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21:18:10来源:法律常识
行人过马路时,一定要注意瞭望,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也要随时保持警惕,注意安全。前几天,在沾河林业局,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70多岁的老人被车撞飞,让人不能接受的是,驾驶员肇事后,竟然逃逸了。
办案民警
这红车过来,看,在这儿过来之后刹车,之后就把老人撞飞了。撞完之后,驾驶员当时没下车,又往后倒,倒车之后绕过这个老人,开车就跑了。看,这个老人在地上躺着呢。
这起事故发生在7月22日下午5点左右,沾河林业局的一条马路上。辖区交警接到报案后,赶到事发地。
省林区公安局沾河分局
交警大队事故中队 中队长 李亮
老大爷70多岁了,在马路中间躺着。到达现场后,简单对他进行询问,当时他是从这条道出来,买完菜准备回家,过马路的时候,被过往的一个车辆给撞了,也不知道车是什么颜色,也没看清车辆的号牌。
没一会儿,医护人员到达现场,把伤者抬上担架送医救治。
警方勘查了现场,没有发现车辆散落物,为了获取更多线索,民警积极走访周围群众,试图寻找目击者。
交警让同事在信息系统里,输入了目击者提供的车牌号,但查询到的车辆并不是红色的。民警分析,要么是这辆车改过颜色;要么目击者没有看清,也许是某一位数字或字母有误。由于现场有价值的线索并不是很多,于是警方决定从案发地附近的视频入手,调取了几个不同角度的视频后,结合事故发生时间,一分一秒地仔细查看,终于有了发现。
现场视频清楚地记录了事发经过,画面显示,肇事的是一台红色越野车,无论颜色和车型,都与“黑N3*278”的车辆信息不符,也就是说,目击者提供的车牌号确实有误。不过警方认为,这个车牌号的大致方向应该不会错,于是根据模糊查找,民警得知事发当天下午,有一辆车牌号为“黑N3B278”的红色越野车在沾河林业局出现过。
省林区公安局沾河分局
交警大队事故中队 中队长 李亮
当时向南逃跑了,没过两分钟,就通过卡口了,向北安方向逃逸。
两个车牌号,数字相同,就连数字的位置顺序都一样,只是差了一个字母,而且事发后,嫌疑车辆逃离沾河林业局,所以警方大胆推测,去往北安方向的那辆车,就是肇事车辆。找到它,事情就会水落石出。
7月22日下午5点05分,辖区警方接到报警,老人被撞;卡口视频显示,下午5点04分,嫌疑车辆离开沾河林业局。也就是说,肇事的驾驶员撞完了人,片刻没有耽搁,就逃跑了。民警调查得知,车主姓于,事发时,他拉乘了一名女子,是于某新交的女朋友,当天晚上,两个人开着车,在北安市二井镇建设村——女子的母亲家出现过。
省林区公安局沾河分局
交警大队 副大队长 谭向阳
当天晚上,我们就对这个村子进行了细致地排查,但是也不知道他女友叫什么名字,我们工作到后半夜一点多钟,也没找到肇事车辆。
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当晚没有大规模展开搜查。7月23日白天,警方扩大走访范围,在距离建设村十公里外的建华村,找到了肇事车辆。
省林区公安局沾河分局
交警大队 副大队长 谭向阳
当时我们发现这个车的时候,它的后牌照用一些东西挡上了,挡上之后,我们看这车的前面,前面保险杠的卡扣有撞击痕迹,已经坏了。
车虽然找到了,但是嫌疑人于某并没在这儿,民警向这户人家询问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这位村民是于某女友的一个亲戚,7月22日晚上,于某和女友来到这里,就说把车放两天,然后就走了。
警方本打算“以车找人”,可车找到了,人却不知去向。不过民警通过一系列调查,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并向于某的家人加大了法制教育,交代政策。最终,在7月23日晚上8点多,于某在家人的劝说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于某没有驾驶证,而且还酒后开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又逃逸。目前,被撞老人多处骨折,还在治疗中,下一步,警方将根据伤者的伤情,对于某做进一步处理。
小编有话说
人都不想犯错误,
可是一旦做了错事,
要勇于面对,不要逃避。
逃,只会让事情变得更加严重,
让自己错上加错,
最终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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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黑龙江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