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4:28:07来源:法律常识
甲:“你会骑电瓶车吗?”
乙:“这有啥难的,我都骑着电瓶车带我姥姥逛了好几圈,只要会骑自行车,电瓶车超级简单的啦!”
甲:“你都未满16岁,是不能骑电瓶车的呀?”
乙:“是吗?有这项规定吗?我怎么不知道?好吧学习了,等我16岁以后,我再骑电瓶车!”
甲“你可以骑自行车,因为你已经15岁了。只要满了12周岁就可以骑自行车,虽然你不能骑电瓶车,但是自行车是没问题的啦!”
乙:“自行车我踩得可溜了,踩自行车也可以锻炼身体挺好的!”
看了以上甲乙的对话,你有什么想法?你对这些常识都知道吗?你家孩子是几岁学的自行车?生活中的她会骑电瓶车吗?她满16周岁了吗?接下来重点来了,你可要认真看下去哦!
这是一起真实事件发生在江西上饶,并不是我杜撰出来吓你的!
小明(化名)出于好意骑电瓶车搭载同学小王(化名)去上课,不料在路上发生了车祸,被搭载的小王当场死亡。事情过后,小王的父母向小明同学索赔65万元。
对于一个农民出身的家庭,65万不愧是巨款。要打多少年的工才能有65万?所以说马路上挂着一行醒目的大字“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生命是最无价的,一个未满16岁的孩子因自己的懵懂无知,断送了同学的生命,自己也被吃了官司。最后,经法院“好意同乘”判定赋予死者家属31万元!
一场车祸毁了两个家庭,使得这个家庭将围绕失去孩子的痛苦很难走出。花一样的年纪,眼看就要长大成人却赶不上这场意外的突如其来。
我想告诉所有的孩子,你会骑电动车跟你能骑电动车上路是两码事情!因为有规定未满12周岁的孩子是不能骑自行车的,未满16周岁的孩子是不能骑电动车的。无规矩不成方圆,如果自己认为自己能骑就骑的话,那马路上的神操作可多了,当然了马路杀手也多了!
父母的安全教育没落实好!
做父母的也应该告知孩子,安全的重要性。都说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所以我们有义务给孩子多讲讲,安全知识安全法则!孩子今天的错误,和父母是有一定的关系的!如果这位父母一直都有安全意识,这场车祸就很可能会避免。不给孩子骑电瓶车上路的机会,理由就是因为他未满16周岁。
生活中的我们应该要做到!
生活中的所有人,有些时候我们的善良也应该恰到好处。你觉得只是一个善良的搭乘关系,很可能会让你哑巴吃黄连。就像这场事故的小明一样,如果知道自己未成年不能够驾驶电动车,也不会好心地去搭乘小王同学。
有些人我们根本不知道她会有什么病痛,或许你只是一个善良的举动,想捎她一程。你没有足够的信心,能保他安全我建议还是劝你不要“善良”!遇到年纪大的家长,骑电瓶车或者骑摩托车的时候,最好也是不要搭乘。老人家抓握不是很稳,骑车子有时候会颠簸,安全系数不高很容易发生危险!我们并不是排斥老人,我们更多的是换位思考。骑车子这件事情,我们没有足够的能力去让自己安全,所以你谈何容易让别人安全?
生活中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但是我们要知道,什么年纪该做什么事情,什么年纪能做什么事。平时没事多看看交通安全法,不说能用上至少要有了解。通过了解了以后可以教导我们的孩子,交通安全要注意哪些,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这些都是相当重要。
老师能教给孩子的也是有限,父母能教孩子的也是有限的 ,如果把这两者加在一起孩子的安全才能有保障。
在我国提倡建立和谐社会的环境下,“好意同乘”是人与人之间互帮互助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的表现。但是前提要两者都安全,如果不安全,就会出现以上情况!最后希望每一个人都珍爱生命,因为生命只有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