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以下未成年人交通肇事逃逸(柳州女孩车祸)

时间:2023-04-12 16:31:54来源:法律常识

14岁以下未成年人交通肇事逃逸(柳州女孩车祸)

1月14日下午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江大队

成功侦破一起

涉及未成年人伤害的

交通事故逃逸案

1月12日晚上7时许,柳江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柳堡路自家门前玩耍的7岁女儿被车撞了,右小腿骨折,肇事者不知所踪。

由于该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受伤和肇事逃逸,柳江大队高度重视,立即抽调大队精干警力分成视频研判组、现场调查组、路线排查组开展紧锣密鼓的调查工作,务必全力以赴将案件侦破,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现场调查组民警抵达事故现场后,一面联系120救护车将小女孩送往医院救治,一面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受伤的小女孩坐在地上哇哇大哭,面对民警的询问,家长、小女孩均表示不知道是被什么车撞伤,现场也没有遗留肇事车辆物件及印痕。

同时,视频研判组民警调取案发现场视频显示:一辆二轮自行车逆行驶入人行道,直接撞倒了在人行道上玩耍的小女孩,骑自行车的人环顾四周后,发现四下无人,便骑车往离现场500米左右的生活小区内逃跑,最后消失在夜幕中。经民警初步分析研判,肇事者身着校服,应为在校生,校服及生活小区成为了侦破此案有力线索。

围绕校服及生活小区,路线排查组民警进行了两天的排查,14日下午2时许,民警终于收集到嫌疑人的关键视频,经某中学老师、学生辨认,确定嫌疑人为该校初一学生韦某(男,12岁)。

确定嫌疑人后,民警立即联系韦某的家长一同前往学校。韦某见到民警后,自知无法隐瞒,于是承认了事发当晚骑自行车逆行上人行道撞伤小女孩后逃逸的事实,民警也在校内查获了肇事的自行车,至此,案件顺利告破。韦某的家长表示,以后一定严加管教孩子,也将积极配合赔偿受伤的小女孩。

柳州交警提醒!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希望教育部门以及学校能够重视学生的安全出行问题,加大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切实提高每一位学生的知险、避险能力。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作为家长,除了规划孩子的学习和玩乐,还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同时要做到言传身教,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

保障学生安全出行,防范于未然,需要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共同为孩子们创建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

作为学生,日常出行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红灯停绿灯行,未满12岁不骑自行车,未满16岁不骑电动车,骑行时切勿存在走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随意横穿道路等危险行为。

转自柳州交警

来源: 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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