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获刑10年(江西一男子微信冒充富婆骗取朋友100多万,获刑10年)

时间:2023-04-12 20:34:38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肇事获刑10年(江西一男子微信冒充富婆骗取朋友100多万,获刑10年)

一人注册好几个微信号

虚构多重身份

编造多种情节

上演“多出好戏”

竟骗取朋友100多万

案情回顾

被告人朱某荣与吴某兰系情人关系,2017年底,朱某荣利用其朋友郑某丰、郑某树想认识富婆进行投资的心理,以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册昵称“忘却”微信号,将该微信号推送给郑某丰和郑某树,谎称是富婆吴某兰的微信号。郑某丰和郑某树分别添加该微信好友后,被告人朱某荣就用该微信号对二人实施诈骗,先后编造“自己出车祸”“爹娘死了要花钱办后事”“欠钱被人追债”等各种理由向二人借钱。

后来,被告人朱某荣又谎称要将富婆吴某兰的闺蜜介绍给郑某丰和郑某树做情人,以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册昵称“任雨纷飞”微信号,将该微信号推送给郑某丰和郑某树添加好友,并分别虚构该微信号主名叫付莲和李静,是富婆。被告人朱某荣利用“任雨纷飞”的微信号,多次编造“被丈夫打伤住院”“自己生病住院治疗”“店里进货缺钱”等理由向二人借钱。截止2021年10月初,朱某荣在三年多的时间里,累计诈骗数额1242246元。

同时,被告人朱某荣利用和吴某兰的情人关系,以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册昵称“若如初见”微信号,虚构该微信号主是朱某荣的好兄弟“施建荣”,添加吴某兰好友。在聊天过程中,朱某荣用“施建荣”的微信号编造“朱某荣和老婆打架喝农药,住院治疗要交钱”“工地请客应酬缺钱”“父亲过世”等理由向吴某兰借钱,骗取被害人吴某兰通过微信多次向“若如初见”转账共计90700元。

被告人朱某荣将以上诈骗所得资金1332946元用于赌博挥霍一空。另郑某丰、郑某树在知道被骗后分别从朱某荣处拿回被骗款8000元和15000元。

法院审理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微信冒充富婆,虚构借款事实,骗取郑某丰、郑某树1219246元;冒充“施建荣”名义,骗取吴某兰90700元,所有诈骗所得被其赌博挥霍,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朱某荣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法官提醒

网络上交友时

切忌轻信对方身份

当聊天涉及到人身财产利益时

更不可随意接受他人请求

一定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来源:综合上饶中院、广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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