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9:15:06来源:法律常识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8日讯 记者从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日前,威海交警查获两起肇事逃逸案。
12月2日23时30分,王某龙驾驶小型轿车沿滨海大道由北向南行至华夏路交叉口南100米处时与护栏相撞,造成护栏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王某龙驾车逃逸至黄海路与大庆路交叉口时,因车辆损坏无法行驶,王某龙弃车逃逸。12月16日,威海交警三大队对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王某龙进行七日的行政拘留处罚。
11月24日23时许,在威海市经区凤林路翡翠城A区南门处,杨某成驾驶小型轿车与王某林驾驶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林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后杨某成驾车逃逸。事后,违法嫌疑人杨某成对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12月10日,威海交警三大队对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杨某成进行十五日的行政拘留处罚。
民警提醒,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闪电新闻记者 肖梦凡威海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