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4 19:15:10来源:法律常识
2020年10月,申请执行人葛某与被执行人廖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廖某赔偿葛某医疗费、后期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0万元。判决生效后,廖某对生效判决不服,坚称自己也受伤了也需要大量钱来治疗,迟迟不履行赔偿款,葛某多次讨要无果后,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迅速带领执行干警驱车赶到廖某家中进行调解劝说。经过数次耐心释法明理,廖某仅同意支付6万元,并表示剩下的钱无力偿还,本以为案件就此陷入僵局,但在执行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下,终于案件突破口,廖某在某公司上班,每个月有固定工资,于是执行法官当机立断向其公司财务部以及银行送达了相关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每个月扣留廖某的部分工资,听闻自己的工资即将按月被扣划,廖某坐不住了,立马联系执行法官表示自己愿意去借钱来一次履行剩下的赔偿款,后经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廖某履行了全部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