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3 12:24:46来源:法律常识
青海新闻网讯 昨日,本报刊发《大通城关镇大庄村突发山体滑坡》一文。灾情发生后,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相关部门及时出动,疏散转移居住在滑坡体附近的23户村民,目前,山体滑坡危险区限制活动。
事发后,省环境地质勘查局派专业技术人员会同西宁市国土资源局、大通县国土资源局、大通县城关镇大庄村等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调查。
根据现场调查,滑坡位于大通县城关镇大庄村以北低山丘陵区,属省级隐患点,滑坡平面形态呈“圈椅”状,滑坡体堆积物由粉质土、泥岩、碎块构成,滑体前缘坡脚处为城关砖瓦厂、永通沙石场。
工作人员走访得知,9月25日16时,滑坡发生滑动,掩埋永通沙石场房屋1间、简易彩钢房宿舍12间、装载机1台,掩埋城关砖瓦厂砖窑1间、机房1座。此外,滑坡堆积物造成120米灌渠堵塞。
城关镇报送的灾情显示,滑坡土方量达30万立方米,导致62户村民耕地被毁,1家沙场、1家信鸽养殖场被掩埋,1家砖厂部分设施被掩埋。据统计,此次灾害导致大庄村10.67公顷农作物绝收,预计减产油料2.28万公斤,农业直接经济损失11.4万元,工矿企业损失119.6万元。
灾害发生后,大通县派工作组紧急赶赴现场开展救灾工作;西宁市、大通县国土资源局及省地质灾害勘查专家赶到现场评估地质状况;大通县民政局接到报灾后赶赴现场核查灾情,并调拨救灾帐篷2顶、行军床7张、棉被褥7套、棉衣7件、救灾面粉50公斤,清油10公斤,方便面2箱、矿泉水2箱。