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4:28:58来源:法律常识
扬子晚报网10月22日讯(记者 毕俊星 通讯员 溧荆宣)10月15日,随着犯罪嫌疑人李某的落网,19年前发生在溧阳市上兴镇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案件成功告破。当年19岁的河南籍男子李某,在案发后举家搬迁潜逃了19年,最终落入法网。记者从溧阳警方获悉,李某已与受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其本人也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事故现场旧照
2000年9月21日凌晨5点20分,104国道溧阳上兴段发生一起恶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受害人是一名49岁的女子,家就住在上兴镇,她被一辆满货物的货车从后方撞击致当场死亡,肇事驾驶员弃车逃逸。
翻入水中的卡车
“那天是大雾,视线不好,肇事货车由南往北行驶,速度较快,由于车子突然遇到了特殊情况,司机避让不当,当场就把路边的行人罗某撞死,货车也翻入了公路边桥下的河内。”溧阳市交警大队道路治安侦查中队副中队长孙颢说。民警根据车牌号,第一时间锁定了嫌疑人李某,并得知当时他驾驶的大货车正从浙江慈溪开往河南途径溧阳,车内副驾驶位置上还坐着大货车的另一名司机。事故发生后,李某携家住河南的母亲和弟弟逃逸。
该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19年来,肇事驾驶员一直在逃,死者的亲属至今未得到任何赔偿,连肇事者的一声道歉也没等到,民警则一直没有懈怠对肇事驾驶员的追捕。
案情的转折发生在今年10月,通过网上研判,民警发现了李某疑似在广西的活动踪迹。交警部门立刻组织精干警力远赴河南、浙江,寻访证人、搜集证据。在河南民权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民警找到了当时车上另一名驾驶人员,并循线找到了李某亲属,了解到李某早已定居广西。“我们给李某的近亲们施加了一些压力,最后他们帮助我们联系上了李某。”孙颢说,在电话中民警对李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迫于警方压力,2019年10月15日,李某到溧阳市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这起19年前的肇事逃逸案件。
根据今年38岁的李某供述,事故一发生,他就举家逃到了广西,随后自己跑去新疆挖了2年煤。19年来,他一直过着东躲西藏的日子,不敢做生意、不敢出门,生怕暴露了自己。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李某几年前患上了重度抑郁症。
自首后,李某主动与受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其本人也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至此,一桩时隔19年的积案终于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