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2 22:13:04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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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促进交通参与者文明素质提升,共同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陕西各地公安交警发布关于举报、投诉驾驶机动车接打电话、吸烟、不系安全带等妨碍车辆安全驾驶违法行为的通告,具体如下: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举报、投诉驾驶机动车接打电话、吸烟、不系安全带等
妨碍车辆安全驾驶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促进交通参与者文明素质提升,共同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即日起,对在我市辖区道路上发生的机动车突出违法行为鼓励市民予以举报、投诉,并在原有西安交警微信公众号“交通违法随手拍”举报渠道的基础上,新增电话举报通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对在我市辖区道路内存在下列交通违法行为的,市民均可以举报、投诉。
(一)机动车驾驶人驾车行驶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二)机动车驾驶人员不系安全带
(三)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吸烟
(四)载客汽车超员(大巴、出租车、农村面包车)
(五)货运农运车辆违法载人
(六)其他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举报交通违法时,举报人需提供违法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违法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
二、举报电话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029-122
12123交通安全服务热线 :029-12123
三、办理流程
对群众举报的违法事项,交警部门进行受理登记后,将立即通知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在辖区大队进行违法查处。经辖区大队调查核实,确认举报属实的,会立即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办理过程期间全程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0月14日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举报、投诉驾车接打电话、吸烟、不系安全带等
妨碍车辆安全行驶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促进交通参与者文明素质提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经交警支队研究决定,对在我市市域内道路发生的机动车部分违法行为鼓励市民予以举报、投诉。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电话
(一)上班期间(8:30-17:30)请拨打:0917-6236140;
(二)下班期间(17:30-次日8:30和节假日)请拨打:0917-8806122;
(三)视频和图片举报发送电子邮箱:bjsjtjczd@163.com。
二、受理范围
对在我市辖区内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城市道路、县乡道路存在下列违法行为的,市民均可以举报。
(一)机动车驾驶人驾车行驶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二)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吸烟;
(三)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
(四)机动车逆向行驶;
(五)载客汽车超员(大巴、出租车、农用机动车、农村面包车);
(六)货运农运车违法载人;
(七)黑校车非法营运。
三、办理流程
对群众举报的违法事项,受理部门进行受理登记后,将立即通知违法行为地所在辖区大队进行违法查处。辖区大队在接到支队下发指令后,要认真调查核实。核查属实的,要立即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将核实情况和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办理过程期间全程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0月14日
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举报、投诉驾驶机动车接打电话、吸烟、不系安全带等
妨碍车辆安全驾驶违法行为的通告
一、受理范围
对在我市辖区道路内存在下列交通违法行为的,市民均可以举报、投诉。
(一)机动车驾驶人驾车行驶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二)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吸烟;
(三)机动车驾驶人员不系安全带;
(四)机动车逆向行驶;
(五)机动车闯红灯;
(六)载客汽车超员(大巴、出租车、农村面包车);
(七)货运农运车辆违法载人;
(八)黑校车非法营运。
二、办理流程
对群众举报的违法事项,交警部门进行受理登记后,将立即通知违法行为地所在辖区大队进行违法查处。辖区大队要认真调查核实。核查属实的,要立即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曝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违法行为过程期间将全程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
三、举报电话
高交大队:029-
秦都大队:029-
渭城大队:029-
陈阳大队:029-
兴平大队:029-
武功大队:029-
泾阳大队:029-
三原大队:029-
礼泉大队:029-
乾县大队:029-
永寿大队:029-
彬州大队:029-
长武大队:029-
淳化大队:029-
旬邑大队:029-
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029-
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0月10日
铜川公安交警
为严厉打击客运车辆驾驶人接打电话、吸烟、驾乘人不系安全带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不断提高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效能。现就违法举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电话:0919-12123 0919-3180166
二、受理范围对在我市辖区道路内存在下列违法行为的,市民均可以举报。
(一)客运机动车驾驶人驾车接打电话;
(二)客运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吸烟;
(三)客运机动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四)公路营运客车、旅游客车超员载客;
(五)其他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举报人需提供违法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违法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对群众举报的违法事项,受理部门进行受理登记后,将立即通知违法行为地所在辖区交警大队进行违法查处。办理过程期间全程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
铜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0月11日
延安公安交警
为严厉打击驾车接打电话、吸烟、不系安全带、面包车超员、货运车、农运车违法载人等妨碍车辆安全行驶违法行为,遏止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提高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效能。现就违法举报渠道及流程通告如下:
一、受理渠道
(一)网上受理:微信公众号(延安交警支队)
(二)电话受理:0911-2906695
二、受理范围
对在我市辖区道路内存在下列违法行为的,市民均可以举报。
(一)机动车驾驶人驾车接打电话
(二)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吸烟
(三)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
(四)载客汽车超员(大巴、出租车、农用机动车、农村面包车)
(五)货运农运车载人
(六)黑校车非法营运
三、办理流程
对群众举报的违法事项,受理部门进行受理登记后,要立即通知违法行为地所在辖区大队进行违法查处。辖区大队在接到支队下发的指令后,要认真调查核实。核查属实的,要立即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将核实情况和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支队。办理过程期间全程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0月8日
榆林公安交警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不断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素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设立群众举报妨碍机动车安全行驶违法行为电话举报平台,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方式
市辖区、高速:0912-3260122
横山:0912-7615122
神木:0912-8322153
子洲:0912-7615122
府谷:0912-8713122
清涧:0912-5262912
定边:0912-2442898
佳县:0912-6721953
靖边:0912-4620122
米脂:0912-6222122
绥德:0912-5631017
吴堡:0912-6521548
二、受理范围
对在榆林市道路内存在下列交通违法行为的,市民均可举报:
(一)机动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二)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吸烟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机动车逆向行驶;
(四)酒后驾驶机动车;
(五)载客汽车超员(客运车辆、旅游大巴、出租车、面包车);
(六)货车及农用车违法载人;
(七)黑校车非法运营。
三、注意事项
(一)市民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时,应提供未经编辑修改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原始资料。
(二)对多次举报失实、恶意举报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其举报。故意捏造违法事实陷害他人、以举报为手段敲诈勒索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公民社会征信体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榆林公安交警承诺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0月11日
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关于举报、投诉驾车接打电话、吸烟、不系安全带等
妨碍车辆安全行驶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促进交通参与者文明素质提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经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对在我市市域内道路发生的机动车部分违法行为鼓励市民予以举报、投诉。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电话
上班期间请拨打:0916-2688623
下班期间请拨打:0916-2688600
二、受理范围
对在我市辖区道路内存在下列违法行为的,市民均可以举报。
(一)机动车驾驶人驾车行驶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二)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吸烟;
(三)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
(四)机动车逆向行驶;
(五)载客汽车超员(大巴、出租车、农用机动车、农村面包车);
(六)货运农运车违法载人;
(七)黑校车非法营运。
三、办理流程
对群众举报的违法事项,受理部门进行受理登记后,将立即通知违法行为地所在辖区大队进行违法查处。辖区大队在接到支队下发的指令后,要认真调查核实。核查属实的,要立即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将核实情况和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支队。办理过程期间全程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
汉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0月9日
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发布关于举报、投诉驾车接打电话、吸烟不系安全带等
妨碍车辆安全行驶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促进交通参与者文明素质提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在我市市域内道路发生的机动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鼓励市民予以举报、投诉。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交警支队 0915-8170201 | 高交大队 0915-8100000 |
汉滨大队 0915-3232110 | 汉阴大队 0915-5273000 |
石泉大队 0915-6321502 | 宁陕大队 0915-6822243 |
紫阳大队 0915-4422219 | 岚皋大队 0915-2529125 |
平利大队 0915-8418595 | 镇坪大队 0915-8820956 |
旬阳大队 0915-7212113 | 白河大队 0915-7810890 |
高新大队 0915-8196131 | 恒口大队 0915-3616702 |
2、官方微博举报
通过官方新浪微博举报的,举报人应于交通违法行为图片拍摄或视频证据材料采集的当日上传相关材料;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以属地管辖为主(如:举报汉滨辖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汉滨交警;举报全市辖区高速公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安康高速交警);交警支队及全市辖区各交警大队官方微博联系方式如下:
@安康交警 @汉滨交警 @汉阴交警 @石泉交警 @安康宁陕交警 @紫阳县交警大队 @岚皋交警 @平利交警 @镇坪交警 @旬阳交警 @白河交警 @安康高新交警 @恒口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安康高速交警
二、受理范围
对在我市辖区道路内存在下列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市民均可以举报。
(一)机动车驾驶人驾车行驶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二)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吸烟;
(三)机动车驾乘人不系安全带;
(四)机动车逆向行驶;
(五)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六)载客汽车超员(大巴、出租车、农用车、面包车);
(七)货车及农用车违法载人;
(八)黑校车非法营运。
三、办理流程
对群众举报的违法事项,市级受理部门进行受理登记后,将立即通知违法行为地所在辖区大队进行违法查处。县区大队在接到举报或者支队下发的指令后,要认真调查核实。核查属实的,要立即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将核实情况和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支队。办理过程期间全程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
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0月10日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关于群众有奖举报客运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切实加大全区客运车道路交通违法查处的精准力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交通违法行为举报,有效保障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群众有奖举报交通违法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对在杨凌示范区内的客运车辆(包括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公交车、出租车、校车、网约车等在道路上以载客为营运业务的车辆)发生以下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实行有奖举报:
1、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接打、使用电话;
2、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吸烟;
3、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4、车辆超员;
5、车辆有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二、举报途径
(一)电话举报:举报电话为029-(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
(二)网络举报:可以将举报内容(图文、视频证据)邮箱地址:YangLingWeiFaJuBAO@163.com。
三、举报信息
(一)举报人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应当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件、住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有关线索和证据资料,应当能够清晰、准确反映违法行为内容、车型、车牌号码、外观特征、违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信息,并经交警支队查实。
(三)举报的图片、视频应清晰记录违法事实,以及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24小时制)、地点(路段特征)等信息;图片不得少于3张不同时间拍摄的,视频必须连续完整,不超过1分钟,大小不超过100M。
(四)举报人对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在发现后的24小时内进行举报。
四、免奖情形
下列情形不列入举报奖励范围:
(一)匿名举报、举报人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冒名顶替的;
(二)举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三)伪造举报证据材料或者恶意举报的;
(四)以营利为目的的职业举报的;
(五)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已经被公安交管部门查处的;
(六)人民警察或者在职辅警、公安机关临聘人员等的举报行为;
(七)举报人采用非法手段或者危险方法收集证据的。
五、奖金兑现
(一)交管部门在查获、核实被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后通知举报人领奖,举报人在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凭举报时已登记的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领取奖励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对举报同一交通违法行为或肇事逃逸案件的,按举报时间先后奖励第一举报人,不实施重复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视为一次举报,奖金由第一署名人领取。
(三)对举报同一车辆或驾驶人存在多条违法行为的,按奖励最高一项进行奖励,其他违法行为不再奖励。
(四)举报奖励金额按照交巡警支队《举报奖励办法(暂行)》执行。
六、举报责任
严禁采取违法行为或危险方法收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举报人在收集固定证据过程中因不注意交通安全造成人身伤害或其它损失的,由举报人自行承担或者依法解决。举报人举报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故意虚构或恶意举报。举报人存在诬告、虚假陈述、伪造证据,利用举报材料敲诈报复被举报人,或影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正执法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2022年10月11日
渭南公安交警
为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促进交通参与者文明素质提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对在我市辖区内道路发生的机动车突出违法行为鼓励市民予以举报、投诉。
一、举报电话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0913-2360096
临渭交警大队0913-2073371
高新交警大队0913-2111719
华州交警大队0913-4711741
华阴交警大队0913-4615881
潼关交警大队0913-3822674
富平交警大队0913-8221075
蒲城交警大队0913-7200106
白水交警大队0913-6121341
大荔交警大队0913-3261207
澄城交警大队0913-6786944
合阳交警大队0913-5525612
韩城交警大队0913-5168011
高速交警大队0913-2362223
二、受理范围
对在我市辖区道路内存在下列违法行为的,市民群众均可以举报:
(一)机动车驾驶人驾车行驶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玩手机;
(二)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吸烟;
(三)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
(四)机动车逆向行驶;
(五)载客汽车超员(大型客车、出租车、农村面包车);
(六)货运农运车违法载人;
(七)黑校车非法营运。
三、办理流程
广大市民群众可以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在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举报。对群众举报的违法事项线索受理登记后,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反映内容进行调查,经核查属实的依法严格查处,办理过程期间全程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
商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举报、投诉驾驶机动车接打电话、吸烟、不系安全带等
妨碍车辆安全驾驶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促进交通参与者文明素质提升,共同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商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即日起,对在我市辖区道路上发生的机动车突出违法行为鼓励市民予以举报、投诉。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对在我市辖区道路内存在下列交通违法行为的,市民均可以举报、投诉。
(一)机动车驾驶人驾车行驶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二)机动车驾驶人员不系安全带
(三)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吸烟
(四)载客汽车超员(大巴、出租车、农村面包车)
(五)货运农运车辆违法载人
(六)其他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举报交通违法时,举报人需提供违法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违法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
二、举报电话
商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0914-2391122
三、办理流程
对群众举报的违法事项,交警部门进行受理登记后,将立即通知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在辖区大队进行违法查处。经辖区大队调查核实,确认举报属实的,会立即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办理过程期间全程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
商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0月10日
原标题:广东省高速公路出行“服务”再升级:再见,96998!你好,96533!
(记者/唐巧燕 通讯员/粤交集宣 余虹 曾晓青)广东交通集团发布消息称,即日起原广东高速公路服务热线96998停止服务,相关话务并入96533服务热线。
2022年11月6日起,96533服务热线统一为广东省高速公路出行的车主提供车辆救援、路况查询以及全省高速公路服务投诉、ETC咨询办理投诉等出行服务。
此前,96998服务热线主要为省内高速通行的用户提供路况查询与报料、拯救和投诉等服务,96533客服热线则主要为用户提供粤通卡ETC发行、业务咨询办理及投诉建议等出行服务。
车主:合并后更加方便
车主李先生是个自驾爱好者,经常开车在省内自驾游玩。他曾多次拨打过救援服务热线,“每次的响应速度都很快,救援人员来得也很及时。以后两个服务热线合并,打电话处理问题就更方便快捷了。”得知96998将与96533并线,李先生说。
据了解,用户在需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时,除了可拨打96533转2救援服务热线外,还可以使用“粤运高速拖车”小程序发起“一键救援”,通过精准定位需救援车辆位置,及时获知救援人员和车辆动态信息,给省内广大用户高速出行带来新的服务体验。
打造统一出行服务新思路
今年9月底,广东交通集团提出了统一出行服务、构建交通一体化服务的思路,集团下属联合电服、粤运交通快速响应,系统部署、优化资源。10月28日,96998热线与96533热线并线成功,经过一段时间试运行后,线路交接情况良好,话务过渡平稳,为96998服务热线工作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广东交通集团提醒,高速出行务必安全驾驶,不要疲劳驾驶,不要超限超载。车辆在发生故障或轻微事故后,请按照“车靠边、人撤离、快报警”九字警句快速处置,最大限度防止因异常停车导致二次事故发生。(唐巧燕)
(南方网)
绝不逃逸:人碰到问题,总是第一时间趋利避害,这对交通事故而言,这是大忌
三个电话:遇到交通事故不要慌张,冷静下来。先拨通120急救电话,将地点、情况一一说明,好确保医生第一时间对伤情做出判断。然后再拨打122交通事故电话,最后拨打你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的电话。
保护现场:在医生、警察还未赶来现场时,一定要保护好现场,这对交警之后的事故判断有很大的帮助。不要随意挪动伤者,因为一般事故中,伤者很有可能会出现脑部受伤,骨折等情况,一旦随意挪动伤者,很可能对伤者造成二次伤害。对于道路复杂的交通情况,要保证车停稳,打双闪,按规定距离放置三脚架警示牌。等待120、122到来
配合交警:一般出现比较大的事故时,交警可能会对其车辆进行扣押,这时一定要配合,详细说明事故发生的情况,如对方是驾驶电动车,一定要了解电动车情况,一般规定,电动车最高时速不超过25公里/每小时,电压小于48V,车重不超过55公斤,凡是有一项不符合规定的,就属于轻便型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辆,这对事故的判责很重要。
索要事故责任认定书:简单事故,当天就能出;复杂事故,一般10日内作出,如果需要鉴定的,在作出鉴定意见开始5日出具
三不原则:有两种情况除外。第一,伤员伤势严重,必须急救的;本次事故你可能要付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第一种出于人道主义,救人第一的原则。第二种,那就是你的责任,此时可以要求保险公司,使用强制险的部分给伤者垫付医药费,也可以要求警方开一强制保险垫付通知书给保险公司要求垫付,这个金额最高可有18000元
防止录音:对于面对保险公司关于责任认定、事故情况、定则和调解情况不要过多描述,以防对方录音,找出不利于赔偿的情况
车辆扣押:一般情况,车辆扣押最多10天,情况复杂的,以实际情况为准。到期若不归还的,可拿《验车报告》去法制科投诉或行政科行政复议
免费停车:拖车费、扣押费、停车费、验车费都不需要缴纳。拿着《验车报告》就可提车,如果停车场以不缴纳停车费为由不予放行的,可以直接拨打110,就说有人非法扣押车辆。因为一般的停车场大多都是外包私营,就会经常宰那些不懂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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