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撞了交通费怎么赔
交通费按双方协商的金额赔偿,如果无法协商可以申请交警协调或者法院判决,法院判决一般以实际发生和合理为原则判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等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经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以及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交通诉讼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诉讼费用标准具体如下:
1、财产案件。1千至5万的收费率4%,再加10元;超5万至10万的3%,再加510元;超10万至20万的2%,再加1510元;超20万至50万的1.5%,再加2510元;超50万至100万的1%,再加5010元;100万以上的0.5%,再加10010元;
2、申请财产保全。1千元至10万元的1%,再加20元;10万元以上的0.5%,再加520元。
交通事故进行民事诉讼怎么做
1、当事人向法院起诉;
2、法院受理该诉讼并进行立案;
3、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并通知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5、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法律法规】:第九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交通事故赔偿交通费怎么算
交通费=往返费用×往返次数×往返人数。标准,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
法律分析】
所谓实际发生的费用,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如果交通费用的支出属于实际与受害人本人的就医、配置残疾用具等必要活动,以及与其亲属处理交通事故相联系,并且费用支出的标准没有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一般交通费标准,则认为属于实际发生且必需的交通费用。实际发生且必需的交通费用,由于必须和实际情况相结合,所以在确定方面可以灵活一些。例如,受害人伤病较重或有残疾行动不便,一颗一乘坐出租车、飞机,由此支付的交通费用,应当列人责任人应付但的交通费范围。另外,交通费的支出,涉及责任人的经济负担,费用的支出应当必要,这也要求费用的支出必须合理,有必要限制护送受害人就医、看护住院的受害人、办理死者丧葬事宜、参加交通事故处理等必要事项的受害人的亲属的人数,以适当控制车、船票费的支出额,所以,由交通事故责任人负担交通费的受害人的亲属宜以3人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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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