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 00:46:11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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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贵州交警”APP快处快赔系统将于8月24日正式上线运行,经过四个多月的试运行,通过“贵州交警”APP快处快赔系统自主处理轻微交通事故,案件办结时间缩短2天以上,保险理赔时间节约50%以上。目前,平安、人保、太平洋保险公司承保的车辆在全省范围内均可享受到这项便民服务措施。
结案时间缩短2天以上
最快16分钟赔款到账
“16分钟,保险公司就把2000元定损赔付资金支付到账,真是太快了!”说起4月份那起事故的处理经过,张先生的感觉是快得不可思议。
4月15日16时25分许,张先生驾车在贵阳市南明区后巢乡与一辆小车发生了挂擦的轻微事故,在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指导下,张先生第一次尝试下载“贵州交警”APP,在双方对事故责任无争议下,通过后续现场定损,最终定损金额2000元。仅16分钟,保险公司便将赔款2000元支付到账,这是“贵州交警”APP自助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系统全省试运行以来,案件办结最快的一起交通事故。“贵州交警”APP快处快赔系统,让张先生真正感受了一把便捷。
(“贵州交警”APP事故处理操作主要流程截图。)
“贵州交警”APP是省公安厅交管局主动顺应“大数据”时代要求,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拓宽服务群众渠道的新举措,按照“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服务群众零距离”的总体思路,充分利用“大数据”和“移动互联”技术,推出了7大类26项“互联网+交通管理服务”。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是其中重要功能模块,是贵州交警创新社会治理手段的新尝试。
据了解,经过四个多月的试运行,省公安厅交管局在与平安保险公司对系统测试和试运行期间,已引导事故当事人试用“贵州交警”APP快速处理交通事故538起,累计赔款1152912元,平均每案赔款2142.96元;案件办结平均时间0.56天,案件办结最短时间16分钟。通过贵州交警APP快处的案件,减少当事人处理事故出行人均2次以上(跑交警队确定责任、跑保险公司查勘损失、跑4S店确定修理金额),案件办结时间缩短2天以上,保险理赔时间节约50%以上。
8月24日正式运行
APP快处快赔全省适用
据统计,当前我省已进入汽车社会,每百户家庭的机动车保有量24辆,贵阳、遵义这样的中心城市经常发生交通堵塞,特别是在高峰时段、重点路段尤其严重;其他各市、州所在地交通拥堵时也有发生,甚至一些县城也开始出现拥堵现象,人民群众出行成本尤其是时间成本大大增加。交通拥堵,一方面是车辆快速增长和交通参与者文明素质滞后的矛盾,另一方面也是交通管理方式不适应造成的。通过推行轻微事故手机APP自主处理,可以降低事故形成交通拥堵的机率,有利于简化财产损失事故全面自行协商处理,推进诚信社会建设。同时,全面普及并汇聚大量数据后,将对科学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有效治理道路安全隐患、精准预防交通事故提供更为翔实的数据支撑;对保障道路畅通、精准打击诈保、骗保行为将起到更为积极的作用。
试运行期间,省公安厅交管局多次优化软件功能并与平安、人保、太平洋等保险公司报案理赔系统成功实现了数据自动交互并已达到正式上线运行要求。
8月24日起,“贵州交警”APP快处快赔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平安、人保、太平洋保险公司承保的车辆在全省范围内均可享受到这项便民服务措施。发生小碰擦的轻微事故后,事故双方驾驶人不用再奔波于交警队和保险公司排队寻找车位、排队确定责任、排队等候保险查勘,运用自己的智能手机下载安装“贵州交警”APP后进行自主处理,动动手指就可以在网上完成交警责任确定、保险定损理赔的全部流程,双方在事故现场短时间处理完事故并获得保险赔款成为现实。
交警远程指导公正划分责任
各保险公司陆续开通
8月24日起,全省高速公路以外道路上发生无人员伤亡、车辆可以移动的双方碰擦事故后,驾驶人之间不要进行无谓的争吵,互验驾驶证和行驶证,确认双方人车手续合法有效且有保险,无酒驾嫌疑的情况下,其中一方利用手机打开“贵州交警”APP(下载地址:http://8082.gzjjzd.gov.cn/jieshao.aspx,事先下载或报警后由接警中心推送短信链接安装),在“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功能模块相关程序指引下拍照取证。拍照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并清晰反映车牌、车辆与道路标线的位置关系,取证信息会实时传送至交警保险共享后台,当事人按照APP提示快速移车、恢复交通。值得注意的是,通过“贵州交警”APP快处快赔系统自主处理,仅限本省保险公司承保车辆发生的事故。
系统后台值班交警会及时介入,网上远程在线公正指导双方自行协商确定责任和填报其他事故信息上传系统,交警对双方上传后台的协商责任进行最后确认,符合事实和责任确定原则的会审核通过,不符合事实和责任确定原则的审核不通过,系统会引导双方到交警队或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进行传统模式的处理。
已经与交警快处快赔系统实现数据交互的平安、人保、太平洋保险公司承保车辆如负事故全责,可以在事故信息上传完成后在提示界面一键报案,事故信息会自动上传以上保险公司报案理赔系统,上述保险公司会及时跟进并根据交警审核结果开展线上远程定损和保险理赔工作。其余还未实现数据交互的保险公司承保责任车辆还必须通过传统电话报案方式向投保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通过交警保险共享系统后台获取的事故信息开展定损理赔工作。
据了解,下一步省公安厅交管局将与其他保险公司开展合作,完成“贵州交警”APP与各家保险公司报案理赔系统的对接,满足我省所有驾驶人交通事故处理的需要。
(现场取证照片清晰,拍摄至少四张现场照片(主要是前侧方、后侧方和双方接触部位),现场照片不清晰无法通过审核。)
交警特别提示,现场取证照片要清晰,拍摄四张现场照片(主要是前侧方、后侧方和双方接触部位),包括:距离车辆5米左右拍摄车辆侧前方全景照片(包含车牌、道路标线)、距离车辆5米左右拍摄车辆侧后方全景照片(包含车牌、道路标线)、车辆碰撞部位照片两张。发生交通事故后,对属于快处快赔范畴,但当事人要求交警现场处置的,将因引起交通堵塞和造成事故的交通违法受到严厉处罚。
“贵州交警”APP
自主处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贵州交警”手机APP自主处理交通事故责任确定分为三种:全责、同责、无责。具体如下:
一、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类型
1、追撞前车尾部的;2、变更车道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的;3、闯红灯的;4、驶入禁行路段的;5、溜车的;6、不按规定倒车的;7、逆行的;8、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9、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左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10、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11、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未让交通标志、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12、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的;13、红灯亮时,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的;14、在禁止掉头的路段掉头的,虽然允许掉头但未让正常行驶车先行的;15、未按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的;16、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17、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18、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坡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19、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坡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20、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车的;21、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超车的;2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23、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的;24、超越前方正在掉头的车的;25、在没有中心线或同一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从前车右侧超越的;26、开关车门造成事故的;27、装载的货物在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交通事故的;28、进入无灯控的环形路口的车,未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的;
二、同等责任确认原则:双方违法行为或过错行为不符合前款规定,或同时具有前款规定,双方当事人负同等责任。
“贵州交警”APP事故处理操作主要流程:1、打开“贵州交警”;2、点击“交通事故快处快赔”;3、现场照相上传;4、撤除现场并填报人车信息;5、协商事故责任上传;6、保险报案
(黄巨胜 记者 曹源麟)(编辑 廖尚海)
近日,甘肃省永昌县法院审结一宗由外卖骑手在送餐途中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此案虽以调解方式结案,但外卖骑手撞人的交通事故在全国各地屡见不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找谁赔、怎么赔就成了问题。关于责任的承担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武丹彤。
案情:外卖员送餐途中与人刮擦
2020年7月的一天,外卖小哥徐某在接到某配送平台公司分配的订单任务后,像往常一样出门送餐。途中,徐某驾驶的电动车与步行的管某发生刮擦,交警认定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管某受伤后住院35天,产生各项经济损失3万余元。事故发生后,管某与徐某、某配送平台公司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就谁承担责任及赔偿金额发生争执。承办法官耐心给双方做思想工作,最终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由徐某、某配送平台公司赔偿管某各项经济损失1万余元。
分析:责任承担需要注意两点
关于责任的承担问题,武丹彤表示,可以注意两点:
一、骑手在工作时间以外致人损害,由骑手承担责任。骑手的工作时间主要取决于其与雇主约定的用工形式。骑手的工作模式并非24小时在线接单,而是可以自行选择工作时间,其下班后意志和行为不受雇主管理和支配,造成的损害由其个人承担责任。
二、骑手在工作过程中致人损害,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民法典第1191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值得注意的是,外卖骑手与平台之间用工形式多种多样,大致有以下几种:
1.App平台与骑手签订劳动合同,事故发生后,App平台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责任;
2.App平台或者其专门运营外卖平台的全资子公司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劳务派遣单位与外卖骑手签订劳动合同将骑手派遣至App平台从事配送服务。发生事故后,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第2款规定,由接受劳务派遣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故伤者往往会将App平台公司与劳务派遣单位列为共同被告;
3.App平台或者其专门运营外卖平台的全资子公司与配送公司签订合作协议,配送公司再与人力公司签订项目承包协议,最终由人力公司与骑手签订项目加盟协议并为骑手注册个体工商户或代发工资代缴保险。在该种情况下,骑手虽为个体工商户,但仍由配送公司进行管理。若在送外卖途中发生事故,应视为为配送公司履行职务,配送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实践中,许多伤者是将骑手、配送公司、人力公司、平台作为共同被告起诉的。
此外,如用人单位为骑手投保了商业险,事故发生后,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7月2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锟) 一个月前,福州王女士驾车和一辆福州公交出租车公司的士刮擦。到快处中心查勘后,的士负全责。但是王女士称,对方在自己没有同意的情况下就已经结案。
昨日,公交出租车公司称,公司内部还未结案。保险公司表示,此案可再次查勘,追加赔付。
出租车公司 曾要求当天结案
6月29日上午,王女士开车和一辆出租车刮擦。王女士说,快处中心认定出租车全责,她的车损坏价格是400元左右,但具体的价格需要到4S店做二次勘查。
当天下午,公交出租车公司负责理赔工作人员致电王女士说,保险公司要求24小时内结案,让她当天下午到4S店结案。“当天是周末,车又坏了,我就没去4S店。”王女士说,事后她到4S店,被告知车辆维修费要1000多元。令她疑惑的是,没有经过她同意,公交出租车公司已经按照400元左右的价格结案了。
保险公司称 可再次查勘
昨日,公交出租车公司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赔偿相关事项是由保险公司进行的,快处中心定损之后几天,车主并没有到4S进行二次勘查。保险公司按照快处中心的定损,将400多元费用赔付给公交出租车公司。负责人说,公司并没有将此事了结,车主提出异议后,公司已与她取得联系,将尽快将处理这件事。
中银保险公司负责人称,他们是公交出租车公司投保的,直接对公交出租车公司负责。若对方车主提出异议,可用重新开案,再次进行勘查,追加赔付。目前,保险公司已与维修方协商完毕,与双方沟通之后,就可以按二次勘查的结果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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