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者70岁(老人骑车撞伤路人要负全责吗)

时间:2023-04-11 21:09:23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肇事者70岁(老人骑车撞伤路人要负全责吗)

李艳至今都难以接受父亲突然离世的事实。父亲虽已82岁,但身体健康,开朗乐观。

半个月前,老人在出门买菜的路上被一辆自行车撞伤后身亡。四川蓬溪交警曾发布信息,9月11日8时41分,罗某骑自行车在蓬溪县蜀北中路将横过公路的行人李某撞倒致伤,李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事发后李艳从警方了解到,肇事者罗某67岁,经济上无力赔偿,又有包括严重高血压在内的多种疾病,“拿他没有办法”。

9月23日,李艳告诉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她已咨询律师,决定要走司法途径维权。“能不能拿到赔偿,是否让肇事者受到处罚,这些都不重要,我要的是法律的正义和一个正式的道歉。”

事发经过:

骑自行车撞倒行人,致其受伤身亡

事故发生突然,附近多家商铺经营者均表示没有看到事发经过。街对面经营日杂店的李大姐回忆,当时看到有人围观才知道发生了事故,“老人躺在地上,肇事者想把他扶起来,但被大家劝阻‘不能乱动’。”

“当时看到老人还坐起来了,以为事情不大。”旁边一家超市的营业员告诉记者,事发后救护车和交警很快来到了现场,后来才听说老人没有抢救过来。

9月21日,蓬溪交警官方微博发布消息:9月11日,罗某骑自行车从蓬溪县赤城镇南门口向蜀北下路方向行驶。当日8时41分,行驶至蓬溪县赤城镇蜀北中路梅二超市对面处时将横过公路的行人李某撞倒在地致其受伤,李某经遂宁市中心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记者现场注意到,事发地为蓬溪县城区一条主干道。沿着肇事者的骑行方向,是一段100米左右的下坡路。监控视频显示,骑自行车的罗某没有走非机动车道,受害人走上了机动车道。

9月23日下午,记者在事发地周边走访,找到了受害人的亲戚李女士,据其介绍,受害人系其姑父,今年82岁。“老人身体很好,性格也开朗。他本来在成都有房子,但这些年过来一直在蓬溪独自生活。”李女士告诉记者,前不久老人还表示,再过5年就去养老院生活。

李女士说,事发当天早上,老人准备去买菜,在路过李女士门市时还进店里聊了几句,随后去公路斜对面的菜市场,没想到出门几分钟就出事了,“医院检查为脑部出血,最终没有抢救过来。”

受害人女儿李艳告诉记者,因为放心不下独自生活的父亲,家人曾建议他请个保姆,甚至支持他找个老伴,但父亲坚称自己能够照顾自己。

面临困局:

肇事者无力赔偿且身患疾病

李艳从交警部门拿到了事故认定书,也了解了肇事者的情况。李艳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罗某负主要责任,父亲负次要责任。按照赔偿标准,对方应该赔偿14万多元。但她同时从警方获悉,67岁的罗某家境贫困,有一个养女,无赔偿能力,又患有多种疾病。

9月23日下午,记者在离事故现场大约1公里的城郊找到了罗某的租住屋。这是一栋老旧的砖瓦房,一起租住在这栋房子里的还有另外5户租户。其邻居介绍,罗某平时靠种菜维持生计。他开辟了两片土地,一片在租住屋后面,另一片在几公里外的养女家。

9月23日下午,罗某和老伴在养女家的地里劳动,一直到傍晚6点左右才回家。罗某告诉记者,自己以前是个石匠,最近两年开始种蔬菜卖,两片地加在一起不足一亩。事发当天,他正好从养女家的土地摘了10多斤蔬菜,装在背篼里放在自行车后架上准备拿回城卖,结果路上出事了。

罗某表示,事发第二天警方带着他到医院做了身体检查,证实了自己身体有病。在他租住屋的门口,他也拿出抽屉里的药物证实自己有严重高血压及其他疾病。那辆自行车是他几年前买的,邻居称,因为行动不便,多次目睹他骑车摔倒。

罗某告诉记者,在城里租了10多年房子,老家的房屋已经垮塌,无法居住。

在蓬溪县鸣凤镇真福村,记者在罗某老家走访发现,罗某确实多年没有回家,其老宅周围杂草丛生,屋顶已经坍塌,只剩下几堵矮墙。在真福村,多位村民证实,罗某生活困难,腿还受过伤,“头脑比较简单”,与同村妇女组建家庭后一直没有儿女。

受害人家属:

至少要一个正式的道歉

罗某的家庭情况让李艳感到无奈。但更让她生气的是,事故发生后,罗某从未主动联系表达过歉意。

罗某也向记者证实,在警方协调处理时见到了李艳及其姐姐,当时对方情绪激动,自己没有道歉,事后也担心被对方“缠着闹”,不敢与对方联系。

“要钱没有,要坐牢帮我把这两个人安排好我也愿意去。”罗某直言自己没有钱赔偿,他说的“这两个人”,一个是70多岁的老伴,另一个是租住在旁边房间的老伴的哥哥。据其介绍,老伴的哥哥没有其他亲人,平时由他照看。

“目前这种情况,能不能拿到赔偿,是否让肇事者受到处罚,这些都不重要了,我要的是法律的正义和一个正式的道歉。”李艳告诉记者,在知晓罗某的情况后,她已经咨询了律师,准备走司法途径“讨个公道”。

“也许这样才能给父亲有一个交代。”李艳表示,这是自己目前唯一能做的。

律师说法:

肇事者无力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四川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委员冯骏律师表示,本案应从两个角度分别考虑法律进程,首先是刑事部分,尽管肇事者因身体原因暂时无法被收监,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中,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时,并不以是否对其进行收监为是否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先决条件,因此,公安机关仍可以对本案行使侦查权,检察机关也可以依法对其审查起诉,法院也可以对其依法予以审判。

第二,针对民事部分,被害人近亲属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在法律程序上可以对民事索赔范围内进行完全的主张,并由法院判决出一个准确的赔偿金额。至于肇事者是否有能力进行实际赔偿,冯骏表示,肇事者是否有实际赔偿能力与其应承担多少赔偿责任是可以截然分开的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近亲属还是应当依法予以主张。如果肇事者的确因条件有限无法赔偿,被害人近亲属还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司法救助。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伟也表示,涉嫌犯罪的,受害方报警,警方应依法受理,确有犯罪事实的应立即启动刑事侦查程序。至于说嫌疑人因身体原因能不能收监,那也要走法律程序保外就医,要体现法律的严肃性。

栏目主编:张武 文字编辑:董思韵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笪曦

来源:作者: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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