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有以下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70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交通事故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 》。这是 处理交通事故 的主要法律依据,该法对 道路交通事故 的现场处理的责任认定、罚款、调解、损害赔偿等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是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 中的最高位阶的法律依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这是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在 发生交通事故 后,判断道路交通事故成因,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的主要法律依据。该条例规定了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为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该条例是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细化。 三、《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规定》。这是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程序方面的依据,由公安部发布,地位低于前两部法律法规,但该规定对交通事故处理的管辖、现场处置、责任认定、处罚、赔偿调解、简易程序等作了详尽的规定,具有非常强的可操作性。
关于交通肇事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交通肇事的一些规定交通肇事罪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 状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 法规定,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第一百零一条违反 道路交通安全法 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 交通事故后逃逸 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交通肇事逃逸的行政处罚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2、 交通事故逃逸 的刑事处罚规定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 交通肇事后逃逸 ,并已 构成交通肇事罪 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