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怎么报案交警查吗,交通事故认定流程是什么?如何索赔?

时间:2022-11-22 16:06:05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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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认定流程是什么?如何索赔?
  • 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快速处理?读这篇就够了!
  • 呼市律师-事故发生时没有报警,事后报案交警部门会如何处理?
  • 交通事故认定流程是什么?如何索赔?

    交通事故的认定流程: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的程序: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简称“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九十三条规定了交管部门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两种程序:简易程序、普通(一般)程序。

    2、简易程序:一般适用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发生的事实清楚,交警可以当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

    3、普通程序:一般是造成人员伤亡,需要现场勘验、检查,或者对车辆、物品需要检验、检测,一般是10日内、5日内作出,可以延长。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由上述可见,简易程序和普通(一般)程序的主要区别在于:1、是否造成人员伤亡;2、事实是否清楚;3、认定书是否当场做出。


    交通事故中涉及到的赔偿计算公式:

    1. 医疗费赔偿金额:

    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2、误工费赔偿金额:

    受害者有固定收入: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 分处理。

    1)能证明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

    2)不能证明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 (元/天) ×误工时间(天) 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 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3. 护理费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护理期限(天)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 护理费赔偿金额=当地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元/天)×护理期限(天)

    4. 交通费赔偿金额

    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5. 住宿费赔偿金额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如果有异地就医的话)

    6. 住院伙食补助费

    7. 营养费赔偿额

    营养费=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8. 残疾赔偿金赔偿额: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等级系数×赔偿年限

    (伤残系数确定:1 级伤残按全额赔偿,即 100%;二至十级则以 10%比例依递 减)

    (赔偿年限确定:自定残之日起按 20 年计算,但 60 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 加一岁减少一年 75 周岁以上的,按 5 年计算)

    多等级伤残简易计算公式: 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几个伤残等级最高的伤残赔 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 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 2+……+伤残赔偿附加 指数 n)。

    9. 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额: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精神损失费:

    一般3000-5000元,一般造成残疾才可以申请。

    11、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 均纯收入)×赔偿年限 (受害人是 60 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赔偿年限就减少一年,最少 5 年。)

    1)死亡赔偿金(60 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 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20 年;

    2)死亡赔偿金(60 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 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 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 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 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5 年。

    12.丧葬费赔偿额:

    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 个月

    13.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额:

    1)不满 18 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 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2)18 周岁—60 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 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 年。

    3)60 周岁—75 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 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

    4)75 周岁以上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 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 年。

    5)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扶养人数。

    6)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 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今天有北京客户咨询我,一位年轻的妈妈上班途中车祸身故,对方全责。母亲健在,父亲去世,已婚有一儿子,那么应该获得那些赔偿。

    我给她计算了下:上班途中意外属于工伤,工伤需要赔偿 丧葬费赔偿额66492元,工亡补助金948240元。加起来100万。

    肇事者在商业保险范围内基本上也需要赔这么多钱,100万。

    同时肇事者全责造成人员伤亡,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没有家属的谅解书,就需要坐牢1-3年不等,通过沟通,肇事者支付100万,家属出具谅解书。

    这位年轻的妈妈去世后,家属可以获得300万的赔偿金,这300万赔偿金由法定继承人按均分配,也就是母亲、儿子、老公每人分得100万。

    客户咨询去世的年轻妈妈的老公说身前由共同负债,分配会少于100万。

    实际上呢,如果夫妻共同资产大于负债,那么资产-负债的剩余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年轻的妈妈所有的那一半属于她的遗产,也应该由母亲、老公和儿子3人均分,现在目前放弃年轻分配年轻妈妈遗产,那么母亲实际上应该分得的金额也应该有100万。

    我是懂点保险、懂点法律、懂点医学的林子,记得关注我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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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突发的交通事故

    对许多司机朋友来说是个不小的难题

    一些人在事故发生后

    不是手忙脚乱就是原地懵圈

    如何依法高效处置交通事故

    今天一文说清

    遇到交通事故后

    如何高效处理并依法维权!


    01

    报警or保险,谁是第一顺位?

    事故发生后是先报警还是先通知保险呢?

    这个得分情况来看。

    1、造成人员伤亡

    如果发生人员伤亡,首先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包括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同时向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报警(拨打122或者110电话),并保护现场。因抢救受伤人员确需变动现场的,应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现场原貌,以便交警部门正确划分事故责任;然后及时通知承保车辆保险的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进行保险查勘。


    2、发生较大财产损失

    如果发生较大财产损失,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报警,并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等方式保存现场,然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保险查勘。


    如果对事故责任无异议的,对现场进行拍照或者录像后,可自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然后及时通知相关保险公司进行查勘定损,就财产损失赔偿或者车辆维修问题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则应向交警部门报告。


    3、发生轻微财产损失

    如果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采取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现场原貌后,应当先撤离现场,不得妨碍交通,然后再就损失自行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向交警部门报告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快处快赔。


    02

    受伤人员医药费如何处理?


    受伤人员送医治疗,当事人均可垫付医疗费用,但需保存支付凭证以便后续处理时进行结算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受伤人员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就是否构成伤残、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用、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进行鉴定受害人就受到的损失可以持鉴定报告、事故认定书请求交警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损害赔偿。

    如果伤者无力支付医疗费用怎么办?

    别担心,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如肇事方或者保险公司垫付的费用不能满足治疗需要,受害人亦无力支付医疗费,造成拖欠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影响治疗的,受害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申请先予执行,法院将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裁定由肇事方或者其保险公司根据责任划分情况先行赔偿部分医疗费用。


    03

    达成调解协议后,肇事方不履行如何维权?


    自行达成的调解协议后,对方却不履行了,该怎么办?

    通常来说,有两种调解方式,不同的调解方式维权的方法也不一样,我们接着往下看。

    交通事故发生后,有两种方式可以进行调解,一种是自行调解,另一种由交通警察或者由司法机关派驻交警部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会主动履行,但有时候难免碰到一方当事人反悔的情形。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由于调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还应提交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支付款项的凭证以及协议书原件等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将作出裁判,当事人可持生效的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双方可在签订的调解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确定协议有效后,将制作民事裁定书送达双方。如果一方不主动履行调解协议或者反悔的,则另一方可持民事裁定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04

    对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不服如何处理?


    当事人对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不服的,可在收到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原来作出责任认定的交警部门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以书面形式申请复核一次并详细载明复核的请求、理由及主要证据。


    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属于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依法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确定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错误,依法可重新划分当事人之间的责任。


    05

    购买“全保”后,便无需承担任何个人责任?

    我购买了“全保”,是不是就不需要自己再掏钱了?

    恐怕没这么简单......

    在现实生活中,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大家习惯称之为“全保”,然后想当然地理解成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个人不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这是一种没有正确理解保险赔偿规则的错误认识


    在保险赔偿范围内,投保人应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自行承担诉讼费、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外的费用等。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有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等不同的金额,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限额的金额越小,分担当事人风险的能力越小。随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逐年提高,建议除投保交强险之外,投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限额至少为100万元


    06

    找上门来的“律师”是否可信?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在住院治疗期间,往往有自称是交通事故专业维权的“律师”主动要求提供法律服务。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应核实其是否具有法律服务的相关资质,同时,不要将身份证、银行卡、医疗费票据原件等随便交给他人保管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赔偿费用通常涉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等(具体赔偿项目依据伤者实际情况而定)。在进行协商或者诉讼时,受害人本人或者家属应尽量亲自参与,以便全面了解维权的过程和结果。


    说了这么多

    不过,还是希望大家

    开开心心出门

    平平安安回家

    文明安全驾驶

    永远用不到上面的内容

    来源:宁乡市人民法院、湖南高院

    呼市律师-事故发生时没有报警,事后报案交警部门会如何处理?


    法律咨询

    某日晚上,老穆驾车去接孩子放学,行至一家超市门前时,由于躲闪不及将一名孕妇撞倒,老穆由于心系孩子,没有报警直接驾车离去。3天后,老穆心中感到内疚,在多番思想斗争之下选择报警。试问,事故发生时没有报警,事后报案交警部门会如何处理?

    律师答疑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并在3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10日内向交警部门提供交通事故的证据,如有各方当事人签名的“交通事故协议书”或文字记录材料,或者交通事故原始现场的照片、录像等证据,交警部门自接到当事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交通事故类别,决定交通事故处理的适用程序。对当事人未能提供此类证据,致使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对交通事故事实进行查证的,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处理(不受理)通知书”,交付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告知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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