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 08:22:07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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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五小车辆”为着力点,进一步延伸工作思路,消除管理死角,确保城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县的人口和机动车辆不断增多,部分市民和驾驶人员交通意识淡薄,尤为严重的是三轮车、摩托车无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遵守交通规则,时有强行超车、急停急转等现象。对此,县政协委员梁雪萍提出了《关于加强“五小车辆”管理的提案》。建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城区“五小车辆”进行全面摸排,督促三轮车、摩托车全面挂牌,购买相关保险;加大对“五小车辆”违法的查纠力度,坚持纠违必查。
在接到提案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着力整顿“五小车辆”无牌无证、超载、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摩托车不戴头盔、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遏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努力下,进一步优化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为市民出行创造了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上海市公安局近期在答复市政协委员鲍英菁有关电动车管理提案中透露,将积极协调保险机构,研究增设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人身伤害保险和财产保险。
今年年初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期间,市政协委员、静安区副区长鲍英菁提交“关于降低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交通事故的建议”提案,提出,近年来快递物流从业人员多使用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车速快,少戴头盔,使行人及驾驶人员处于较高的安全风险之下,建议广泛开展针对电动自行车骑行者的基本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规行为的执法,进一步提高违规违法的处罚力度,使广大骑车人员不敢轻易违规。
市公安局表示采纳提案建议,抓紧研究针对性措施,不断改善非机动车通行秩序。目前,市级层面正在考虑将《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升级为《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我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根据调研情况吸收纳入。同时,交警部门将继续开展以头盔伤害预防为主题的各类宣传科普活动,以社区、企业、学校等场所为单位,积极组织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参与活动,加深其对电动自行车危险性及头部受伤风险和后果的认识,倡导佩戴安全头盔的习惯。
市公安局同时表示,交警部门将积极协调保险机构,研究增设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人身伤害保险和财产保险,并在执法管理工作中,鼓励和提倡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驾驶人,通过购买保险增强保障能力,推动提高事故发生后的赔偿水准和赔付效率。
来源: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刚过去不久的清明节假期,在公安交管部门等各方共同努力下,创造了道路交通安全的优异答卷——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5.2%、48.3%,未接报一起重特大交通事故。来之不易的成绩,标志着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同时也表明,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有作为、可有更大作为。
从风险应对转向风险管控,正在成为现代社会治理的一个共识。“墨菲定律”和“海恩法则”共同告诉我们,虽然安全事故从绝对意义上不可避免,但能够努力将事故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其着力点就是加强隐患治理,将风险控制在爆发之前。
去年以来,全国公安交管部门狠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重点着眼事故多发路段、高风险道路客运企业以及违法突出客运车辆等抓好措施落实,为确保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中向好打下了坚实基础,就是上述理念的深刻践行。
交通安全是易碎品,根基不牢难以持续。当前,道路交通领域传统风险和新型风险交织叠加,一些源头性、基础性、普遍性的安全隐患仍未根除,决不能掉以轻心。这要求我们将底线思维、风险意识贯穿始终,贯彻到道路交通安全的各个环节岗位,把治理道路安全隐患这本账算得明明白白,落实得实实在在。
治理道路安全隐患,首先是一本“政治账”。安全无小事,牵一发而动全身,任何一个领域的风险都可能引发系统性、全域性风险。进入改革发展攻坚克难、闯关夺隘的重要阶段,行进到新中国成立70周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决守住道路交通安全的底线,是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
面对数量庞大且持续快速增长的全国公路通车里程、机动车保有量以及驾驶人总数,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既需要啃硬骨头又需要久久为功。可以说,每一项具体工作、每一个具体环节,都体现着政治使命、彰显着政治担当、服务着政治大局。
治理道路安全隐患,也是一本“经济账”。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真金白银的安全投入面临诸多困难,但越是这个时候,越不能在安全上做减法。从规划、建设、维护的角度出发,节约成本的背后是安全隐患的累积,为安全埋单的损失将不可估量。
对于运输企业而言,安全就是效益,安全之路就是发展之道,如果在人员安全培训、车辆安全运行等方面打折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一切投入很可能打水漂。对于驾驶人来说,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而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终将害人害己、得不偿失。
治理道路安全隐患,还是一本“民生账”。一个地区、一座城市出行安全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着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这些年来,从地方两会到全国两会,聚焦道路交通安全的议案、提案和建议不在少数,代表了人民群众的深切关注和殷切盼望。占比万分之一、十万分之一的交通事故,对当事人来说都是百分之百的悲剧,毁掉的是一段人生、一个生命乃至一个家庭。所以,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遏制重大事故,预防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就是真正惠及民生。
治理道路安全隐患,更是一本“责任账”。可以预见到,全面加强隐患整治的过程中,必然会暴露一些问题、发现一些失责之处。然而,是自揭短处、自曝家丑要负的责任大,还是等到酿成事故之后倒查追究的责任大?孰轻孰重,这笔账不言自明。
最大的隐患是发现不了隐患,或者发现了隐患却听之任之。当务之急,就是要厘清责任主体、健全责任体系,紧盯人、车、路和管理,把责任一层一层压实,努力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我们看到,一些地方党委政府高位推动,主要领导组织交通运输、公安、应急、规划、住建等部门共管共治,确保了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有序开展。这样的格局及举措,才是必要且值得提倡的。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随着电影《流浪地球》的热映,这句话成为流行语,也在引发我们的思考:不管到什么时候、发展到任何阶段,交通安全始终不可背离。实现路畅人平安没有捷径可走,夯实交通安全的基石,惟有从治理隐患的一点一滴做起。
作者 | 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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