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 07:51:09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交通事故后文案怎么写,浅谈交通事故中的启发(二)】,以下3个关于【交通事故后文案怎么写,浅谈交通事故中的启发(二)】的法律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知识。
作为执业律师,但凡谈到自己实际办过的案子,自己精通的专业领域,更容易侃侃而谈,随意引用法条,随意拿出案例分享。不过做律师时间久了就容易有一个弊端,不会写文章了,写出来的材料都是三段论。这次还是跟大家分享手头经办的案子,希望在案件过程中能对大家的日常有所启发,也希望从头理顺一下处理交通事故的正确姿势!
先说案例:事故发生是我方当事人骑电动三轮车,另一方当事人驾驶大货车,电动三轮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最终经交警认定电动三轮车当事人主责,大货司机次责。在事故发生后,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被紧急送医就诊,因医生表示伤情住院效果欠佳,回家休养为佳,故出院回家休养,事发后不到一年,在民事赔偿诉讼进行过程中电动三轮车当事人死亡。
第一步就是事故发生后在报警报险之余第一时间请教一下身边的律师朋友。电话也不是乱打的哦!因为好心办坏事的也不在少数。当然就本案而言事故本身没有很复杂,责任认定起来也相当容易,机动车没有违章违法情节,电动三轮车一方逆行,未佩戴安全头盔,是事故形成的主要原因。故最终认定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承担主责,大货司机承担次责。这是对一般的案子,没有发生过死亡的案子而言。因为大家保险意识越来越高,保额也越上越多。就目前全国的赔偿金额而言,北上广深商业三者险上300万基本足够赔偿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其他省市商业三者险上100万基本足够赔偿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但如果发生一人死亡以上的案件呢?或者说赶上对方简易程序处理完根本就不积极配合保险理赔呢?所以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无论是肇事方还是受害方,第一时间报险报警就不说了,我的建议就是找自己熟识的律师先简单询问下。因为法律的专业博大精深,每个律师的专业方向不同肯定无法保证都对交通事故类侵权案件精通,但只要是科班出生的执业律师,最基本的法理还是知道的,给出初步建议肯定是可以的。如果案情复杂,那就请对方给你推荐专业的律师或者自己寻找一下专业律师,如果事情简单那就另当别论。
第二步,如果涉及到可能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构成一人
死亡主责以上的情节),那么千万不要等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才去找律师,因为那个时候您可能已经错过了最重要的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阶段。当然简易案件另当别论。因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经过调查、检验、鉴定程序之后,涉及死亡案件还要进行证据公开,这套流程下来会做出事故责任认定。而每一份鉴定报告,尸检报告,又有几个人能读得懂它的意义呢?又有几个人能对鉴定报告提出异议呢?而可能每一个异议就可能使得案子的走向对自己有利与否? 比如说酒精检测多少只是酒后而非醉酒?酒精检测多少就达到醉酒程度?答案是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而20mg/100ml相当于一杯啤酒的量。
还有比如对于鉴定报告,委托鉴定的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鉴定机构是否具有相应的鉴定资质?鉴定报告上的造痕体、受痕体你们知道是什么吗?这些都是很专业的委托,一般人真的是看不出来的。
更不用说一些属于交通肇事罪加重情节的交通肇事逃逸认定啊,保险公司拒赔的准驾车型不符啊,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啊,这些都会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表述明确,都会成为理赔或者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中的死穴。
第三步如果前面您都没有请律师,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了(当然如果认定交通肇事罪的,肇事司机基本没机会参与接下来的事儿,都得家属跑),救济途径就是复核!
复核这一块,重要且专业,在此不作过多陈述,简单说就是在领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后三日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各地复核程序设置不太一样,也就不一概而论了。需要注意的是,交警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行为是不可诉的行政行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唯一的救济途径就是复核!曾有人尝试提起过行政诉讼,均被法院驳回!
当然,本次说的案例以上的程序都不需要。回归案例就走到了第四步,我就是这个时候才介入案子的!
第四步,在伤者治疗结束后启动民事诉讼程序。注意这里,伤者出院后一般视为治疗结束。后期如果还需要拆除钢钉钢板,那是二次手术。治疗结束后基本就可以启动诉讼程序,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正常需要三个月的恢复期,其实也就是民间常说的伤筋动骨一百天。有的部位的恢复期较长,需要达到六个月。这个基本鉴定机构会明确告知。因为伤残鉴定的规定相对透明规范,所以在伤残等级鉴定上也相对公正。但我这个案子问题就是伤者是出院回家了,可是回家以后要卧躺,完全请了全职护工进行护理。而手术治疗显示伤者只折了4根肋骨(此处解释下,按照新的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最低十级标准也要达到6根肋骨)。你说伤得不重吧,常年卧躺,你说重吧,按标准连十级伤残都评不上。在经历了法院委托了两家鉴定机构都退件之后,我在挠头寻求解决思路,好不容易找了专业法医老师,征得法官同意,申请专家证人出庭,终于在专家证人仔细查阅病历,表示从入院检查、手术记录中显示,当时事故主要造成的是当事人肋骨骨折肺部戳伤,导致肺部感染进入ICU,所以才导致当事人只能卧躺状态。但当事人当时出院并没有医院医嘱,而病历写明是当事人要求出院。专家给出的建议是可以达到2-4级伤残,建议给出3级。法官本来还在疑虑专家证人的结论能否作为认定依据,还没给出个结论呢,当事人的儿子来电话说当事人走了,而且丧事都处理完了,我的心当时语无伦次,无语问苍天!
这就进入了这个案子让我最焦灼也最激烈的为使得当事人获得最大民事赔偿的阶段了!现在面临的问题有:一、诉讼请求的变更:伤残赔偿金还没落定呢就要变更成死亡赔偿金?二、死亡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呢?参与度呢?
第一个问题肯定要变,因为伤残赔偿金是对于伤者按照伤残等级的一个经济赔偿,是对未来可期的生活收入受到影响的一个经济赔偿。而死亡赔偿金是对于死者的一次性的经济赔偿,而且还不属于遗产。
第二个问题就很难进行了。因为死者已经入土为安了,进行尸检的检材已经没有了。关于因果关系和参与度鉴定也是委托了鉴定机构,果不如然以检验条件已经不具备退回。后来经过几次的开庭询问,结合之前开庭过程中专家证人给出的意见,还有当事人一直以来的治疗及恢复情况,以及在对交通事故对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法官最终认定了当事人的死亡与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系。在这里插个话,我手上另外一个案子真是给力,人家事发后第一次民事赔偿已经主张了部分医疗费,事发差不多两年后当事人死亡,第一时间报警进行了尸检,主张金额高达三百万,案子还没开庭,没准儿可以成为我下一次的素材跟大家分享呢!对于参与度的比例问题,经过跟法官沟通,因为对方保险本身可以足额赔付,且本身这个案子我方当事人是主要责任,且当事人年龄已经届满70岁,死亡赔偿金年限只有10年,主要责任也只能主张30%的赔偿比例,所以法官酌定了80%。结论就是法院判决后各方当事人(特别是保险公司)都没有上诉,我方当事人也对结论感到满意。
第五步,这一步其实是跟民事诉讼同步的,就是如果达到交通肇事罪就会启动刑事诉讼程序,而且依据现在的诉讼程序推进,刑事诉讼进度会快于民事诉讼。基本公安机关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刑事侦查阶段就可以结束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之后就是刑事审判阶段。对于交通肇事罪这种过失犯罪而言,最最重要的当然就是赔偿获得受害人家属谅解。这个时候,肇事方就要权衡自己的赔付能力,保险赔付情况(是否属于保险公司免赔情形),受害人家属的预期。当然生命是无价的,并不是用金钱可以衡量的,但是事情总归要解决,大家就要以一种相对平衡的心态来解决这个事情。这里吐个槽,四线城市,过失致人死亡罪,受害人自身有心脏病,受害人家属200万高居不下的要求简直让谈判无法进行下去!所以这个时候经过难以接受现实的感情痛点后,需要理性回归,才可能妥善解决事情。这个阶段是否需要聘请律师,这个我觉得倒没有强烈建议。行行出状元,如果家里有见过大世面,处理过大事情的能人出场,谈妥的概率还是很高的,因为很多的人对我们律师有一种抵触心理,可能律师的介入反而导致谈判时候有了防范心理,降低谈判成功的机会。但反之呢,也有可能因为律师的介入,使得双方都能有一个理性或者说客观的认知,明确了法律规定上可以得到多少赔偿,大家有了谈判的基础,这个没法一概而论。
其实我一直觉得吧,律师也是一种职业,任何一个人都是先做人然后从事一个职业。我们可能今天代理原告,明天代理被告,还有一天因为今天这个案子的被告对你的认可明天遇到案子愿意掉头来找你,这些就需要一个好的人品打底。我们在维护自己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也会顾及到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一个合理的平衡。当然这是针对民事案件公平原则,对于合同纠纷案件那就是契约精神了,就是不同的处理方式方法了。
这次的分享就到这里了,发生交通事故后正确的处理姿势,记住了几个?
文案作者: 段明霞律师,北京金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毕业,专职从事律师工作已达十多年。在执业过程中,专注研究侵权类案件争议,代理多家保险公司的诉讼业务,并在实践中摸索出应对各种侵权类案件的解决方式、方法。
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一、交通安全顺口溜
1、交通安全很重要,交通规则要牢记,从小养成好习惯,不在路上玩游戏。
2、行走应走人行道,没有行道往右靠,天桥地道横行道,横穿马路要不得。
3、一慢二看三通过,莫与车辆去抢道。骑车更要守规则,不能心急闯红灯
4、乘车安全要注意,遵守秩序要排队;手头不能伸窗外,扶紧把手莫忘记。
二、儿童安全的乘车方法
1、乘车旅行最安全的方法就是身体向后,这可能是对我们每个人而言比较好的乘车方式,但是年幼儿童可以并应该尽可能地面向后而乘坐。
2、在车前端碰撞过程中,面向前而坐的乘客会因为巨大的惯性力量而向前倾,它的动力驱使身体给胸骨一个向下的力量,然后又回弹。成年人可以承受这种阻力,但小孩的颈部不能承受。
3、新生儿的颈椎骨是由软骨将单一的骨头连接而成,换句话说,婴儿的骨骼仍然是软的。在婴儿3岁之后软骨才变成骨骼,骨化过程会持续到青春期,肌肉与颈部韧带也逐步形成。
4、人类的颈椎骨在人类成长过程中也日益改变其形状,由小孩的扁平椎骨变成成年人的鞍状椎骨。变成鞍状椎骨同时意味着椎骨将
连接在一起,在头部前倾时相互支持,年幼儿童缺乏这种特别的保护。
三、八种不良驾驶习惯
1、转向掏轮。汽车拐弯时,左手或右手反握方向盘,这样做虽然转向省力,但遇到颠簸时,极易将手腕打伤,特别是遇到紧急情况时,回轮速度慢,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2、长时间踩离合器。有些老司机为了省事,新司机为了怕车辆熄火,左脚总是不离离合器,时间一长,会造成离合器片打滑,分离轴承烧毁,驱动桥齿轮损坏。
3、开车时不系安全带。汽车起动后才一手扶方向盘,一手拉伸安全带,此时因用力不均,车辆极易跑偏。
4、开车找挡位。有些新司机在换挡时,下意识地低头察看,这种做法非常危险。
5、小动作过多。揉眼睛、挠痒、拍打蚊虫、到后座摸东西、点烟、打手机、拣拾物品等等,都会分散注意力引发事故。
6、手不离挡把。司机图舒服,往往一手握方向盘,一手放在挡把上,且不说遇紧急情况时来不及转动方向,而身体的重量通过手臂传到挡把上,也会造成闸箱齿轮咬合不稳。
7、停车不入位。有的司机只顾自己方便,要么随意停车,要么紧紧贴住其它车辆,这样不但影响交通秩序,还容易引发争执。
8、还有诸如并线、拐弯不开转向灯、熄火滑行、猛踩油门、停车后不拉手刹或起动后忘松手刹等不良习惯,也都是十分有害的。
四、开车遇到意外如何自救
1、意外失火:破窗脱身打滚灭火
行车途中汽车突然起火,驾驶员应立即熄火、切断油和电源,关闭百叶窗和点火开关后,立即设法组织车内人员离开车体。若因车辆碰撞变形、车门无法打开时,可从前后挡风玻璃或车窗处脱身。当人身已经着火时,应采取向水源处滚动的姿势,边滚动边脱去身上的衣服,注意保护好露在外面的皮肤和头发。不要张嘴深呼吸或高声呼喊,以免烟火灼伤上呼吸道。
2、汽车翻车:脚勾踏板随车翻转
当司机感到车辆不可避免地要倾翻时,应紧紧抓住方向盘,两脚勾住踏板,使身体固定,随车体旋转。车内乘客应迅速趴到座椅上,抓住车内的固定物,使身体夹在座椅中,稳住身体,避免身体在车内滚动而受伤。翻车时,不可顺着翻车的方向跳出车外,而应向车辆翻转的相反方向跳跃。落地时,应双手抱头顺势向惯性的方向滚动或跑开一段距离,避免遭受二次损伤。
3、车辆落水:先深呼吸再开车门
汽车翻进河里,若水较浅,不能淹没全车时,应待汽车稳定以后,再设法从安全的出处离开车辆。若水较深时,先不要急于打开车门和车窗玻璃,因为这时车门是难以打开的。此时,车厢内的氧气可供司机和乘客维持5至10分钟,应首先使头部保持在水面上,迅速用力推开车门或玻璃,同时深吸一口气,及时浮出水面。
4、迎面碰撞:两脚踏直身体后倾
交通事故中的迎面碰撞,受到致命危险的主要是司机。一旦遇有
事故发生,当迎面碰撞的主要方位不在司机一侧时,司机应手臂紧握方向盘,两腿向前踏直,身体后倾,保持身体平衡,以免在车辆撞击的一瞬间,头撞到挡风玻璃上而受伤。如果迎面碰撞的主要方位在临近驾驶员座位或者撞击力度大时,驾驶员应迅速躲离方向盘,将两脚抬起,以免受到挤压而受伤。
10月7日国庆假期收尾之际,王一博于在珠海额比赛中意外摔车导致他无缘奖杯,一时间也是将这场摩托车赛推向了风口浪尖。
当然今天的老炮侃文案不是来聊本次的事件经过,今天老炮带大家来看看此次事件的当事人们是如何就这次意外事件发表声明的,通过他们的声明带各位来了解危机公关文案的撰写。
首先咱们来看看杜卡迪的致歉声明,杜卡迪致歉声明的文案是这样的:“积极健康向上的体育精神是赛车运动的核心,杜卡迪的DCPC会今天在赛场维修区pit内发生的事情正式道歉。我们的一位外聘工作人员的个人表达方式与行为不能代表DCPC的真实态度,我们会严肃处理。DCPC全力支持雅马哈万里达车队以及85号车手王一博先生,我们希望很快能看到王一博先生在赛场上参与比赛,我们十分愿意与王一博先生共同为中国赛车运动发展做出贡献。”
从杜卡迪的道歉声明文案上看,官方的道歉毫无诚意,就是老套的将事故的重心转向了“外聘人员”,这次又是“临时工”背锅?此次杜卡迪官方的道歉声明并没有让人看到诚心道歉的诚意,内容除了将锅甩给“外聘人员”以外,剩下的都是一堆官腔。
反观王一博的微博反应,微博内容“我的粉丝不要帮我骂,有些事情我自己说,摔车是不幸,但是是每一个运动员都要去用正常心态面对的事情,可是丢失了体育精神就不对了!”
王一博这条微博的文案无疑是一条优秀的危机公关文案,在内容上既提及了他自己对此次事件的看法和态度,又没有用粉丝的力量去为自己维权,而是正确的引导了粉丝,安抚粉丝无法接受仲裁结果激动的心情,“摔车是不幸,但是是每一个运动员都要用正常心态面对的事情,可是丢失了体育精神就不对了”这里强调了体育精神。这才是一篇合格的危机公关文案该有的样子,老炮也是通过这一事件对王一博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实名路转粉。
对比此次王一博摔车事件后双方的危机公关文案,可以看出一篇优秀的危机公关文案,是要可以解决时下问题的,内容是要客观的,中立的,理性的。回顾此次王一博摔车事件,虽然遗憾的错失了奖杯,但他在短时间内发布的这一条微博却为他赢得了,路人以及粉丝的肯定。
好了今天的老炮侃文案就到这里了,关于对本次事件有什么看法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交流,期待各位的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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