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15:01:06来源:法律常识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王秀根
4月24日8时40分,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南洛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民警通过视频巡逻辖区状况,发现在宁洛高速漯河段往平顶山方向523公里处边坡着火,烟雾弥漫,影响行车视线。
大队迅速组织警力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路边护坡草丛着火,燃烧形成的浓烟随风飘向高速公路,导致驾车司机视线受到影响,直接威胁到高速公路行驶车辆的安全。见此情形,民警立即将警车停靠在后方进行预警,并联系消防部门进行救援。在做好安全维护措施后,民警拿着灭火器冲上前,对起火部位进行喷射。随后,消防、养护部门到达现场,在多部门协作配合下,经过20分钟的奋力扑救,最终将火势全部扑灭。火情解除后,民警对周边进行细致的检查,并进行隐火消除工作,防止再次引发火灾。
高速交警提示,随着气温升高,天气干燥,火灾易发,严禁向高速公路两侧丢弃烟头等易燃物品。高速公路周边严禁明火、燃烧秸秆等。驾驶员若在行驶中遇到护坡起火有浓烟切勿惊慌,要注意观察前方车辆,打开双闪应急灯,平缓通过并迅速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