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0 23:44:54来源:法律常识
扬子晚报网5月9日讯(通讯员 张爱国 记者 梅建明)近年来,一种三轮、四轮厢式老年代步电动车“蹿红”,因其安全隐患重重,在很多城市已被明令禁止销售和上路行驶。近日,在南京江宁文靖路上就发生了一起老年代步车导致的交通事故。
据介绍,驾驶该代步车的刘某60多岁,在闯红灯通过路口时,撞上一辆正常直行车辆后侧翻,又碰擦到了另一辆SUV,造成三车受损。当地东山交警中队民警告知刘某,他不仅需要承担车损赔偿,其交通违法行为还在接受处罚,刘某后悔不已。
民警告诉记者,这种“老年代步车”没有号牌,也没有登记,甚至都没有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强制标准来生产,属于典型的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上路等 “三非”产品。警方一经查获,将依法处置。
民警提醒,这类车辆上路行驶,不仅影响道路交通秩序,更存在极大的道路安全隐患。请广大老年朋友们不要轻信商家“不用挂牌、不用考驾照”等虚假宣传,从自身做起,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