然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保险查勘。

    如果对事故责任无异议的,对现场进行拍照或者录像后,可自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然后及时通知相关保险公司进行查勘定损,就财产损失赔偿或者车辆维修问题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则应向交警部门报告。

    3、发生轻微财产损失

    如果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采取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现场原貌后,应当先撤离现场,不得妨碍交通,然后再就损失自行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向交警部门报告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快处快赔。

    02

    受伤人员医药费如何处理?

    受伤人员送医治疗,当事人均可垫付医疗费用,但需保存支付凭证以便后续处理时进行结算。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受伤人员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就是否构成伤残、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用、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进行鉴定,受害人就受到的损失可以持鉴定报告、事故认定书请求交警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损害赔偿。

    如果伤者无力支付医疗费用怎么办?

    别担心,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如肇事方或者保险公司垫付的费用不能满足治疗需要,受害人亦无力支付医疗费,造成拖欠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影响治疗的,受害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申请先予执行。法院将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裁定由肇事方或者其保险公司根据责任划分情况先行赔偿部分医疗费用。

    03

    达成调解协议后

    肇事方不履行如何维权?

    自行达成调解协议后,对方却不履行了,该怎么办?

    通常来说,有两种调解方式,不同的调解方式维权的方法也不一样,我们接着往下看。

    交通事故发生后,有两种方式可以进行调解,一种是自行调解,另一种由交通警察或者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会主动履行,但有时候难免碰到一方当事人反悔的情形。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由于调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还应提交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支付款项的凭证以及协议书原件等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将作出裁判,当事人可持生效的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双方可在签订的调解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确认协议有效后,将制作民事裁定书送达双方。如果一方不主动履行调解协议或者反悔的,则另一方可持民事裁定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

    在交通事故赔付中

    还有一些您可能忽略的知识点

    一起来看↓

    案例解析

    2021年8月,清晨6时25分,李某驾驶车辆与在人行横道上行走的行人老徐发生碰撞,3分钟后,在人行横道上的李某和徐某被张某驾驶的车辆碰撞并碾压。两起事故造成李某受伤,老徐死亡的后果。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张某分别对其所驾驶车辆发生的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老徐的家人将李某、李某车辆投保的A保险公司、张某、张某车辆投保的B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同时,提供了一份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法医病理鉴定意见书,载明建议碰撞性交通事故损伤与死亡的因果关系参与度为80%,建议碾压性交通事故损伤的参与度为20%。B保险公司辩称应按照因果关系参与度区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责任比例。

    经法院判决,B保险公司与A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平均予以分摊。B保险公司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划重点

    一起事故是由两辆及以上机动车造成的,交强险的赔偿不区分责任比例,在交强险限额内按平均分摊的方式赔付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

    案例解析

    2021年1月,李某驾驶车辆违章停车,其后座乘客谢某开车门时与占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占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谢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占某无责任。

    占某诉至法院后,李某车辆投保的C保险公司答辩,李某在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其应仅在商业险范围内承担30%的赔偿责任,而谢某则称商业险保的是整辆车,而不仅仅是驾驶员,应由保险公司赔偿全部车内人员的责任。

    经法院判决,由C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C保险公司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划重点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条款中,“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的“使用”应当是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整体使用。这里的整体应当理解为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对被保险机动车享有的全部功能利用,包括驾驶、搭载人员、允许同乘人员使用等功能。被保险机动车任何部件造成的车外人员人身或财产损害,且未出现免责情形的,都应当属于三者险的赔偿范围。

    案例解析

    2020年11月,陈某驾驶车辆与李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老李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老李无责任。2021年6月,老李死亡。经公安机关鉴定,老李的死亡系交通事故损伤后期继发的多脏器功能衰竭所致,建议本次交通事故损伤与死亡的因果关系参与度为70%至80%。

    保险公司答辩称,确定死亡赔偿金应当乘以因果关系参与度系数0.75,并表示老李自身年老体弱也可能是造成死亡的客观因素之一。法院审理后认为,老李对于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没有过错,本案不存在减轻或者免除加害人赔偿责任的法定情形。

    经法院判决,依法应当由交通事故责任人对本起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由相关保险公司直接予以赔付。该案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划重点

    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没有过错,其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影响不属于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法定情形。

    来源:民商法律实务研究

    遇到交通事故关于赔偿问题该如何处理

    最近在小红书和抖音刷到很多教别人出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办的教程。在这里,我有一些不同的看法,不针对任何人,只是说一下我自己的个人看法,我也是办理了很多交通事故的诉讼。仅供参考哈。

    首先先说撞人的一方:报警和联系保险公司是基础。之后是否要主动给伤者花费医疗费和看护类费用完全出于自愿。但是我这里想说一下,出于人道主义,还是应该垫付一部分费用的,毕竟伤者嘛,他身体遭受了创伤,我们应该比较有人情味儿一点。但是关于垫付这个问题,可能大家比较怕被讹,其实没事的,如果真的垫付了医疗费或者其他费用,那么我们把我们垫付部分的费用票据留存好,假使对方真的讹人的话,我们首先联系保险公司,看看保险公司是否愿意理赔这部分费用,如果保险公司不愿意理赔,那么也没关系,最后还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要回来的。出了交通事故,伤者一定会要求赔偿,这个时候呢,关于伤者索要的一切赔偿,只要我们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情况下,只要我们不是酒驾这类免责条款里的事项,保险公司会理赔伤者索要的合理赔偿。这里我个人建议不要只买交强险,因为真的赔偿的比较少,如果生活在大城市的话,商业三者险最好在一百万以上。如果保险公司不同意给伤者理赔,那么伤者大概率会选择去法院起诉。这个时候就涉及一个费用问题了,首先我要说明,参与诉讼是有必要的,如果有法院联系你,那么请务必配合,如果真的不能出庭,那也要书写一份答辩状参与到诉讼中,如果坚持不配合且不出庭,法院认为你联系不到,很有可能会进行公告,那么你还会额外支出公告费。在诉讼中,全责的话,诉讼费和鉴定费是需要你必须承担的,因为保险条款里没有这项。如果是主责或者次责的话,只需要按照70%或者30%承担诉讼费和鉴定费。


    我们再说伤者:出了车祸请积极的治疗,不要因为撞人的车主不垫付费用而难过,现在的人还是比较冷漠的,请保持一个好心情积极治疗。不要因为受伤而强制要求对方垫付并出具误工费等费用,因为这不是必须的,对方如果愿意垫付,只能说明你遇上比较好心的人。积极的治疗,整理好自己的相关票据。如果没能和对方保险公司打成一致意见的话,没关系,可以去法院诉讼,书写被告人数+1份的起诉状和整理好相同份数的证据。可以选择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进行诉讼。在这两点选择一个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较高的地方,因为这样可以理赔的金额会更高。如果伤情比较严重的话,可以在提起诉讼的时候一并提出鉴定申请,在法院名录中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和三期的鉴定,这个费用一般不会超过五千。大多数的伤者都会存在十级伤残(十级最轻)。只要有了伤残等级和三期,那么你的费用就很好计算了。我说一下法院认定的标准,一般来说,医疗费凭票据;误工费凭银行流水和完税证明、误工证明;护理费凭护理费发票和护理协议;营养费根据三期结果计算;残疾赔偿金自己百度一下太长了;住院伙食补助费凭住院天数乘以一个你自己觉得合理的一天伙食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十级伤残不会超过两万;残疾辅助器具费根据发票;被扶养人生活费自己百度一下,太长了。如果对方保险额度完全够用的情况下,不用担心钱拿不到,放心,只要有法院的文书,保险公司理赔超快的。诉讼结束后的诉讼费和鉴定费是按照责任比例承担的,如果对方全责,那么伤者就一分不用出。当然,以上的可以要求的费用,一般伤者不太容易自己整理好,而且法院是不诉不理的,如果你有一个费用没写,那么法院是不会主动给你加上相关费用的,所以建议请个律师,交通事故的律师呢,律师费一般不会太贵,如果超过一万块就不建议请律师了。以上还没说的太全面,还有好多不一样的角度,先这样吧。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儿了,关于本篇【交通事故事后报案怎么办,【以案释法】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证明 法院应如何处理纠纷】,是否是您想找的法律常识呢?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敬请关注本网站,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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