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0 20:54:17来源:法律常识
北京商报讯(记者孟凡霞 李皓洁)保险原本是投保人针对风险的一份保障,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却成为投机取巧者掘金的利器。7月16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上海公安机关成功破获特大虚增伤残等级骗取保险理赔金案,涉案金额近亿元。
据上海市公安局通报,上海公安机关于今年3月29日、5月29日开展波次收网行动,一举捣毁12个在上海市连续作案的“人伤骗保”犯罪团伙,共抓获“人伤黄牛”等犯罪嫌疑人125名,涉案金额近亿元。
何为“人伤黄牛”,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方面介绍称,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由于理赔涉及环节多、手续复杂,在社会上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群体——“交通事故理赔中介”。他们熟悉理赔流程,专门为事故伤者代理索赔,从中收取服务费,俗称“人伤黄牛”。
而由于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在理赔款中占比较高,金额较大,且直接与伤者的伤残等级挂钩,部分中介通过不法手段,谋求利益最大化。
那么,这些专业进行骗保的“人伤黄牛”是如何行骗的呢?
例如,市民闵先生于2015年12月在步行时与一辆小客车发生碰撞,导致其肋骨多发性骨折,胸骨及肩胛骨骨折。2016年4月,“人伤黄牛”刘某、顾某等人冒充律师联系到闵先生,蛊惑闵先生将事故理赔交由其代理。此后,双方签订了交通事故赔偿金买断协议,约定由刘某、顾某等人向闵先生先行支付30万元,而本次事故中获赔的理赔金则全数归刘某等人所有。最终这些“人伤黄牛”与个别鉴定人、律师相互勾结,各司其职,通过起诉肇事司机以及保险公司获赔保险理赔金95万余元。
通过上述案例也可看出,在“人伤骗保”系列案件中的犯罪链条主要包括三个环节:一是诱骗伤者代为理赔;二是串通鉴定人虚构伤情;三是虚假报告诉讼骗保。
具体来看,首先“人伤黄牛”长期在多家医院附近,冒用律所或鉴定所名义与伤者搭讪,以“帮助伤者提高伤残等级,争取更多理赔金”为诱饵,招揽诱骗交通事故伤者签订《事故理赔代理协议》,进行“买断人伤”或“协商分成”。
接着,“人伤黄牛”代理一批人伤案件后,会通知鉴定人定期前往“黄牛”办公点为多名伤者统一开展鉴定。“黄牛”与鉴定人会当场就相关人伤案件进行勾兑并虚增伤残等级。
最终,鉴定机构在出具虚假鉴定意见书后,“人伤黄牛”会代表伤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调解;如果调解失败,他们则会委托勾结的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过程中,律师会掌握与保险公司的谈判尺度,以避免保险公司在诉讼期间申请重新鉴定推翻原有鉴定结论。事后,“人伤黄牛”会按照不当获利情况支付“律师费”。
事实上,保险欺诈一直是保险业的顽疾,《2019年中国保险行业智能风控白皮书》显示,随着信息传播技术的发展,保险欺诈风险日益凸显,并呈现专业化、团伙化等特征。如何构建科学有效的反欺诈体系,已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根据国际保险监管者协会测算,全球每年约有20%-30%的保险赔款涉嫌欺诈,损失金额约800亿美元。同时在中国,仅车险行业的欺诈渗漏每年造成损失超过200亿元。
“以保图赔或以保获利已成为有些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畸形心态,其目的就是通过保险获取额外利益。为防止保险欺诈发生。”一位大型保险公司高管表示,目前保险公司普遍都在积极利用科技元素加强风控管理,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等技术的应用,不少保险公司风控管理已进入智能化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